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景德鎮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是景德鎮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 實施地區:景德鎮市
景德鎮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市環境空氣品質,保障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城市市容環境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省政府《關於江西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等檔案要求,市政府決定開展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現根據本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品質為目標,以踐行民眾路線保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為目的,實施嚴格的措施控制揚塵污染,建立責任明確、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嚴格執法、合力推進的揚塵污染控制長效機制,著力解決揚塵污染問題,不斷改善我市城市面貌和環境空氣品質,促進我市環境友好型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揚塵污染防治長效工作機制,形成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分類監管、綜合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解決揚塵污染問題,通過對各類建築工地施工揚塵、道路交通揚塵等進行專項整治,有效遏制揚塵污染,降低我市空氣中顆粒物濃度,減少灰霾天氣產生,進一步改善我市空氣品質,保障人民民眾健康。
三、組織領導
成立景德鎮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何軍威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王學明 市政府副秘書長
江民強 市環保局局長
姚 進 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環保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市規劃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高新區管委會、浮梁縣政府、昌江區政府、珠山區政府、市陶瓷工業園區管委會、市中心城昌南拓展區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童茜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分管領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四、整治範圍
市高新區、昌江區、珠山區、市陶瓷工業園區、中心城昌南拓展區和浮梁縣三龍鎮、洪源鎮、湘湖鎮、壽安鎮。
五、整治內容
(一)整治各類建築工地施工揚塵污染
對各類建築工地開展建築工地規範管理專項治理。整治重點:
1.整治施工場地內道路未硬化,不按規定設定圍擋或圍擋不符合要求、破損,出入口未設定水槽等車輛沖洗裝置和泥漿沉澱池,不落實相關制度(保潔制度、措施和人員不到位),進出車輛未沖洗乾淨出場上路,工地出入口及周邊路面有建築物料、建築垃圾及余土撒落現象。(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配合單位:市建設局、浮梁縣政府)
2.整治施工場地不按時灑水降塵,未採取灑水降塵措施進行平整場地、挖填土方。(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配合單位:市建設局、浮梁縣政府)
3.整治施工場地內土方未集中堆放,裸露土方、閒置土地和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場地未設定封閉性圍欄或未採取覆蓋、固化、綠化等措施,工程完工後未及時對裸露地面進行硬化和綠化。整治收儲閒置土地未及時綠化。(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浮梁縣政府)
4.整治施工場地內未經批准擅自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熔融瀝青、焚燒垃圾。(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配合單位:市建設局、浮梁縣政府)
(二)整治各類道路揚塵污染
對不符合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各類市政施工揚塵污染進行整治。整治重點:
1.整治道路破損、坑窪、泥土裸露。對市區及城市周邊破損道路進行及時修補,減輕因路面顛簸造成的物料拋灑和地面揚塵污染。(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整治城區主次幹道銜接的支路未硬化,導致進出車輛污染路面。(責任單位:市建設局,配合單位:各區政府、管委會)
3.整治管線與道路工程施工,不按規定設定圍擋或圍擋不符合要求,未及時採取灑水等抑塵措施。(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4.整治清挖雨污井時污泥在道路上長時間堆積,未做到日產日清。(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5.整治道路清掃時焚燒落葉、垃圾、清掃的塵土傾倒在綠化帶等不符合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各類道路保潔內容。(牽頭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政府、管委會)
(三)整治各類道路運輸揚塵污染
對不符合揚塵污染防治要求的各類道路運輸揚塵污染進行整治。整治重點:
1.整治建築渣土施工單位或承運單位未取得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核發的建築垃圾處置手續擅自運輸或未按批准時間和路線的運輸行為。(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整治渣土運輸車輛運載渣土高度超過車廂擋板高度且未能完全密閉的,運輸途中的渣土沿途撒落或者飛揚等不文明運輸行為;(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3.整治渣土運輸車輛未進行車身、車輪除泥沖洗,駛入城區污染路面的行為。(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
4.整治建築裝修垃圾占用城市道路亂堆放、亂傾倒行為,做到建築垃圾日產日清。(責任單位:市城管行政執法局)
5.整治超載超限運輸砂石、建材、礫石、砂漿、煤和瓷土等散裝物料和建築垃圾。(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配合單位: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6.整治無牌無證的工程運輸車輛在城市規劃區內非法行駛,有牌證的工程運輸車輛、大型貨車不按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主次幹道行駛。(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六、時間安排
(一)調查摸底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各責任單位結合各自實際,圍繞整治重點開展揚塵污染源調查,全面摸清揚塵污染情況,建立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台帳,實行銷案制管理,上門摸底的同時對各單位進行政策宣傳,告知需整改的內容和整改完成時間;各責任單位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時間、任務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4月1日至7月30日)。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集中整治。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6年8月1日至8月15日)。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整治效果進行逐個檢查驗收,並對整治情況進行總結通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提高對加強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具體落實全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組織計畫、全程控制和督查督辦等工作,確保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明確職責分工。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領導,明確機構,落實人員,制定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具體方案,切實落實責任,確保按實施方案確定的內容、標準和時限要求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相關單位要立即行動,制定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計畫,按照標準要求,開展集中整改。各部門要有“一盤棋”大局觀念,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及時通報存在問題,切實解決各種難題,不得互相推諉扯皮,確保揚塵污染整治工作高標準完成。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單位要印製宣傳單、宣傳冊等宣傳材料,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告知施工單位及相關從業人員,切實增強文明施工和揚塵污染防治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文明施工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方式廣泛宣傳揚塵污染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對我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全方位的跟蹤報導,注重對典型事例的宣傳曝光,引入社會監督機制,設立揚塵污染舉報電話,形成揚塵污染集中整治的強大輿論聲勢。
(四)重視信息交流。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專項行動工作調度,及時向市揚塵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工作信息、進度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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