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郵站服務規範》經2015年3月24日國家郵政局第6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5年3月31日國家郵政局印發。該《規範》共16條,由國家郵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郵站服務規範
- 印發機關:國家郵政局
- 印發時間:2015年3月31日
- 施行時間:2015年3月31日
《村郵站服務規範》經2015年3月24日國家郵政局第6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5年3月31日國家郵政局印發。該《規範》共16條,由國家郵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村郵站服務規範》經2015年3月24日國家郵政局第6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2015年3月31日國家郵政局印發。該《規範》共16條,由國家郵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檔案通知國家郵政局關於印發《村郵站服務規範》的...
本標準規定了郵政普遍服務的基本內容、要求和服務規範。本標準適用於按國家規定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企業及與郵政普遍服務相關的其他組織和人員。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郵政普遍服務的業務範圍、郵政設施、服務時限、服務環節、用戶投訴與申訴、...
第二十六條 郵政企業應當規範其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營業場所的名稱和使用。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營業場所按照郵政普遍服務標準規定的營業時間提供服務;郵政企業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和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節假日調整營業時間的,應當提前三日對外...
村郵站可以設定在行政村綜合服務中心、村民委員會辦公地點或者行政村人流較為密集的地方,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村郵站服務規範》提供服務。村郵員由村民委員會與郵政企業商定人選並對其服務情況進行定期考核,村郵員崗位可按規定...
郵政業省級地方立法基本實現全覆蓋,普遍服務法制體系進一步強化與完善。《郵政業術語》等8項與普遍服務有關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發布。《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郵件管理辦法》《村郵站服務規範》等檔案頒布實施,用戶合法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住宅...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郵政普遍服務設施的義務,有權制止、舉報破壞郵政普遍服務設施和危害郵政通信安全的行為。第二章 服務規範 第九條 郵政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向用戶提供以下郵政普遍服務:(一)...
新《郵政法》規定,郵政企業承擔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義務。為進一步規範郵政企業的服務行為,《條例》主要從三個方面作了補充規定:一是郵政企業應當採用現代科學技術和管理手段,增強普遍服務能力,滿足社會用郵需求。郵政企業向用戶提供郵政...
為了促進郵政企業開拓創新,拓展服務領域,第十四條、第二十條對郵政企業增強普遍服務能力,拓展郵政業務,特別是延伸服務作了要求。為了規範郵政企業的服務,方便用郵民眾,同時也為了避免城市改造中隨意拆除郵政標識,第十五條規定,郵政企業...
《辦法》明確,郵政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持續保障郵政普遍服務,不得擅自調整或者撤銷郵政普遍服務營業網點、縮短營業時間,不得改變郵政普遍服務營業網點使用性質。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標準,規範快遞經營活動,保障服務質量。合肥...
第一條 為了保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郵政通信的安全、暢通,規範郵政服務行為,維護國家利益和郵政用戶、郵政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郵政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郵政企業應對村郵站提供業務支持和指導,並與村郵站簽訂郵件接收、轉投協定;郵政企業委託村郵站代辦郵政普遍服務以外業務的,應與村郵站簽訂協定,支付代辦費。第三章 郵政服務 第十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按照...
其他寄遞服務企業總部與加盟快遞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簽訂加盟協定,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報省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其他寄遞服務企業總部對加盟企業負有管理責任,應當在服務規範、服務流程、服務形象、服務用品、用戶投訴等方面實行統一...
第三章 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 第十四條 省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標準和本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定本省郵政服務規範。郵政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業務範圍、服務標準,以合理的資費標準,為用戶持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提高郵政普遍服務...
第十一條 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行政村設定村郵站,並納入村級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村郵站由村民委員會選派村郵員負責日常管理,按照國家村郵站服務規範提供郵件、報刊的接收、保管和轉交等服務。村郵員可以由村幹部、低保戶或者公益...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提示和指導寄件人規範填寫運單,提醒寄件人閱讀快遞運單的服務契約條款,並建議寄件人對貴重物品購買保價或者保險服務。寄件人應當如實、正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並核對無誤後在快遞運單相應位置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符合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制定的快遞服務標準(以下簡稱快遞服務標準),並接受郵政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快遞市場管理,規範快遞企業行為,促進快遞服務健康發展。本條例第十三條、第十七...
(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郵政普遍服務,規範郵政市場秩序,維護郵政通信暢通和安全,促進郵政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等法律、法規,...
第一條 為保障郵政普遍服務,規範郵政市場秩序,保護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維護用戶、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郵政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郵政...
第二十八條 郵政管理部門會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依法規範快遞服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加強對快遞服務車輛統一編號和專用標識管理。提供快遞服務的車輛應當噴塗快遞專用標識。對帶有快遞專用標識的車輛,在確保全全的...
第三章 郵政服務 第四章 快遞業務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郵政普遍服務,規範郵政市場秩序,維護通信與信息安全,保護用戶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促進郵政業健康發展...
智慧型快件箱投遞服務管理規定(暫行)(2015年12月31日)Ⅱ快遞市場與安全 村郵站服務規範 (2015年3月31日)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2015年6月24日修正)郵件快件收寄驗視規定(試行)(2015年7月15日)Ⅲ行業標準 現行郵政業標準...
監管並規範郵政企業的服務義務 為確保人民民眾享受到較好的郵政普遍服務,《條例》對郵政企業履行郵政普遍服務義務進行了規範,對郵政資費、服務時限、通郵義務、投遞方式、投遞深度等服務規範作出了具體規定,並特別指出,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資費...
第三十一條 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標準,規範快遞業務經營活動,保障服務質量,維護用戶合法權益。第三十二條 快遞企業運遞快件的專用車輛應當噴塗企業標識,並符合省郵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車型以及車身標識的要求。第三十三條...
第二十條 郵政企業對用戶交寄的郵件,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標準和服務規範予以投遞。已安裝信報箱的,平常郵件實行插箱投遞;沒有設定信報箱的,城鎮投遞到郵件收發室或者與用戶商定的地點,農村投遞到村郵站或者村民委員會確定的接收郵件的...
快遞運單的內容和規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關於契約格式條款的規定。快遞企業收取快件應當在快遞運單上詳細註明快件的重量及資費等信息。寄件人應當正確填寫所寄物品的品名和數量,同時在相應位置簽字確認。第三十一條快遞企業運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