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作為保證人的合夥組織被撤銷後自行公告期限清理債權債務的,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有權要求合伙人承擔保證責任問題的批覆,於1988/10/18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作為保證人的合夥組織被撤銷後自行公告期限清理債權債務的,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有權要求合伙人承擔保證責任問題的批覆
- 法律效力:司法解釋
- 制定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 時效性:已廢止
- 公布日期: 1988/10/1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作為保證人的合夥組織被撤銷後自行公告期限清理債權債務的,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有權要求合伙人承擔保證責任問題的批覆,於1988/10/18公布。
《關於作為保證人的合夥組織被撤銷後自行公告限期清理債權債務的,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有權要求合伙人承擔保證責任問題的批覆》在1988.10.1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黔法[1988]經請字第2號請示...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黔法(1988)經請字第2號“關於作為保證人的合夥組織被撤銷後,在公告通知的清理期限內,債權人未請求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是否可視為債權人放棄該請求權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合夥...
關於作為保證人的合夥組織被撤銷後自行公告限 期清理債權債務的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有 權要求合伙人承擔保證責任問題的批覆 關於取保候審的被告人逃匿如何追究保證人責任 問題的批覆 關於洪紹武賀建玲債務擔保一案如何適用法律問 題的復函 關於詐欺犯罪的被害人起訴要求詐欺過程中的保 證人代償“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
連帶債務乃法律規定而產生,中國民法通則規定了連帶之債產生的幾種情況,如個人合夥產生的債務,共同侵權之債,委託代理授權不明產生的債,保證人為兩人以上擔保的債務。不真正連帶債務中各債務人的債務分別基於不同原因而各自獨立,其運用由法院根據不同法律關係的競契約而酌定是不是法律規定,而不存在債務人之間約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關於擔保期間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方式及程式問題的請示》的答覆在2002.11.22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對《關於擔保期間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方式及程式問題的請示》的答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2002.11.22 ...
為了保證在執行程式中正確適用法律,及時有效地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現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作如下規定。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在訴訟時效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是否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等問題請示的答覆》在2003.10.2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就在...
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7、有關組織依照民法通則規定指定監護人,以書面或者口頭通知了被指定人的,應當認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應當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起訴的,按變更監護關係處理。 18、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自行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貫徹執行〈民事訴訟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審理經濟糾紛案件...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三、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檢察院訴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英雄烈士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 (一)典型意義 英雄烈士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精神的體現,是引領社會風尚的標桿,加強對英烈姓名、名譽、榮譽等的法律保護,對於促進社會...
嘉成能源公司不服,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河南高院判決認為:《轉讓協定》是具有預約性質的契約,案涉定金為訂約定金,只要本約未能訂立不是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則該定金就不再退回。嘉成能源公司在是否對鐵生溝煤業的債務提供擔保及擔保方式問題上,出現意見反覆,最終影響了其進場交易的意願,導致未能正式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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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7.有關組織依照民法通則規定指定監護人,以書面或者口頭通知了被指定人的,應當認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應當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起訴的,按變更監護關係處理。18.監護人被指定後...
2000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26次會議通過,自2000年8月12日起施行。。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法院錯判導致債權利息損失擴大保證人應否承擔責任問題的批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2000.08.08 實施時間 2000.08.12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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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後,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和已知的債權人,並發布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的30天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證明材料。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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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事主體相關自然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關於任職資格規定的; (四)人民法院要求登記機關依法限制商事登記的;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予登記情形。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一節 營業執照管理 第五十三條【法律效力】 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條【亮照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