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婦幼健康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婦幼健康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4年5月28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以國衛婦幼發〔2014〕32號印發《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婦幼健康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崩離析;提供優質服務,適應民眾需求;強化服務管理,確保質量安全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婦幼健康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 類型:意見
  • 發布機構:國家衛生計生委
  • 發布時間:2014年5月28日
說明,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做好預案準備,加強服務設施建設,配強婦幼技術人員,提供優質服務,適應民眾需求,做好宣傳與健康教育,提供便民優質服務,加強高危孕產婦和新生兒管理,強化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強化服務管理,確保質量安全,強化服務監管,建立監測預警機制,

說明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婦幼健康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衛婦幼發〔2014〕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人口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以下簡稱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後,累積生育需求集中釋放,出生人口數量有所增加,高齡孕產婦比例有所增高,婦幼健康服務的數量、質量和服務資源都將面臨新挑戰。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中發〔2013〕15號)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做好婦幼健康服務工作,保障單獨兩孩政策順利實施,現提出以下意見: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

落實組織領導責任

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婦幼健康服務保障單獨兩孩政策實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保障工作經費,確保服務到位。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將保障母嬰安全放在衛生計生工作的突出位置,指導提供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設立產科安全管理辦公室,由分管業務工作的機構負責人具體負責,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協調建立高危孕產婦救治、轉診等機制。加大醫療機構內部挖潛,擴充產科床位,重點提高婦產科、兒科服務能力。

做好預案準備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將婦幼健康服務保障措施納入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統籌考慮。要深入分析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對婦幼健康服務的影響,開展服務資源調查,迅速摸清底數,針對服務缺口,明確工作措施,儘快研究制訂工作方案。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公布經批准開展助產技術、產前診斷技術的醫療機構名單。有條件的地區,要動態公布孕產婦保健建冊(卡)和產科床位使用情況,引導民眾合理選擇助產機構,有序就診。

加強服務設施建設

各省(區、市)要將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建設作為啟動實施單獨兩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加大經費投入,加快“十二五”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建設項目執行進度。在“十三五”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編制中,將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建設作為重點支持內容,切實改善業務用房和裝備條件,確保儘快在省、市、縣三級均建成1所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健康服務機構,實現《兩綱》任務目標。大力加強綜合醫院婦產科、兒科建設,加強婦產、兒童專科醫院建設,提高婦產科、兒科臨床專科能力,推動區域婦產、兒童醫療中心建設。

配強婦幼技術人員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指導醫療機構強化助產士、兒科醫師與護士等緊缺人員崗位配置。在職稱評定、薪酬分配方面對婦產科、兒科醫師、助產士及護士等給予政策傾斜,切實改善人員待遇。結合婦幼保健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資源整合,全面落實婦幼健康服務機構編制,建立人才激勵機制,吸引高素質人才,打造過硬技術隊伍,培養一批學科帶頭人。啟動大學本科助產專業招生培養試點工作。改革助產士職稱評定製度,加快助產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設立助產技術培訓基地,深入實施“降消”項目和衛生人才培訓項目,加強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設,積極開展崗位練兵、技能競賽等活動,組織好全國婦幼健康技能競賽,全面提高婦幼健康整體服務水平。

提供優質服務,適應民眾需求

做好宣傳與健康教育

各地要以計畫懷孕夫婦、孕產婦和哺乳期婦女為重點人群,以科學備孕、孕前優生、孕產期保健、產前篩查診斷、安全分娩、兒童保健、計畫生育為重點內容,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微博、微信等媒體,以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做好政策宣傳,加強政策解讀,普及健康知識,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倡導自然分娩和母乳餵養。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設定單獨兩孩生育服務諮詢室,積極做好符合政策夫婦生育諮詢、指導和服務。

提供便民優質服務

針對高齡孕產婦增多的特點,加強孕產婦系統管理,有針對性地加強婦幼健康服務。深化孕產婦、兒童預約診療服務,最佳化門、急診環境和服務流程,廣泛開展便民門診服務。開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不斷改進醫療保健服務。全面推行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制度,通過設定意見箱、開通熱線電話和網上信箱等多種形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按照規定時限及時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推進信息化管理。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督促落實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免費基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

加強高危孕產婦和新生兒管理

醫療機構在為經產婦建立孕產婦保健冊(卡)時,要認真詢問既往生育史、難產史、避孕史,詳細進行體格檢查。按照《孕產期保健工作規範》和《全國兒童保健工作規範(試行)》要求,特別關注高齡孕產婦和剖宮產後再孕婦女,篩查危險因素,識別高危孕婦和新生兒,進行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密切監測、治療妊娠合併症和併發症,加強高危新生兒訪視,強化主動服務,及時救治轉診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各地要加快轄區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轉診、會診網路,健全運行管理機制,確保有效銜接和綠色通道暢通。

強化出生缺陷綜合防治

結合孕前、孕產期和新生兒醫療保健服務,全面落實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措施。積極推進國家免費孕前優生項目,確保項目質量,鼓勵地方將孕前優生項目擴大到城市,加快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紮實做好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項目和貧困地區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推進地中海貧血防控試點項目,逐步拓展項目覆蓋面。加強產前診斷能力建設,不斷提高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水平。通過綜合防治,切實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強化服務管理,確保質量安全

強化服務監管

強化母嬰保健和計畫生育監督執法,嚴格機構、人員準入,規範與婦幼健康相關的醫療保健服務。以助產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管理為重點,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醫療機構要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健全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嚴格規範診療服務行為。要認真落實《加強產科安全管理的十項規定》、《醫療機構新生兒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進一步規範母乳代用品宣傳和銷售行為的通知》等要求,嚴格控制剖宮產率,積極倡導母乳餵養,嚴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建立監測預警機制

各省(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以大中城市和流動人口流入較多的地區為重點,建立婦幼健康服務監測預警機制,及時、動態了解產科門急診量、孕產婦保健建冊(卡)量、產科床位使用率、活產數、孕產婦死亡率、嬰兒死亡率等情況,科學劃定預警線,制訂有針對性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加強產科、兒科急救設備配備和儲備,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切實保障母嬰安全。
各地要將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我委報告,我委將適時組織督查。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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