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由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立案的地方人員可否採取強制措施問題的批覆》在1993.06.19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由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立案的地方人員可否採取強制措施問題的批覆
- 頒布時間:1993年06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6月19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由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立案的地方人員可否採取強制措施問題的批覆》在1993.06.19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由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立案的地方人員可否採取強制措施問題的批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3.06.19 實施時間 1993.06.19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你院檢呈字第5號(1993)《關於對由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立案偵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部關於國家安全機關設定的看守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有關事項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由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立案的地方人員可否採取強制措施問題的批覆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對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對解除強制措施的在案犯罪嫌疑人如何適用《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有關...
一、軍隊營區發生的案件,判斷有可能是地方人員作案或者與現役軍人(含在軍隊編制序列內的其他人員,下同)共同作案的,地方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案件管轄範圍的分工,協助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進行偵查;查清犯罪事實後,是地方人員作案的,由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
對於退回公安機關的,人民檢察院也可以派員參加。復驗、複查的情況應製作筆錄,並由參加復驗、複查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搜查 (一)搜查的概念 搜查,是指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罪證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進行搜尋、檢查的一種偵查行為。搜查是一種強制性的偵查措施,是偵查機關同...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六部委規定),公安機關在收到人民檢察院《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後7日內應當將說明情況書面答覆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
(二)關於協作案件管轄。辦理軍地互涉公益訴訟案件,當事人是地方單位或者人員的由地方檢察機關管轄,是軍隊單位或者人員的由軍事檢察機關管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一般依照刑事案件確定管轄。管轄存在爭議的,由發生爭議的檢察院或者爭議雙方各自上級檢察院協商確定,不能協商確定的,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
《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是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發布的意見,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本原則、當事人權益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定。2019年10月24日,《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發布。內容解讀 解讀一 《指導意見》以刑法、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和寬...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犯罪行為需要逮捕的,經相應的人民檢察院報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同意後,由犯罪地人民檢察院作出逮捕的決定。現役軍人(含文職幹部。軍隊在編職工)有犯罪行為需要逮捕的,由軍事檢察院審查決定;人民武裝警察、邊防警察、消防警察有犯罪行為需要逮捕的...
軍事法適用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執法機關(包括軍事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軍事法院)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將軍事法律規範套用到具體人或組織的一種專門活動。主要特點有:(1)它是軍事執行機關的專門活動。這種專門活動的目的在於軍事執行機關貫徹執行軍事法律規範,以維護國家的軍事利益和軍隊合法權益。(2)軍事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是為正確理解和適用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制定的解釋。 [3] 2020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0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自2021年3月1日...
2014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14〕271號印發《關於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意見》。該《意見》分深化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涉軍維權工作的責任感使命;充分發揮人民法院職能作用,依法做好涉軍案件審理工作;健全完善審判工作機制,努力提高涉軍維權...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堅決貫徹中央關於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的決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8.07.31 實施時間 1998.07.3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黨中央決定,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
最高人民檢察院 解放軍總政治部印發《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各軍區、各軍兵種、各總部、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武警部隊政治部:為依法懲治軍人違反職責犯罪,保護國家軍事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其本身也承擔偵查職能,在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等活動中也有可能發現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也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立案偵查。國家安全機關、軍隊內部的保衛部門、監獄等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線索,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也應當立案。(二)單位和個人的報案或者舉報 《...
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司法機關,肩負著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提供司法保障的歷史重任。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始終把涉軍維權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常抓不懈,緊貼部隊官兵維權需要,積極履職盡能,不斷探索創新,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司法擁軍活動,有力服務和保障了國防和軍隊建設。為落實中央政法委有關加強維護國防利益和...
偵查員: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監獄、軍隊保衛機關中依據憲法和法律對案件進行專門調查工作和採取的有關強制措施,進行案件偵查的專業人員。工作內容 1、蒐集信息情報、建立偵查陣地等基礎性工作;2、負責偵查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3、...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現將《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
五十三、偵查機關變更強制措施後又需要逮捕的是否還應重新報捕 五十四、對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入可否不執行逮捕 五十五、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能否對地方人員採取強制措施 五十六、偵查機關對外國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五十七、怎樣理解附條件逮捕措施 第七節附帶民事訴訟 一、新刑事訴訟法對附帶民事...
公安機關在收到不批准逮捕決定書後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立即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糾正意見。第二百八十七條 對於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的,應當同時告知公安機關撤銷案件。對於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
1.主體。偵查是具有特定主體資格的機構和人員的活動,這種特定的主體資格由法律來規定和認可。在我國,能夠進行偵查的機關只能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監獄、軍隊保衛部門,其他任何機關、團體或者公民個人都無權行使偵查權。2·對象。偵查只能針對刑事犯罪案件,沒有刑事案件,就沒有偵查活動,這些刑事...
偵查是公安機關(包括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和軍隊保衛部門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依照法律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採取有關強制措施的活動。它是偵查機關在刑事案件立案後、起訴前收集證據,查明案情,確定是否起訴的準備程式,是刑事訴訟程式中的一個重要階段。偵查權,是依法收集證據,揭露和證實犯罪,查獲犯罪人,並...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羈押必要性審查、評估工作規定(2023.11.30)人民檢察院辦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的規定(2016.7.1)人民檢察院羈押聽證辦法(2021.8.17)三、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 1.立案 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2020.8.7修訂)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規定(2021.9...
人民檢察院收到賠償申請後,應當填寫《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申請登記表》.第十六條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刑事賠償申請,應當立案:(一)請求賠償的違法侵權情形已經依法確認;(二)檢察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三)本院負有賠償義務;(四)賠償請求人具備國家賠償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五)符合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主要包括:(1)行使刑事偵查權的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及其工作人員;(2)行使檢察權(僅限於刑事檢察權)的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3)行使審判權的人民法院(包括專門人民法院,如軍事法院)及其工作人員;(4)行使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2.刑事訴訟法第18條第2款規定的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3.刑事訴訟法第225條規定: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對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由監獄進行偵查。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由此可見,除“法律另有規定”的這些案件由其他特定的機關行使偵查...
在我國,除了告訴才處理的和不需要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由自訴人自訴外,其餘的均由公安或檢察機關立案偵案、偵查終結後,檢察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向法院提起公訴,提起公訴的案件...
作為國家的治安保衛機關,公安機關負責對大多數刑事案件的偵查,並在偵查過程中享有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的權力。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享有法律監督權,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活動、法院的審判活動和執行機關的執行活動進行法律監督;檢察機關有權對其直接受理的案件進行偵查,有權對刑事案件提起...
專門管轄是指專門法院與普通法院在刑事案件管轄方面的許可權分工,主要解決哪些刑事案件應當由哪些專門人民法院審判的問題。我國已建立的受理刑事案件的專門法院有軍事法院和鐵路運輸法院。軍隊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按照有關規定確定管轄。辯護和代理 (一)辯護的概念和種類 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根據事實和...
立案標準 印發《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各軍區、各軍兵種、各總部、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武警部隊政治部:為依法懲治軍人違反職責犯罪,保護國家軍事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