桓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桓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桓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桓台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桓台縣委、桓台縣人民政府關於桓台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桓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桓台縣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縣城市管理局)牌子。

桓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縣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桓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外文名:Huantai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 辦公地址:桓台縣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領導機構:桓台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職責分工,行政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推進全縣綜合執法和城市管理領域深化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
2、編制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排水、戶外廣告、景觀亮化等專項規劃、管理規範、相關標準,負責行業管理。制定全縣城市管理領域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等專項規劃、管理規範、相關標準,負責行業管理。
3、負責對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業務培訓、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組織、調度、指揮全縣重大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活動。組織查處全縣城市管理領域重大複雜的、上級交辦的違法違規案件。
4、承擔縣城鎮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綜合協調、統籌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建立聯席會議、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擬訂城市精細化管理考評辦法、考評細則、獎懲制度並組織實施,根據考評結果提出獎懲建議。協調解決城市精細化管理重點、難點問題。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長效機制建設。
5、負責全縣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戶外廣告設施、門店牌匾、公共設施、建(構)築物、景觀亮化、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及公共場所的臨時棚亭、流動攤點、店外經營等影響城市容貌活動的精細化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城市容貌和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活動。負責戶外廣告綜合整治及空間資源運營工作。負責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負責城市道路保潔和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餐廚垃圾、糞便的收集、運輸、處置工作,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組織、協調城區掃雪除冰工作。負責環衛設施的養護維修工作。
6、負責全縣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地精細化養護管理及改造提升工作。牽頭負責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工作。指導、監督園林行業生物多樣性保護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管理工作。負責縣級管理的城市公園、大型綠地養護管理工作。
7、負責全縣市政設施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的精細化養護維修工作。負責城市排水、城市防汛工作。負責全縣城市道路照明工作。
8、負責全縣智慧城管建設工作。編制全縣智慧化城市管理髮展規劃。負責全縣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管理並推動縣級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智慧化升級擴容工作。制定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管理標準和考評辦法。負責城市管理資料庫的建設、維護、更新工作。
9、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和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和措施,指導、監督全縣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全縣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10、編制全縣城市管理領域科技發展計畫,組織、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引進、交流工作。
11、編制縣級城市管理工作資金計畫,並依法管理和使用。
12、負責行使以下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權職責:
(1)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3)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4)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縣城、鎮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在縣城、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逾期不拆除的,以及在批准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行政處罰權;
(5)環境保護管理涉及噪聲污染、大氣污染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6)水務管理涉及向縣城和鎮規劃區內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7)工商管理涉及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8)公安交通管理涉及在縣城和鎮規劃區內侵占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9)市政公用涉及燃氣、熱力方面擅自占壓、危害燃氣或者熱力管道及配套設施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0)裝飾裝修管理(涉及施工安全的事項除外)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11)物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及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2)農業管理(含農機、畜牧獸醫)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13)旅遊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14)人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15)商務行政管理方面(含煤炭清潔利用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16)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13、負責全縣城市管理隊伍規範化建設。制定規範化建設標準和管理制度。組織對城市管理隊伍的監督檢查。
14、負責對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15、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1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保衛、值班、對外聯絡、接待、機關事務、車輛調度、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幹部教育、社會保障工作。協助局黨組做好局屬幹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牽頭推進城市管理領域深化改革和職能轉變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市管理工作資金計畫,負責城市管理裝備的配置和更新工作。負責行政罰款收繳和罰沒財物拍賣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掛信訪投訴科牌子)。組織起草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法治城管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組織評估、清理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普法宣傳、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相關工作。牽頭推進城市管理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執法檢查。組織查處全縣有重大影響的、跨區域的、上級交辦的案件,負責全縣範圍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統計分析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與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工作。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和隊容風紀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政風行風建設、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監督員的管理工作。
負責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問題的信息採集、派遣、核查等工作,對派遣任務辦理工作進行考評。負責受理城市管理領域信訪、投訴、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轉辦事項,協調處理並回復辦理結果。承辦城市管理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監督城市管理信息第三方採集工作。
(三)安全監察科。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和措施,負責市政、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戶外廣告等城市管理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城市管理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城市管理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大型戶外廣告的安全年檢和備案工作;負責擬定戶外廣告、牌匾設定規範;組織開展全縣戶外廣告綜合整治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協調大型戶外廣告的拆除工作;依據委託承擔管理範圍內戶外廣告空間資源運營工作。
(四)宣教科(掛綜合科牌子)。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公文審核、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擬訂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社會動員工作,負責宣傳發動民眾,整合社會力量,推動城市管理共治、共享。組織、指導城市管理志願者活動。負責城市管理領域新聞宣傳、信息報導、調查研究、理論創新工作。協調辦理新聞媒體曝光的城市管理事項,整理、分析相關輿情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局黨組日常事務;承辦黨組安排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對黨員的民主評議及紀律教育工作;負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智慧城管科。編制全縣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統專項規劃,制定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管理標準和考評辦法;指導全縣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管理並推動縣級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智慧化升級擴容工作。負責智慧化城市管理技術創新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資料庫的建設、維護、更新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相關數據的統計、匯總、分析工作;負責局機關網站的管理、維護工作。組織編制全縣城市管理領域科技發展計畫,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引進、交流工作。
(六)市政環衛園林科(掛渣土管理辦公室牌子)。貫徹執行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城市管理領域市政、環衛、園林綠化、城市排水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市政、環衛、園林綠化專項規劃、年度目標和管理規範、行業標準。負責市政、環衛、園林綠化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活動。負責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負責城鄉建築垃圾的運輸、處理工作。負責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工作。指導、監督園林行業生物多樣性保護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城市容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制定市容管理專項規劃、年度目標和管理規範、城市容貌標準。負責戶外廣告設施、門店牌匾、公共設施、建(構)築物、景觀亮化、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及公共場所的臨時棚亭、流動攤點、店外經營等影響城市容貌活動的精細化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城市容貌治理活動。協調全縣重大活動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保障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職責分工

