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財政局

是主管自治縣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產管理、會計資格認定和財務人員繼續教育等工作的綜合經濟管理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財政局
  • 部門職責:主管自治縣財政收支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領導人數:5人
基本情況,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基本情況

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財政局根據財政局工作職責,下設3個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2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11個職能股室。現有幹部職工39人,其中:領導職數5人,在職幹部23人,機關後勤2人,退休及提前離崗10人。1999年自治縣成立農業稅務局,隸屬財政局管理,設立11個財稅所,現共有農稅幹部職工45人,其中:在職33人,退休及提前離崗12人。

主要職能

在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人民政府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落實上級財政部門對財政工作的指示、規定和規劃;積極籌措資金,調撥資金和管理資金,負責全縣財政預算的編制與執行,組織財政收入,嚴格把好財政支出,確保財政預算的圓滿完成;對全縣各鄉、鎮、場、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進行監督與指導,對違犯國家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與處理;負責全縣財會人員的培訓、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推薦、財政教育、宣傳、信息等工作;負責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1、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在財政局規定的集中支付項目內開展工作,負責辦理財政直接支付業務,管理和使用財政資金有關賬戶,管理預算單位支付信息,匯總並及時提供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與
2、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財政票據管理中心:
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行政事業性票據的各項管理;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行政事業性票據的發放、申請、購領;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行政事業性票據的核銷。
3、木壘哈薩克自治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向農民民眾和社會宣傳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和法規;組織調查農業後備資源和編制農業綜合開發總體規;負責立項前的調查準備、建立項目庫;確定推薦項目和組織評估論證等;負責編制項目年度實施計畫、組織項目的申報、批覆、重點工程招投標、項目實施和檢查驗收、落實工程管護主體等;負責資金的籌集、支付報帳、辦理借款、回收資金以及財務管理等。
4、木壘哈薩克自治縣政府採購中心:
主要職責是根據縣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核批的採購單位審批表,編制招標計畫、方案;負責採購招標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採購業務,參加採購貨物和工程、服務及驗收工作;負責政府採購網工作;負責建立供應商信息資料庫;負責建立市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規範政府採購行為;依法代理採購納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採購項目。
5、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基建投資財務審核中心:
為財政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提供財務審核服務,負責為財政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概、預、決算;諮詢審核業務;為財政部門行使基建財務管理、參與工程決算批覆等職能提供依據。
6、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統一管理財政宣傳、新聞發布、財政信息網路工作;負責文電、督查、機要、保密、信訪、保衛、收發、文印、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車輛,負責後勤保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規劃,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及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財政有關政策制度的發布和公告工作等。
7、綜合股
管理我縣會計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和實施全國性的會計法律和規章制度;根據管理許可權擬訂我縣會計管理的實施辦法和補充規定;負責並組織實施全縣會計基礎規範化工作;負責我縣會計職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和會計電算化培訓及推廣套用工作;承擔財政、會計學會和珠算協會日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案件;監督檢查本局內部各業務科室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和預算的情況;監督本局所屬各單位財務收支管理。
8、預算股
預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形勢;研究提出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全縣財政中長期計畫;擬定財力綜合平衡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研究社會財力綜合平衡的方案和建議;負責我縣財政改革規劃、重要財稅改革方案的研究;負責全縣財政預算管理工作。擬定縣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編制全縣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匯總、編制縣年度財政收支計畫;分析並報告縣預算執行情況;匯總審定縣本級各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統一管理縣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審查、批覆縣本級部門預算,參與審查、批覆縣本級部門政府採購計畫;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審核、匯總編制縣財政總決算;審核批覆年度各鄉鎮財政總決算;指導監督各鄉鎮預算的管理;擬訂縣與各鄉鎮的財政分配政策;擬(修)定縣罰沒收入有關管理制度,負責納入預算管理的基金管理;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工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工作。
9、國庫股
負責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金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我縣的貫徹執行;負責我縣預算執行、管理我縣本級部門預算指標;負責我縣總預算會計管理工作;負責聯繫國庫並協調有關工作;辦理我縣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事項;審核、匯總編制我縣財政總決算;負責我縣財政資金調度工作;統—管理我縣財政和我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的銀行開戶的核准、備案事項;管理其他有關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全縣財政統一發放工資工作。負責全縣預算外資金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工作,負責對縣預算外資金的收繳、核撥工作,負責預算外資金的監督、檢查和財政管理工作和縣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
10、文行股
貫徹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根據我縣實際,制定行政事業經費(包括行政、政法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研究提出行政事業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等,研究制定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提出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資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批覆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11、社保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參與我縣社會保障制度及有關配套措施的擬定;編制我縣社會保障預算草案;審核、匯總我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監督管理我縣統籌的社會保險財政專戶資金;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社會保障事業和社會保障基本開支標準、定額、預算安排和提出專項資金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資金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歸口管理縣屬單位醫療保險、勞動就業財務和資金;審核、批覆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12、經濟建設科
牽頭與縣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管理國債項目資金;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企業)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上報和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及糧食直補等專項資金的撥付、監督、檢查。
13、農業股
負責研究制定我縣支農改革與發展政策;參與編制農業和畜牧業發展規劃;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貫徹執行農口事業財務管理制度;並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專項貸款貼息,負責支農項目庫建設;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及調查統計分析報告;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
14、企業股 
參與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經濟結構調整、國有經濟戰略重組和國有企業扭虧增盈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解決企業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指導國有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資產及財務管理辦法。牽頭研究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國有資產預決算草案編制的改革試點工作。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交國有資產收益;負責制定國有企兼併、破產、拍賣、劃轉、轉讓、分立租賃、公司制改組等資產及財務管理辦法,牽頭做好國有股權管理、資產評估工作;研究企業產權變動中有關資產評估的政策、制度,牽頭管理各類企業收購與被收購、合併分立、股權轉讓、資產置換、實物資產配股等資源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合規性審核。負責收集、匯總、分析和反饋國有企業財務信息,監督財政擔保的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招標、投標、評標工作;參與項目配套資金的籌集,負責還貸準備金的回收、籌集和配套資金專戶的管理;負責辦理向財政廳付息付費手續,辦理日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外資貸款項目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督管理;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政策;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執行國家、自治區清產核資的方針政策;擬訂我縣有關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等。
15、政府採購辦
負責政府採購的政策宣傳工作;預算編審和資金管理;採購方式的管理;聘用專家的管理;供應商投訴處理;招投標及契約管理;集中採購機構專業崗位任職資格和業績考核;採購項目的審批;制定年度政府採購目錄。
16、財政監督、督查室
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案件;指導全縣財政監督業務工作;監督檢查本局內部各業務股室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和預算的情況;監督本局所屬各單位財務收支管理;負責本局政務督查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