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監管改造場所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82.06.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監管改造場所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2年06月01日
- 實施時間:1982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監管改造場所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82.06.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監管改造場所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在1982.06.0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監管改造場所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82.06.01 實施時間 1982.06.01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春節期間加強監管改造場所安全防範措施的通知》在1982.12.28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春節期間加強監管改造場所安全防範措施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82.12.28 實施時間...
自去年開展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以來,各級人民檢察院在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的指示、通知和決定,積極查處了一批貪污受賄和上級交辦的走私、販私、投機詐欺等經濟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當前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試行)一、關於貪污罪的幾個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共財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監管改造場所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 1982年6月1日[82]高檢監函第007號 該通知中的相關內容已在2001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監所檢察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中作出明確規定 ...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一、走私假幣案(刑法第151條第1款) 走私偽造的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幣量二百張(枚)以上的,應予追訴。 二、虛報註冊資本案(刑法第158條) ...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程式,加強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保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治經濟犯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懲嚴重經濟犯罪分子及時審理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 [1] 在1988.09.2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於2013.01.18失效。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懲嚴重經濟犯罪分子及時審理經濟犯罪案件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訂了《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對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背信運用受託財產案的追訴標準作了...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關於對契約詐欺、侵犯智慧財產權等經濟犯罪案件依法正確適用逮捕措施的通知》在2002.05.22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關於對契約詐欺、侵犯智慧財產權等經濟犯罪案件依法正確適用逮捕措施的...
關於印發《關於辦理科技活動中經濟犯罪案件的意見》的通知在1994.06.1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關於辦理科技活動中經濟犯罪案件的意見》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 頒布...
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交由下級檢察院查辦,上一級檢察院要直接指揮、派員參與或督辦。三、初查的重點是:發生在黨政機關、法務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的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案件線索;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構成...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若干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若干規定》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 附: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例追訴標準的規定 ...
私營企業或者個人非法成立的經濟組織投機倒把構成犯罪的,應按個人投機倒把認定。四、本規定下發以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當前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試行)》中的有關規定處理過的案件,不再...
為及時、準確打擊經濟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對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鐵路運輸高級法院、鐵路運輸檢察院:現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對1985年7月18日聯合發出的《關於當前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
本法規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直屬分局辦理經濟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式若干問題的通知》替代。 [1] 參考資料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部...
1982年1月11日,《中共中央緊急通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的決定》發出後,各級人民檢察院組織檢察人員積極協同有關單位查處大量經濟犯罪案件。1982年3月...
以上通知,望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什麼問題,請及時報告。1991年1月30日附一: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當前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試行)》(節錄)三、關於投機倒把罪的幾個問題...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的追訴標準等規定,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必須...
為此,特通知如下:對於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等單位進行走私的案件,當前應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985年7月18日《關於當前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試行)》中,關於處理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投機倒把...
2000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2002年2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非法經營...
《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是為了及時、準確、有效地打擊經濟犯罪,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針對經濟犯罪特點,結合工作實際情況制定。
如發現有經濟犯罪,應按照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執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案件管轄範圍的通知》,將經濟犯罪的有關材料分別移送給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偵查、起訴,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均應及時予以...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國家出資企業中 職務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0年11月26日)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2003年11月13日)
第十章 林業等管理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 第十一章 (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 附1 人民檢察院辦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 附2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附3 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
六、關於凍結、扣劃專業銀行、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存款的問題人民法院因審理經濟糾紛案件或經濟犯罪案件,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因查處經濟違法犯罪案件,需要執行專業銀行、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款項,應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統戰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法務部關於抓緊複查處理政法機關經辦的冤假錯案的通知》在1986.05.24由中組部, 中央統戰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