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後輻射監測設備

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後輻射監測設備

《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後輻射監測設備(第5部分):空氣放射性監測設備(GB/T 12726.5-1997)》是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標準IEC 951—5《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後輻射監測設備 第五部分:輕水堆核電廠空氣放射性》(1994年2月版)進行制定的,在技術內容上與該國際標準等效,編寫結構也是一致的。本標準必須與GB/T 12726.1結合使用,除非另有說明,GB/T 12726.1規定的一般要求都適用於本標準。

基本介紹

  • 外文名:Radiation Monitoring Equipment for Accident and Post-accident Conditions in Nuclear Power Plants Part 5:Monitoring Equipment for Air Radioactivity
  • 書名: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後輻射監測設備
  • 作者:國家技術監督局
  • 出版日期:1997年1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114343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10頁
  • 開本: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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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後輻射監測設備(第5部分):空氣放射性監測設備(GB/T 12726.5-1997)》的附錄A是提示的附錄。本標準由中國核工業總公司提出。本標準起草單位:核工業第二研究設計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廣利、劉正心。本標準委託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圖書目錄

前言
IEC前言
1範圍
2引用標準
3定義
4空氣放射性監測設備分類
5設計原則
6被監測的系統
7空氣放射性監測設備設計
8檢驗規程
9合格證、使用和維修手冊及型式檢驗報告
附錄A(提示的附錄)空氣放射性監測設備在輕水堆核電廠中各種可能的安裝位置及可能達到的測量上限

編輯推薦

《核電廠事故及事故後輻射監測設備(第1部分):一般要求(GB 12726.1-1991)》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目錄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2引用標準
3術語
4設計要求
5技術特性和檢驗方法
6技術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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