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6年12月1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以國衛應急發〔2016〕68號印發《關於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工作要求4部分。

重點任務是:夯實組織管理基礎;發揮聯防聯控工作機製作用;增強預案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管理;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效能;推進緊急醫學救援建設有序發展;加強隊伍建設和物資技術儲備;注重培訓演練和公眾宣傳實效;提高突發事件總結評估工作科學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國家衛生計生委
  • 文號:國衛應急發〔2016〕68號
  • 印發時間:2016年12月15日
通知,意見,

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範化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衛應急發〔2016〕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全面提升衛生應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動衛生應急工作依法科學、有序有效開展,我委制定了《關於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6年12月15日

意見

關於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全面提升衛生應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動衛生應急工作依法科學、有序有效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現就“十三五”期間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範化建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我國是世界上突發事件發生種類多、頻次高和損失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在經濟社會發展日益複雜、各種風險隱患有增無減、人民民眾對公共衛生安全期望不斷提高的新形勢下,迫切需要堅持可持續發展理念,不斷提升衛生應急管理水平和有效應對能力。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衛生應急工作,要求始終把廣大人民民眾健康安全擺在首要位置,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努力減少突發事件對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脅。全面持續開展衛生應急規範化建設,既是新形勢下實現衛生應急綜合能力快速提升,保持衛生應急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從國家安全戰略高度出發,充分認識衛生應急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性,將其作為一項全局性、基礎性和長遠性工作抓緊抓實,有力推動衛生應急工作再上新台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平急結合,以完善衛生應急體制機制為基礎,以加強衛生應急工作科學管理為核心,以規範衛生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為重點,著力提升我國衛生應急管理水平和綜合能力。
(二)工作目標。通過努力,到2020年末,使我國衛生應急體制機制、能力建設、應急處置、運行保障等相關制度更加完備,基本實現衛生應急平時準備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制度化、程式化、標準化、信息化,逐步形成科學規範、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衛生應急體系,有效滿足國內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需要,不斷提升在全球公共衛生安全領域的影響力。
(三)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完善衛生應急工作相關制度、標準、工作方案和操作流程等。
——堅持科學有序,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著眼於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社會發展需要,逐步推進衛生應急有序發展。
——堅持鞏固提高,從實際出發,夯實工作基礎,鼓勵探索創新和先行先試,帶動各地協同發展。
三、重點任務
(一)夯實組織管理基礎。
健全組織管理機構。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加強對衛生應急工作的領導,健全相應的領導和管理機構,配齊專(兼)職管理人員,並對不同層級、不同部門和單位、不同崗位管理人員的職責和許可權作出規定,形成權責清晰、運轉高效的組織構架。
加強對衛生應急工作平時管理。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定期組織研究,謀劃制訂本轄區衛生應急工作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優先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強專業機構和隊伍的建設管理,合理設定考核的量化目標和指標,建立獎懲和責任追究制,推動和督促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理順衛生應急平台體系運行管理。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應急隊伍等各級各類衛生應急平台建設或升級改造中,強化頂層設計,逐步規範信息化軟硬體建設標準;明確有效的運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平台運行相關人、財、物管理制度和平台操作指南,制訂完善應急值守、綜合監測、風險評估、指揮調度、輔助決策、總結評估等工作流程,保障平台順暢運轉。
(二)發揮聯防聯控工作機製作用。
健全幾種形式的工作機制。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認真研判本轄區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政府領導、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重點加強相關部門間的統籌、協調和聯動;密切與軍隊、武警的協作,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不斷完善跨區域衛生應急管理協作布局,圍繞國家戰略部署,建立毗鄰地區不同層級的衛生應急協作機制,重點加強“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三大戰略布局的區域協作。鼓勵開展國際合作,建立健全不同層次協作機制,加強跨境突發事件應對、國際聯合演練和宣傳交流,提升國際化水平。
