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射環境監測方法

輻射環境監測方法

輻射環境監測方法對設施邊界以外環境中的輻射水平和環境介質、生物中的放射性濃度所進行的監視性測量。

基本介紹

  • 外文名:environmental radiation monitoring
為了評價和控制核設施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產生的輻射影響
輻射環境監測的目的可概括為:①核設施正常運行時,對周圍居民產生的現有照射和潛在照射進行評價,或者估定這種照射所可能達到的上限;②核設施發生事故時,要儘速通過測定,為評價事故後果和應急措施決策提供依據;③改善與公眾的關係,使公眾感到生活在該環境裡是安全的。
輻射環境監測應按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輻射防護規定的各項要求,以及輻射防護最最佳化原則組織進行。其規模、內容和要求應視設施的規模、性質和環境特徵而異。除了既具有固有安全性,同時其流出物對關鍵居民組的照射劑量預期又不會超過10nSv/a的設施以外(但仍需對源進行監視),均需開展必要的環境監測,以做到在正常情況下:①檢驗上述對環境的監視性測量結果是否符合環境標準及其運行限值;②評價控制放射性物質向環境釋放用的設施是否運行正常;③估算設施正常運行時,在環境中產生的輻射和放射性物質對人所造成的現有照射和潛在照射的大小,驗證環境評價模式;④探測由本設施的運行所引起的任何環境輻射的長期變化或趨勢。
輻射環境監測與流出物監測的關係見核電廠流出物監測。
在事故情況下:①迅速估定事故釋放對公眾可能產生的照射大小和主要受照地域,以確定必要的應急對策;②迅速確定食物(包括飲水)的可能污染程度,以決定是否可以繼續食用;③估算採取對策之後居民可能受到的劑量大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