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木材經營管理暫行規定(雲政發〔1991〕102號1991年6月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木材經營管理暫行規定
- 依據:《森林法》
- 地區:雲南省
- 發布時間 :1991年6月6日
雲南省木材經營管理暫行規定(雲政發〔1991〕102號1991年6月6日)
雲南省木材經營管理暫行規定(雲政發〔1991〕102號1991年6月6日)為了保護森林資源,整頓木材流通秩序,合理調節木材流通中的經濟利益關係,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發展林業,根據《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發〔1987...
《雲南省木材運輸管理規定》是為了加強木材運輸管理制定的規定。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木材運輸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雲南省森林條例》等法律、法規,...
10 規章名稱:雲南省木材經營管理暫行規定 發文字號:雲政發[1991]102號 發布時間:19910606 11 規章名稱:雲南省道路交通管理實施辦法 發文字號:雲政發[1991]155號 發布時間:19910903 12 規章名稱:雲南省城市地下水管理暫行辦法 發...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木材經營加工管理秩序,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雲南省森林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在木材市場進行木材交易,須經木材市場指定的檢尺員按照國家木材檢尺標準檢尺,並出具檢尺碼單。木材交易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集體林區非木材經營單位和個人採購木材,只限自用,不得就地轉手倒賣。不準偽造、塗改、買賣木材票證...
(九)森林防火期間違反規定在林區用火或由此引起山火的,按《森林防火條例》和《雲南省森林防火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十)違反林木種苗檢疫、病蟲害防治規定的,按《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木材經營、加工的管理,規範木材經營、加工秩序,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產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廣東省木材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是廣東省林業廳和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為加強木材市場的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而制定的地方規章。管轄區域 廣東省 主要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木材市場的...
(一) 林木採伐許可證或者證明木材來源合法的其他證件;(二) 植物檢疫證;(三) 木材檢尺碼單或者木材運輸單;(四) 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五)林業費金收據和完稅票據;(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件。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
(一)利用當地木材資源,木材加工能力已超過當地木材生產計畫的;(二)在自然保護區或生態公益林區內建木材加工廠的;(三)違法經營被吊銷木材經營許可證未滿三年,重新申辦的;國家規定的其他禁止經營加工情況。第十一條 木材經營許可...
為進一步規範我縣木材及木材加工產品的稅收徵收管理,促進林業生產發展,防止稅收流失,保障林農和木材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
國營林場未正式建成前生產的木材,憑證自銷。木竹製品,可以多家經營。第十六條 木材經營者必須符合國家關於工商登記管理的規定,提出包括經濟性質、經營方式、自有資金等內容的申請書,經縣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同意並簽署意見,報同級工商行政...
第七條從事木材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合法的、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木材來源渠道;(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三)經營原木的,應當配備木材檢驗員;(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
第十四條 木材運輸證自木材起運地到木材到達地全程有效,並隨貨同行,實行一車(船)一證。沒有木材運輸證的不得運輸木材。第十五條 木材運輸證的式樣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規定。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式樣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