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落後分類是從不同學科角度對智力落後進行的類型劃分。一般有:(1)按病因分類。(2)按智商水平和適應行為障礙程度分類。臨床上根據障礙的輕重程度一般分為愚魯、痴愚、白痴三類。美國教育界分為:(1)臨界智力落後或學習遲緩者(IQ70~85)。(2)可教育的智力落後(IQ50~70)。無明顯可見的病理表現,幼兒期不易發現,上學後才逐步被辨認出,需接受符合其具體情況的特殊教育。(3)可訓練的智力落後(IQ30~50)。幼兒期即顯現出嚴重的智力和適應行為障礙,難於學習最基本的讀、寫、算技能,需接受以生活自理和社會技能為主的特殊教育和訓練。(4)需要監護的智力落後(IQ25 以下)。只能接受簡單的生活自理技能訓練,離不開別人的看護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