完善機制工作制度。根據不同事件應對需要,確定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工作思路和原則,明確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及其辦公室、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制定信息通報、重大事項研究等工作制度,健全運行規則,確保機制有效運轉。
明確機制工作內容。明確工作機制平時和應急狀態下的工作內容、協作方式,著力加強事件防範處置、培訓演練交流等合作,實現各成員單位職能優勢互補、信息資源共享、應急措施聯動,提升事件應對和處置效能。
(三)增強預案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規範預案編制工作。預案編制遵循“風險管理”和基於情景構建的理念,針對突發事件特點、發生風險和可能造成危害,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規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對措施、處置流程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提高預案可操作性。預案內容突出針對性,使不同層級和不同類別的預案內容各有側重,省級預案體現指導性,市縣級預案體現衛生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預案體現先期處置特點;單位和基層組織預案重點規範本單位組織應對行動,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完善預案評估和修訂製度。通過實戰、演練等方式,定期檢驗、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及時完善修訂,實現預案動態最佳化和科學規範管理。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智慧型輔助決策等新技術,提高預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預案資料庫,推進預案數位化管理與套用。
(四)強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管理。
完善監測報告系統。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進一步完善現有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系統;在探索使用媒體監測、數據挖掘等工具的同時,建立與之配套的信息報告制度;制訂與本轄區自身實際需要相適應的監測方案,建立相關信息通報、交換和會商機制;針對發生可能性大或已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制訂應急監測方案,明確監測內容、頻率、方式和報告規範;健全監測報告工作的督導評估制度,進一步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的敏感性和應急回響的及時性。
推進風險評估工作。定期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風險評估工作,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根據需要可增加日常風險評估的頻次;針對重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重特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後可能衍生、次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大型活動衛生保障等,組織開展公共衛生專題風險評估,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實施及時預警和信息發布制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或極有可能發生時,依法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或相關風險評估結果,通報轄區內有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和周邊地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提出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措施;依法依規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適時發布健康提示,強化內容解讀,及時做好風險溝通,尤其是與媒體和公眾的溝通,爭取多方支持參與,有效防範或減少風險危害。
(五)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效能。
依法規範應急回響的啟動、展開和終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據相關法規和預案要求,組織專家開展風險評估,提出應急回響級別及相關建議,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啟動應急回響。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建立應急回響組織架構,明確參與應急工作各部門(單位)的職責和任務,有序開展應急處置。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後,根據專家評估意見,按程式終止應急回響。
針對重點應急回響措施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根據事件特點,制訂完善應急監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病例轉運、病例診療、院感控制、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風險溝通、心理危機干預、督導檢查等工作方案,保障應急回響措施科學有效。
針對重點處置環節完善應對流程。根據事件特點,制訂完善病例發現與報告、現場處置、標本採集和送檢、病例確診、信息報告和發布、應急科研項目啟動、應急試劑藥物和疫苗等的審批等工作流程,並將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保障應急回響處置有序規範開展。
(六)推進緊急醫學救援建設有序發展。
規劃布局醫學救援力量。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基於本轄區突發事件發生情況和緊急醫學救援需求評估情況,合理配置轄區內緊急醫學救援資源,分區域建設緊急醫學救援綜合與專科類基地及區域中心,或者指定定點收治醫療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探索開展航空醫學救援和海(水)上醫學救援工作,逐步建立本轄區陸海空立體化醫學救援網路。
