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

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木壘哈薩克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州黨辦字〔2011〕40號)和自治縣黨委、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木縣黨發〔2012〕18號),設立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同時掛木壘哈薩克自治縣招商局的牌子,是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內外貿易、國內外經濟協作、招商引資、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
  • 釋義: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 地點:木壘哈薩克自治縣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自治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職責。
2.劃入原自治縣招商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的職責。
3.劃入原自治縣信息化辦公室的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產業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根據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開發的法規和政策,緊緊圍繞自治縣經濟發展戰略,從事和管理外引內聯、招商引資、涉外活動、項目實施、投資環境治理等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服務;負責自治縣招商引資項目的協調、組織、管理;負責編制自治縣產業化招商規劃;負責自治縣招商引資項目的打造包裝、徵集篩選、推介發布;負責招商項目庫建設;負責落實重大招商項目跟進責任制;負責招商項目的對接洽談、跟蹤服務、推進落實;組織和參與各類商務領域交易會、洽談會、博覽會、展覽會和有關招商活動。
(二)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內外貿易、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政策、法規;研究、擬訂、落實自治縣對外貿易、吸引國內外投資與合作的政策和規定;制定自治縣內外貿易、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商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監測、分析自治縣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措施,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自治縣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組織擬訂、實施自治縣產業規劃和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四)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方面的綜合性經濟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指導自治縣工業、商貿系統經濟法規的宣傳和企業法制工作。
(五)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負責電力等能源工業的行政管理。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區、州關於電力管理的政策、法律及法規,實施執法監督工作;研究制定自治縣電力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工業系統各行業的行業管理。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區、州關於冶金、化工、建材、食品、機電、輕工等工業行業政策;研究提出行業發展規劃,制定結構調整方案,指導各行業的改革和發展;研究和提出包裝行業、廣告行業、典當行業、農機製造行業、建築機械行業的發展規劃,實施行政管理。負責燃氣用具的生產管理。
(七)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研究和規劃自治縣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引導除國家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的貸款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負責管理自治縣技術改造項目及國家和區、州下達的技術改造項目;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工作,制定工業領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並進行監督;提出工業、商業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指導企業國際化經營。
(八)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擬訂自治縣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酒類流通、畜禽屠宰及肉品流通等行業的監督管理及相應的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再生資源流通管理工作。
(九)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論證、審核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審核推薦上市公司;審核自治縣企業集團的組建方案;組織開展減輕企業負擔、治理三亂(亂罰款、亂集資、亂攤派)工作;指導經濟管理幹部、工商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和企業智力引進工作。
(十)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指導中小型企業的管理工作。
(十一)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研究自治縣企業技術進步計畫和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組織實施名牌戰略;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工作。
(十二)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負責自治縣第三產業發展及工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推進自治縣煤電煤化工產業發展工作;負責自治縣園區招商引資、產業發展及相關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指導工商領域各專業協會的工作。
(十四)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統籌推進自治縣信息化工作;負責歸口管理、指導、協調自治縣電子政務建設和套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自治縣有關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指導、協調自治縣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的互聯互通及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協調通信業有關工作;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負責推進信息化知識、技能的普及教育。
(十五)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自治縣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建議;制定自治縣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解決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制定自治縣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自治州產業政策;制定自治縣工業和信息產業最佳化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招商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意見的函復;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政務公開、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糾風、計畫生育、工青婦、督查、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幹部培訓和考核、離退休職工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車輛、安全等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承擔會務、接待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對外接待、後勤、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企業的黨建、黨務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綜合業務與規劃投資股(經濟運行股)
負責研究分析自治縣國民經濟運行、結構調整、產業發展等重大問題;組織研究自治縣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負責編制經濟運行調控方案,監測和分析研究各行業生產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並提出應對建議措施;負責經濟運行日常調節工作,負責煤、電、油、氣、運等重大生產要素的供需平衡、協調保障工作;承擔自治縣應急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搶險救災等重要物資的調動及通訊保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區、州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綜合性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本系統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本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本系統法規宣傳和自治縣企業法制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起草及政務信息工作。
(三)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園區管理與產業發展企業指導股(園區辦)
擬訂自治縣園區發展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自治縣園區建設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負責園區招商引資、產業發展定位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設立園區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監測園區發展和經濟運行情況,開展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組織園區專項資金的申報和審核;擬訂自治縣工業園區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自治縣工業園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區、州產業政策,擬訂自治縣產業發展政策措施,負責對相關產業、產品、項目進行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符合性審查和認定;指導產業合理布局,擬訂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後產能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現代煤電煤化工、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先進裝備製造、石油、天燃然氣開採及深加工、特色農產品精深加工、新型建材等支柱產業集群發展;負責原材料工業和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承擔產業安全相關工作。
(四)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招商發展和外資外經股(經濟技術協作與進出口貿易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自治州招商引資政策、法規和條例;負責研究、擬訂、落實自治縣招商引資規章制度;制定自治縣招商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自治縣產業化招商規劃;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打造包裝、徵集篩選、推介發布;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設、更新、完善;參與重大招商項目的評審論證工作;負責招商項目的對接洽談、跟蹤服務、推進落實;動態掌握招商項目投資情況;協調辦理重大項目落地手續;負責招商引資立項督查、目標考核;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統計、信息諮詢工作。
負責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吸收外商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法規、政策;參與制定我縣外商投資的政策、管理規章、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核准許可權內自治縣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變更事項,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管理、監督我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加工貿易審核上報工作。
(五)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商貿和市場體系運行建設股(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酒類專賣管理辦公室)
監測分析自治縣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建立健全自治縣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國內貿易統計及綜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三綠工程”,負責“菜籃子”產品流通行業管理的相關工作。
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執行國家有關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法規、規章和標準;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自治縣商務領域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自治縣畜禽屠宰行業、酒類專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制定實施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推動加強屠宰、酒類專賣執法隊伍及執法監管隊伍建設。負責畜禽定點屠宰加工、酒類專賣、鹽政鹽務、調味品等食品流通、消費行業的管理與執法。
負責建設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負責接收社會公眾對生豬屠宰、酒類流通、特許經營、零售商促銷、零供交易、報廢汽車回收、家電下鄉、技術進出口、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承包工程等內外貿、外經領域和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等行為)等方面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採集、上報危害商務行政管理秩序的突發事件、國內外貿易中的異常情況以及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負責統計、上報舉報投訴信息和商務執法數據。
(六)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信息化推進、產業發展股與科技裝備股
擬訂自治縣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自治縣信息化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監督及績效評估;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負責推進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建設和規劃、政策的制定,統籌自治縣電子政務骨幹網路建設,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電子政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組織協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負責自治縣信息化推進中信息分析匯總工作,編制年度信息化發展報告。
(七)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資源與油區工作股(油區辦)
負責自治縣工業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法規;組織編制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相關產業規劃;組織實施以工業節能降耗、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節能重點項目,負責高效節能技術和產品的推廣運用工作;組織開展工業節能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推進自治縣循環經濟發展;組織協調有關清潔生產、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負責自治縣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自治縣工業建設項目的能源消耗評估工作;負責電力行業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負責自治縣油區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石油、天燃氣行業法規的貫徹實施,協調各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油區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維護油區正常生產秩序;負責協調、銜接、平衡石油單位對自治縣天然氣供應;研究擬訂自治縣石油石化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石油單位進入油區準入登記及經濟賠(補)償的協調;負責回收縣域內油田試油及修井期產生的廢雜油液;負責油地共建及石油企業對地方的扶貧及援助工作;承擔自治縣油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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