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門牌設定管理規定》昆政復[1998]1號,1998年2月5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門牌設定管理規定
- 發布部門:昆明市政府
- 發文字號:昆政復[1998]1號
- 發布日期:1998年02月05日
- 實施日期:1998年02月05日
- 時效性:已被修訂
- 效力級別:地方政府規章
- 法規類別:市政公用與路橋
《昆明市門牌設定管理規定》昆政復[1998]1號,1998年2月5日發布。
《昆明市門牌設定管理規定》昆政復[1998]1號,1998年2月5日發布。修訂依據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檔案內容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使我市城鄉門牌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向...
一、對下列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引用其他法律名稱不對應的規定作出修改1.將《昆明市門牌設定管理規定》(昆政復[1998]1號)第二十條中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刪去第二十一條。2.將《昆明市菸草專賣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38號)第六十一條中的...
第十條少數民族語地名的漢字譯寫,應當做到規範化。譯寫一般以音譯為主,用字力求統一。第十一條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一)在城鎮的街道、居民區、公路的岔道口、車站、碼頭、山林、水庫、河流、湖泊、塘堰、泉潭、名勝古蹟、紀念地、遊覽地、橋閘等地應設定地名標誌。(二)地名標誌必須醒目、大方、堅固。地名...
第二十九條 地名標誌必須按統一的標準和規範進行製作和設定。地名標誌上必須有標準名稱、漢語拼音、範圍、管理機關等內容。門牌編號應:由城內向城外,由連線主要道路一端向連線次要道路一端,由穩定的一端向發展的一端編排單雙號,禁止採用單邊繞行編號法編設門牌。第三十條 我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統一歸口由...
為了規範本市門(樓)牌管理工作,滿足我市建設、社會發展的需要,方便民眾的工作和生活,根據《地名管理條例》《廣東省地名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門(樓)牌號的編制、使用、設定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門牌是指標示院...
同時,《規定》明確,公安機關應當依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信息為規劃中的建築物預留門樓號牌,以從源頭上解決門樓號牌編列混亂的問題。門樓號牌僅用於標識建築物地理位置 不作為建築物合法性的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民眾對門樓號牌制度的功能定位存在誤解或者理解偏差,容易將建築物獲得公安機關設定的門牌視同建築物合法的...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築物門樓牌標誌的設定、使用、維護、管理,適用本辦法。門樓牌標誌包括門牌(含大門牌、小門牌、臨時門牌、軌道交通門牌)和樓牌(含樓棟牌、單元牌、樓層牌、戶室牌)。門樓牌是建築物地址的信息標誌,不是建築物的確權證明。第三條公安機關實施門樓牌地址唯一性編號,負責採集門樓牌地址的...
第四條 本規定所指門牌包括:建築物門牌號、住宅樓幢號及單元號、戶室號和高層建築物內的層號。第五條 凡本市範圍內的建築物和住宅樓必須設定門牌。建築物和住宅樓的門牌應當由建設單位或產權所有人向所在地的區、縣(市)地名主管部門申請編制。第六條 地名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門牌設定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二)街、路、巷地名標誌和門牌的設定和管理,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市區範圍內的由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區屬鄉(鎮)和旗縣範圍內的由所在地旗縣區地名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製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三)樓牌、戶牌由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本條第二十二條規定製作;(四)其他地名標誌由各主管部門、專業部門和建設...
第七條 設定門牌店招標牌,設定人應當持第六條規定的材料向市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提出申請,市行政審批服務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同時根據《海南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第八條 設定門牌店招標牌的位置、形式、尺寸、色彩、圖案等...
《撫順市門牌管理暫行辦法》在1992.01.01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方便民眾,實現我市門牌標準化,依據國家《地名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我市轄區內的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等均應按此辦法設定門牌。門牌的設定,必須以地名主管部門頒布的標準地名為依據,體現...
天津市門牌標誌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門牌標誌的管理,根據《天津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門牌標誌是指巷牌、樓牌、門牌。凡經地名主管部門批准命名的里巷、胡同均應設定巷牌;樓房應設定樓牌;院門、樓門以及街道或里巷範圍內的房屋均應設定門牌。凡經地名主管部門批准...
5、不準在住宅入口雨蓬上,底層商店屋頂及挑出檐口上搭建構築物和堆放東西。6、不準任意在牆壁上張貼、塗寫宣傳品、廣告等。7、按規划進行建設或預留的公共綠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8、小區內應設定總平面示意圖示志、街巷名牌標誌以及幢號,門牌等。昆明市城市規劃管理局 一九八五年十月 ...
(2001年2月26日市人民政府發布2004年6月30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天津市門牌標誌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公布)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門牌標誌的管理, 根據《天津市地名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門牌標誌是指巷牌、樓牌、門牌。凡經地名主管部門批准命名的里巷、胡同均應設定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