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運輸證件也稱木材運輸證是從林區運出木材的合法憑證,執法單位憑合法有效的木材運輸證件放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木材運輸許可證
- 別名:木材運輸證
- 定義:從林區運出木材的合法憑證
- 用途:運輸木材
木材運輸證件也稱木材運輸證是從林區運出木材的合法憑證,執法單位憑合法有效的木材運輸證件放行。
(五)從木材經營者處購買木材的,出示該木材原運達本地的木材運輸證件;(六)國家和我省規定進行木材檢疫的,出示木材檢疫證明。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十條所稱木材合法來源證明,是指下述之一的證明、證件:(一)林木採伐許可證;(二...
木材運輸應嚴格執行林業部發布的《木材運輸檢查監督辦法》。不出省的木材,使用由省林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木材運輸許可證》;出省的木材,使用由林業部印製的《木材運輸許可證》。公路、鐵路、水路運輸木材要證隨車(船)行。凡無《...
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和自治區境內木材運輸證,由自治區林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出疆木材運輸,使用林業部統一印製的出省木材運輸證。審批、發證只準收取工本費。第五條 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條件 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第五條 凡運輸木材,必須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簽發的運輸證。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六條 申請辦理木材運輸證,應當按下列規定提交有關材料:(一)木材生產者生產的木材,憑林木採伐許可證、森林植物檢疫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或者轉讓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和木材運輸證。第十六條 經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木材檢查站,負責對木材運輸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未取得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木材檢查站應當制止,可以暫扣其運輸的木材,並立即...
第二十三條申請辦理木材運輸證件,應分別持下列證明:(一)從木材交易場所購買的木材或半成品,應持蓋有“自產材”或“購進材”印章的木材交易發票。(二)木材生產單位和個人自伐的木材,持業經註銷的《林木採伐許可證》。(三)農村...
第四條 運輸木材,應當向木材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運輸證,運輸出自治區的,應當向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運輸證。第五條 申辦木材運輸證,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檔案:(一)林木採伐許可證或者其他合法來源證明...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的職責是:負責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利用、更新實行管理和監督;組織森林資源清査,指導有關單位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組織森林病蟲害防怡工作,負責林木種苗的檢疫;負責匯總年度森林採伐限額;審核發放採伐許可證和木材運輸證;...
(5)加工後調運的,提交該批次產品原材料產地證明或《植物檢疫證》。核實:簽發產地《檢疫合格證》,簽發《植物檢疫證》放行、驗證放行。2、木材運輸許可證 提交材料:(1)簽發第一次運輸的,提交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銷售發票、林業...
(四)依法行使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許可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林木種苗經營加工許可證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在木材交易市場、儲運地、集散地進行巡迴稽查,查處違法採伐和不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的木材。(五)負責全市的林業用地管理,...
第二十五條單位和個人運輸林木的,應當到自治縣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木檢疫證、木材運輸許可證。禁止無證運輸木材,使用逾期運輸證運輸木材的,按無證運輸處理,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造成逾期的除外。木材交易應當...
第二十六條 嚴禁偽造、買賣或轉讓木材生產、加工和經營的證照和票據。第二十七條 運輸木材必須持有木材運輸許可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承運無證木材。出縣的木材,必須持有縣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簽發的木材運輸許可證,並接受林政執法人員的檢查...
第二十六條 運輸木材出縣境,必須持有縣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木材運輸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無運輸許可證的木材。在自治縣轄區內運輸木材,憑發料調撥單運輸。運輸木材,必須接受木材檢查站的檢查;執勤人員履職時必須佩戴林政...
第二十六條 運輸木材出縣境,必須持有縣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木材運輸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無運輸許可證的木材。在自治縣轄區內運輸木材,憑發料調撥單運輸。運輸木材,必須接受木材檢查站的檢查;執勤人員履職時必須佩戴林政...
辦理林權換髮證及其業務受理;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及其業務受理;林業各項規費(林業金費、伐區調查設計費、造林保證金等規定費用的收取)及其業務受理;辦理木材檢疫許可證及其業務受理;辦理木材運輸許可證及其業務受理。
(二)承擔市林業局委託的出省木材運輸許可證的辦理工作。(三)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全縣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縣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
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負責全縣林地管理和河南省蘭考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管理;負責全縣林產品、林副產品的運輸管理,監督林產品、林副產品憑證加工、經營和運輸;負責全縣林木採伐許可證、林地使用許可證、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木材運輸許可證的管理...
四、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以及野生動物等)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經營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根據上級安排下達年度木材生產計畫,並監督執行,依法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
行政許可事項 1.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審批;2.林區野外用火許可證的審批;3.占用徵用林地審核、審批;4.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的核准;5.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核准;6.木材運輸許可證的核准;7.出省木材運輸許可證的核發;8.陸生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