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普寧收養登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寧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 到現場次數:2次
  • 辦理對象:個人
  • 辦事視窗:普寧市政務服務中心民政局辦事視窗
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依據,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

辦理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章。

所需材料

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周歲。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十五條(1998年國家主席令第10號)。

辦理流程

申請→市民政局審核→審批。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承諾期限: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250元,
依據:粵價【2001】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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