科學制訂醫學救援規範。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參照國內外相關標準,制訂不同現場條件、不同類別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規範、指南;不斷完善醫療救治、疾病防控、心理援助、健康宣教和物資保障等緊急醫學救援同步處置流程。
完善現場指揮協調工作。突發事件發生時,按照分級回響原則,由相應級別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揮協調現場緊急醫學救援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緊急醫學救援指揮機構,統一調度現場醫學救援力量和資源,統一指揮協調現場醫學救援工作。探索建立現場指揮官、聯席會議和專家組組長負責等現場工作制度。
強化醫學救援信息報告。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明確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信息報告責任,統一報告要素,規範報告內容,嚴格報告時限,歸口上報渠道,並建立和完善與相關部門的信息相互通報機制,迅速、準確掌握轄區內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信息。
(七)加強隊伍建設和物資技術儲備。
規範和落實隊伍運維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的運維監管,制訂完善隊伍人員配備標準、裝備標準、平時管理、運維保障和評估考核等制度。從保障實戰能力層面,落實好隊伍建設要求,按照標準為隊伍配備現場處置和保障的設施、裝備,利用網際網路等技術,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隊伍統一調度、快速運送、密切協作、新聞宣傳等工作機制;完善表彰、健康安全和待遇等保障制度,增強隊員榮譽感和使命感。
強化隊伍現場處置能力建設。制定衛生應急隊伍(含緊急醫學救援、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中毒、核和輻射等專業)現場處置工作規範,提升隊伍現場處置水平;探索建立針對不同應急任務的衛生應急隊伍抽組模式,強化以不同作戰單元為單位開展現場處置的能力;加強裝備物資的集成化和箱組化建設,提升隊伍遠距離投送能力。
加強專家團隊動態管理。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專家諮詢委員會和專家庫動態管理制度,完善專家遴選標準和管理辦法,充分發揮專家在衛生應急工作中的諮詢作用。
完善物資技術儲備。配合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完善衛生應急物資儲備機制,合理確定物資儲備目錄和規模,以及實物儲備、社會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比例,建立健全物資輪儲和調用制度,推動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提高應急物資綜合協調和分類分級保障能力。針對衛生應急需求,加強科研創新和技術儲備,推動核心關鍵技術、藥物、試劑、裝備等研發。
(八)注重培訓演練和公眾宣傳實效。
提升培訓演練工作質量。制訂完善各級衛生應急培訓演練工作計畫,明確培訓演練的內容、標準和方式,組織編制培訓大綱和教材、演練示範腳本庫和案例庫等,提高培訓演練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實用性。將衛生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納入醫療衛生技術類別人員執業、晉升、職稱考試考核範圍,提升醫療衛生人員對衛生應急的認知水平。本著培養急需、貼近實際、面向長遠的原則,積極推進衛生應急學科建設,探索開展衛生應急學歷教育,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開設衛生應急專業(方向)科研和教學。規範以實戰為基礎的衛生應急演練,有針對性地開展分層次、分專業、分類別的實戰演練和桌面推演。
提高社會參與的廣度和深度。深入開展衛生應急“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家庭”活動,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和傳播手段,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普及衛生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全面提升公眾衛生應急素養和自救互救能力。針對各領域高危崗位人員、公共服務行業人員等重點人群和各級各類學校等重點機構開展衛生應急基本知識、技能培訓和教育。
(九)提高突發事件總結評估工作科學性。
改進突發事件總結評估工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工作總結評估制度,明確總結評估時間、對象、形式和流程,強調對應急準備和保障、應急處置措施、事件危害和處置效果的評估;加強對事件基本情況等信息的調查核實和事件處置全過程痕跡管理。完善評估方法,採用資料查閱、人物訪談、統計分析等多種形式,研究引入第三方評估的工作機制。完善評估報告內容,客觀描述事件發生、應急處置、事後恢復等應對全過程,全方位開展應對措施的專業技術、應急管理及社會經濟效益等效果評價,科學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持續改進工作建議。
重點加強事中、事後和階段性評估。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持續監測事件規模、性質、範圍等方面變化,及時調整完善應對策略和措施;在事件處置結束後,開展事後評估,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對準備和應急處置;定期對本地區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開展階段性評估,總結推廣有益經驗,分析存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規範化建設是“十三五”期間衛生應急工作的重點任務。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落實本指導意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既定工作目標,以規範化建設為抓手,聚焦重點問題和關鍵環節,不斷提升衛生應急工作水平。
(二)抓好貫徹落實。各地要抓緊安排部署,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時間表、路線圖,強化責任落實,大力推進本指導意見各項要求落地;要強化督導考核,加大指導力度,確保規範化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形成推進合力。衛生計生系統內部圍繞規範化建設任務要求,加強協作配合;加強與相關部門、軍隊和武警的溝通協調,共同研究解決工作銜接中的問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積極爭取各方支持,為衛生應急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