 1、關於城市建設、管理以及行業管理職責分工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行業管理工作,規範市政(含城市照明)、園林企業市場行為,牽頭負責市政(含城市照明)、園林企業的信用評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縣級投資的城建重點項目以及縣政府安排的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及移交;負責市政、園林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管局)根據縣政府有關要求接收已竣工工程,並組織實施養護管理,對管理的市政設施、環衛設施、園林綠地提出大修、改(擴)建或者改造提升意見;負責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含城市照明)、園林企業的信用評價工作;負責縣級園林、市政、環衛設施運行、養護維修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鎮(街道)園林、市政、環衛設施運行、養護維修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管理。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工作。
 2、關於節約用水管理
縣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節約用水規範性檔案、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鎮(街道)水資源配置、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規範性檔案、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範性檔案、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依據高耗水工藝、設備和產品的具體名錄,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管局)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範性檔案、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管理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落實城市節約用水相關工作要求。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範性檔案、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3、關於機動車排氣和揚塵污染防治
市生態環境局桓台分局牽頭負責機動車排氣和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料場、堆場揚塵污染防治以及無組織排放治理工作,組織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督導、考核和情況通報。
(1)關於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市生態環境局桓台分局負責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管,依法組織對上路行駛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污染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縣交警大隊負責牽頭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查處工作,負責配合市生態環境局桓台分局對機動車尾氣污染進行監督管理。
(2)關於建築垃圾和渣土處理、機動車道路運輸揚塵污染防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管局)牽頭負責城鄉建築垃圾、建築渣土和城區及周邊生活垃圾、粉性物料等運輸、處理監管工作,具體負責渣土運輸車輛備案管理、渣土消納存放場所確定管理;負責對城鄉運輸建築垃圾發生遺漏現象,亂傾亂倒建築垃圾、生活垃圾、粉性物料行為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道路灑掃保潔,降低城市道路揚塵污染。縣交警大隊負責確定渣土車運輸路線和時間,根據職責查處機動車超載超限和物料撒漏污染問題。縣交通運輸局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對除城市道路以外道路的灑掃保潔,根據工作職責負責對機動車超載超限和物料撒漏等違法違規問題實施查處。
(3)關於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全縣所有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房屋建築、拆遷、市政工程及除道路施工和水利工程施工以外的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除市政道路以外的道路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縣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4)關於露天煙塵污染防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管局)負責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露天焚燒污染等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協調推進露天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
(5)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露天礦山揚塵污染防治監管工作。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管局)負責城市裸露土地揚塵污染防治。
 4、關於成品油監管
縣發展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桓台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執法局、縣稅務局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
縣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縣綜合執法局負責會同縣商務局按照職責規定依法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縣發展改革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縣發展改革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桓台分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縣應急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工業產品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編制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市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縣城市管理局局長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兼任。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桓台縣委辦公室、桓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桓台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桓台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李洪波

獲得榮譽

2022年11月7日,入選山東省淄博市“擬推薦複查合格的省級文明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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