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加強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

衛生部關於加強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

《衛生部關於加強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是為適應當前我國核和輻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新形勢,進一步完善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體制和機制,加強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能力建設,規範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切實做好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就相關工作要求印發的通知。由衛生部於2009年10月15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部關於加強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構:衛生部
  • 發布日期:2009年10月15日
  • 實施日期:2009年10月15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衛生部關於加強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核事故醫學應急中心,部機關各司局:
為適應當前我國核和輻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新形勢,進一步完善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體制和機制,加強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能力建設,規範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切實做好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現就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當前,我國核電事業進入快速發展的新時期,軍民結合的核燃料工業也在加快建設,放射線技術在工、農業生產和醫療、科研等領域廣泛套用。同時,我國周邊部分國家也在加強核能利用和發展,世界範圍內恐怖主義威脅現實存在。一旦發生核或輻射突發事件,如果不能及時、有效開展衛生應急處置,不僅危及我國人民民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還會影響到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切實加強對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的領導。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轄區內建有核電廠、核設施的市(地)、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成立核事故和輻射事故衛生應急領導小組,由主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相關處(科)室和單位組成;同時,指定一個處(科)室為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市(地)、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一個處(科)室負責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的管理工作。
二、完善機制,密切配合
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與核應急機構、核應急協調組織組成部門以及與輻射事件應急相關的公安、環保等部門加強溝通與協調,建立並完善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的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機制。要制訂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本轄區核和輻射突發事件應急醫學救援的準備工作。要與當地有關行業、系統和軍隊加強聯繫,有效整合和利用核和輻射損傷救治和衛生應急的資源。要與財政、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等部門積極溝通協調,爭取應急經費、硬體建設、醫藥物資儲備、通訊和交通等方面的支持,有力保障衛生應急工作的開展。一旦發生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有效開展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醫學救援、飲用水和食品的輻射監測,並根據情況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主動參與核事故調查和健康效應評價,組織對受過量照射人員的醫學跟蹤隨訪。
三、健全網路,明確職責
衛生部核事故醫學應急中心要統一協調所屬臨床部、監測評價部和技術後援部,明確各專業技術部的職責,加強對地方衛生部門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準備和回響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支持,有效開展重大級別及以上突發事件的衛生應急支援和處置工作。各地要依託國家和省級核和輻射損傷救治基地、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急救中心、放射衛生機構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核工業系統、軍隊的醫療衛生機構和科研力量,建立健全本地區的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網路。根據衛生部門在核和輻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的職責,指定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和單位分別承擔現場應急救治和處置、傷員醫療救治和轉送、輻射監測和防護、應急醫藥物資和裝備的儲備和管理、衛生應急套用性科研等任務。要明確本地區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網路運行和管理機制,強化網路管理,確保有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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