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民事法律行為是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概念
無因行為是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不論原因是否欠缺、違法等,該行為自完成時起發生效力,不受原因行為的制約。
有因民事法律行為是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有因民事法律行為是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有因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受原因行為的制約,原因行為如有欠缺、不合法、不可能或與該行為不一致的,則該行為...
有因法律行為也叫要因行為,是指以原因的存在為必要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若原因不存在,則將影響該行為的效力。如買賣契約行為,買方之所以願意向賣方支付價款,是因為...
《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以設立、變更、...
有因行為是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即該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受原因行為的制約,原因行為如有欠缺、不合法、不可能或與該行為不一致的,則該行為不成立。...
要因法律行為,即有因行為,指法律行為與其原因相互結合不可分離,以原因為其內在構成要件。...
不要因民事法律行為是“要因民事法律行為”的對稱。又稱“無因民事法律行為”。不以給付原因的存在為有效條件的財產給付行為。大陸法對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分類。無...
有償民事法律行為是“無償民事法律行為”的對稱。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給付財產利益或履行特定義務,並要求對方支付一定代價或承擔對等義務的法律行為。有償法律行為體現了...
無償民事法律行為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的對稱。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給付財產利益或履行特定義務而不要求對方支付任何代價的法律行為。例如贈與行為、無償借貸行為、無...
要因行為,“不要因行為”的對稱。又稱“有因行為”。是指以給付原因為有效成立要件的具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民事法律行為。德國法系民法中特有的概念。學理上認為:要...
單方民事法律行為,“雙方民事法律行為”的對稱。又稱“單方行為”。是指僅基於當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按照大陸法民法理論,單方法律行為可分...
不要式法律行為,指法律沒有規定必須採用某種特定形式,採用任何一種形式都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即當事人在意思表示方式的選擇上,不受法律的特別限制。例如,一般...
雙方民事法律行為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的對稱。又稱“雙方行為”。基於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通常指契約行為。雙方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成立除須...
法律行為,是指法律事實的一種。能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人的活動(行為)。同法律事件不同之處在於它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人們有意識的自覺活動的結果。...
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以將來不確定發生的事實的發生與否限制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存續的意思表示。附延緩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所附條件成就時生效,從行為...
無因法律行為,是指不以原因的存在為必要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即只要無因行為已經成立,即使它產生的原因不存在了,也不影響該無因行為的效力。...
“要式民事法律行為”的對稱。不須採用一定形式,可以由當事人自由選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是不要式的民事法律行為,這種...
無因民事法律行為是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無因民事法律行為是不以原因為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目錄 1 概念 2 與有因行為區別 ...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為,是指當事人以將來確定發生的事實限制其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存續的意思表示。期限與條件的區別在於:用作期限的事實是確定要發生的,而用作條件...
(2)民事行為是民事主體實施的以發生民事法律後果為目的的行為。(3)民事行為是以意思表示為構成要素的行為。其可以進一步分類為:單方行為、雙方行為、多方行為、財產...
有償法律行為,是指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某種權利、取得某種利益的同時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付出一定的代價的民事法律行為。法律上將為了取得某種利益而支付的代價叫做對價...
從法律行為,是指從屬於其他法律行為而存在的法律行為。如為擔保借貸契約中債的履行而訂立的抵押契約行為。[1] 中文名 從法律行為 類型 法律 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 ...
雙方法律行為指基於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夠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