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原判無期徒刑的罪犯經減刑後又改判應如何處理減刑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92.01.20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原判無期徒刑的罪犯經減刑後又改判應如何處理減刑問題的電話答覆》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原判無期徒刑的罪犯經減刑後又改判應如何處理減刑問題的電話答覆
- 頒布時間:1992年01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1月20日
- 頒布單位:最高法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