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縣林業和草原局

普格縣林業和草原局,為四川省涼山州普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格縣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普格縣新建北路177號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時間,

機構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地方性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數位化建設。
(二)組織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監督管理全縣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擬訂相關的地方標準,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性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檢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負責國家公園申報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六)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林業站、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七)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花卉、特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林業和草原綠色產業發展。
(八)指導全縣國有林場、林業站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質、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和草原縣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縣級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核報、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一)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十二)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承擔機關日常運轉、計畫財務、人事等管理事項。負責文電、會務、文書檔案、機要、接待、車輛、計畫生育、基礎建設、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保密、信息、績效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網路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負責局印章管理和使用。
負責編制林業和草原年度生產和投資計畫,監督管理預算內投資項目。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組織和監督部門預算執行。負責林業經濟指標的信息統計和局機關的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綜合統計、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指導基層單位財務管理、資金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縣級以上財政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負責資金稽查、績效評價。指導政策性森林保險及金融貸款工作。組織全縣林業重點工程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稽查。
負責機關人事、機構編制、職工工資福利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人事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和林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聘任工作;配合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和下屬單位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工作人員及下屬單位幹部考察、考核,提出任免、調動和獎懲建議;負責下屬單位的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負責人:王佩林、孫濤
辦公地址:普格縣新建北路177號1幢3樓301、302室
辦公時間:上午 8:30—12:00 ;下午2:30—5: 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綠化造林產業股
職責:承擔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綜合管理全縣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相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有關退耕還林政策,監督和指導全縣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城鄉綠化一體化工作,負責全縣造林綠化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以及石漠化治理相關工作。組織制定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有關管理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方案和年度工程建設及投資計畫,協調解決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組織實施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的項目審查、監督檢查和工程監理工作。指導基層林場、林業站建設和管理,牽頭國有林區、國有林場、林業站等改革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擬訂全縣現代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產業化經營、產業結構調整及林草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組織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新型經營主體培育與合作經濟發展。指導縣級以上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特色經濟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監督管理全縣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相關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林木種苗、草種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資源評價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協調林業和草原對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協作項目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數位化建設,制定全縣林業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人:姚元恆
辦公地址:普格縣新建北路177號1幢2樓204、208室
辦公時間:上午 8:30—12:00 ;下午2:30—5: 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森林草原資源管理股
職責:承擔全縣森林、草原資源動態監測和考核評價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森林、草原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關的技術規程,監督國有森林、草原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承擔安全生產、信訪工作和林地徵用、占用、林地開發等相關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縣森林資源林政執法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監督管理木材經營、加工、木材市場和木材檢查站的建設。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公益林劃定、調整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國有林和公益林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基本草原劃定,監督指導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指導草原休牧、輪牧,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開展退化草原治理改良和種草綠化等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全縣草原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置破壞草原重大案件。承擔草原改革、草原統計和草原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擬訂全縣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草原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有關草原地方性法規草案。
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劃;組織開展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利用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監督、指導國家公園外的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和保護。承擔全縣濕地資源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全縣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指導管理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管理全縣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工作。
擬訂全縣林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有關林業地方性法規草案。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執法有關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縣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辦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按照授權對縣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批(核准、備案);對需要上級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核、轉報;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
負責人:魏東
辦公地址:普格縣新建北路177號1幢2樓203、209室
辦公時間:上午 8:30—12:00 ;下午2:30—5: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森林與草原火災預防股
職責:組織編制全縣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科學研究、技術培訓、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統計報告森林防火工作動態、火災情況。
負責人:蔡瑩
辦公地址:普格縣新建北路177號1幢2樓202、207室
辦公時間:上午 8:30—12:00 ;下午2:30—5: 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現任領導

期沙爾吾 局長

辦公時間

上午 8:30—12:00 ;下午2:30—5: 3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