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圖縣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健全工作機構

昌圖縣人民政府一直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政府辦、紀檢監察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縣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作為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鄉鎮、各部門也都按照縣政府有關要求明確了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通過縣、鎮兩級政府的努力,已建立起縣、鎮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體系。

(二)完善細化工作制度
根據《條例》、《遼寧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鐵嶺市政務信息公開規定》的有關要求,我縣已制定了《昌圖縣政務信息公開規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投訴舉報制度》、《政府信息公開考評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等十餘項工作制度,建立了具體工作流程,並在縣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設立了依申請公開受理點,明確分工、細化步驟、最佳化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三)更新《指南》和《目只鑽海危錄》
  根據《條例》、《遼寧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鐵嶺市政務信息公開規定》,我縣已經完成了政府信息的清理工作,以電子、文本文檔形式留存。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工作正在進行中,目前共上傳本年度政府檔案74件。
  (四)拓寬公開渠道
  一是強化政府網站作用。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對全縣政府網站進行普查,對存在問題的要求其整改。在縣政府網站上開闢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發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二是多達格完善新聞發布制度。我縣建立了新聞發布制度,成立了新聞只拔故辦公室,指定了新聞發言人(由縣委宣傳部負責),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發布澄清機制。
  三是設定政府信息查詢場所。按照《條例》要求,我縣已經在縣政府辦公室、縣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檔案局等單位開闢出專門區域,添置閱覽、複印等設備,設定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方便公眾查詢。
  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為進一步深化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我縣在各鎮、財政局、公安局、縣人社局、北山廣場、交通局、地稅局烏匙、國土局、行政中心等多處設定了電子顯示屏、觸控螢幕,政府信息公示雅煉局棵欄等,極大地方便廣大市民及時了解政務信息。目前,全縣共設定電子顯示屏68個,觸控螢幕56個,政府信息公示欄78個。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截至2015年年未,全縣共發布政府信息7160條,其中,在政府網站上發布信息2672餘條;在報刊、雜誌上發布信息80餘條,通過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發布信息1200餘條;通過公共查閱室、公示欄、電子顯示屏、觸控螢幕公示的信息1350條;通過其他形式公布的信息1800條。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2015年,我縣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且未收取任何費用。
  (三)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
  2015年,我縣未發生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行政複議案件。
  (四)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全部公開,對辦理過程動態公開,及時與代表、委員溝通,讓代表、委員了解進展,贏得了好應祖希評。
  三、存在問題
  自《條例》施行以來,我們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1、信息公開狀況不平衡。一些單位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框架,部分部門信息公開仍停留在淺表層面。個別領導認為政府信息是一種公共資源,更是權力的象徵,對這一公共資源的分配則往往體現為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公開越多,做事會越難”,這種思維還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務型政府的職能轉變。
  2、 政府信息公開程度不深。在公開內容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過於抽象的現象,偏重公布最終結果,而對決策前和決策過程中的信息公布較少。或者只公開那些不得不公開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項,把有可能影響部門利益的事項加以迴避,或者只公開一些程式性要求,迴避實質性事項。個別單位把信息公開變成了政績公開,政務公開欄變成了政績光榮榜,而對人民民眾關心的公共事務的決策依據、決策過程閉口不談,尤其迴避工作中的失誤和不足。
  3、政務公開渠道不順暢。政府信息公開大多限於宣傳條幅、公告欄、公告手冊等,運用網站公布的政務信息比重依然較小。有關部門信息公開的形式普遍比較單一,存在內容簡單、流於形式的現象。有的單位只是將一些行政程式編印成冊供政務信息使用者在現場查閱,或僅在辦公場所設立公開欄。致使民眾和企業獲得政務信息的渠道不暢,有些已公開的事項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們將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逐步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她譽獄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制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在繼續做好政策法規、業務工作、規劃計畫等常規信息公開的基礎上,不斷加大對財政預決算、行政機關收支、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等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信息的公開力度。
  三是拓展公開形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公報、政府新聞發布會的作用。完善縣檔案館的政府信息公開匯聚和集中查詢功能,增加適合社區和農村民眾的政府信息公開查詢點,健全縣、鄉鎮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豐富信息公開和網上辦事功能,進一步完善政府網站的政策法規庫, 暢通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四是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信息公開狀況不平衡。一些單位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框架,部分部門信息公開仍停留在淺表層面。個別領導認為政府信息是一種公共資源,更是權力的象徵,對這一公共資源的分配則往往體現為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公開越多,做事會越難”,這種思維還停留在管制型政府的水平上,不符合服務型政府的職能轉變。
  2、 政府信息公開程度不深。在公開內容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過於抽象的現象,偏重公布最終結果,而對決策前和決策過程中的信息公布較少。或者只公開那些不得不公開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項,把有可能影響部門利益的事項加以迴避,或者只公開一些程式性要求,迴避實質性事項。個別單位把信息公開變成了政績公開,政務公開欄變成了政績光榮榜,而對人民民眾關心的公共事務的決策依據、決策過程閉口不談,尤其迴避工作中的失誤和不足。
  3、政務公開渠道不順暢。政府信息公開大多限於宣傳條幅、公告欄、公告手冊等,運用網站公布的政務信息比重依然較小。有關部門信息公開的形式普遍比較單一,存在內容簡單、流於形式的現象。有的單位只是將一些行政程式編印成冊供政務信息使用者在現場查閱,或僅在辦公場所設立公開欄。致使民眾和企業獲得政務信息的渠道不暢,有些已公開的事項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們將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逐步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制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在繼續做好政策法規、業務工作、規劃計畫等常規信息公開的基礎上,不斷加大對財政預決算、行政機關收支、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等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信息的公開力度。
  三是拓展公開形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公報、政府新聞發布會的作用。完善縣檔案館的政府信息公開匯聚和集中查詢功能,增加適合社區和農村民眾的政府信息公開查詢點,健全縣、鄉鎮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豐富信息公開和網上辦事功能,進一步完善政府網站的政策法規庫, 暢通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四是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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