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利工程設施管理辦法》是昆明市水利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水利工程設施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昆明市水利局
《昆明市水利工程設施管理辦法》是昆明市水利局發布的檔案。
《昆明市水利工程設施管理辦法》是昆明市水利局發布的檔案。檔案信息【發布單位】82305 【發布文號】昆政發[1992]72號 【發布日期】1994-04-23 【生效日期】1994-04-23 【失效日期】 【...
《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是由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於1998年11月28日的條例。為了加強水利工程管理,保障運行安全,發揮水利工程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本條例所稱水利工程,是指農田灌溉、防洪排澇、小型水力發電、農村飲水、引(供)水等各類工程及其設施,包括水庫、渠道、管道、堤防、泵站、小型水電站、閘壩、機電井、塘壩等。大中型水力發電、城鎮供排水、航運、污水處理和尾礦壩工程...
《昆明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度》是由雲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書,作者是邱雲生。內容簡介 《昆明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共分兩部分,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體系、水利工程質量保證體系。主要內容包括,昆明市小型水源工程技術管理辦法;昆明市...
第二十五條 禁止侵占和毀壞堤防、護岸、涵閘、泵站、水利工程管理用房、水文、水質監測站房設備和工程監測等河道配套設施設備。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或者拆除河道配套設施設備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遷建、改建或者補償,其費用由占用...
《雲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雲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範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雲南省招標投標...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005年7月22日水利部令第26號發布 根據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9年5月10日《...
第四條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是昆明市城市河道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規劃、水利、交通、航運、環保等部門配合執行。第二章 河道建設與整治 第五條河道建設與整治,必須執行昆明總體規劃要求的防洪標準,保證提防安全...
具體辦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制定。有計畫地實施一級保護區居民異地安置,扶持二、三級保護區的發展,組織勞動力轉移。第四章 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三條 雲龍水庫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實行責任制。一、二級保護區及輸水設施管理範圍的保護和管理,...
用水單位和用水戶應愛護水利工程設施,保護水資源,節約用水。第四條集體管理的水利工程,其水費標準和計收辦法可參照該地區的水費標準和管理辦法確定,報經當地政府批准後實行。第二章 水費標準 第五條核定水費標準的原則 (一)確定...
第一條 為了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江河防洪抗旱能力,改變重點水利工程設施和江河防洪體系建設滯後的狀況,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
第十條 水利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水利工程建設要嚴格按建設程式進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式一般分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包括招標設計)、建設實施、生產準備、竣工驗收、後評價等階段。第十一條 ...
縣城規劃區的供水、防洪排澇、防污、排污工程,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第四條自治州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加防汛、抗洪、搶險的義務。第五條自治州內的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第六條自治州各級...
1981年水利部又對水庫、閘壩、堤防三個工程管理通則進行補充、修改,頒發了新的通則,取代了舊通則,並且相繼頒發了一些新的決定、辦法和規程。我國現行的全國性水利工程管理法規 水庫工程管理通則 水利部頒布,1981年3月1日起施行,是...
市滇池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昆明城市排水防澇綜合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十五條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成員單位應當根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編制專項應急預案並報本級指揮機構備案。湖泊、水庫、水電站、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
第六條 各級水利電力主管機關及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單位應按照水利電力部頒發的有關工程管理的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工程管理,建立技術檔案,制定有關技術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努力提高科學管理水平。與其他部門有關的業務管理還應參照有關部門...
第四條 市公用事業局為城市供水的主管部門。昆明市自來水公司是我市城市供水企業。市環保局、水利局、衛生局應積極配合,搞好我市供水工作。第二章 水源管理 第五條 對城市供水水源如松華壩水庫、滇池、地下水以及各類泉水(龍潭),城市...
(四)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或稀釋等辦法排放有毒有害廢水,或用其它方法污染水源的;(五)損害水庫樞紐工程、河道閘壩,損壞防汛設施和水文監測,通訊、護林防火等設施的;(六)擅自進行爆破、打井、挖砂、採石、取土造成水土...
市、縣(市、區)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城鎮總體規劃,會同發展和改革、規劃、水利、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城市公共供水專項規劃,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第六條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與...
第二條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的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國家實行開發性移民方針,採取前期補償、補助與後期扶持相結合的辦法,使移民生活達到或者超過原有水平。第四條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應當遵循...
《昆明市水利工程供水水費徵收辦法》是在昆明市施行的辦法。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雲政發(1980)156號“關於轉發省水利水電廳、省物價局《雲南省水利工程供水水費徵收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水資源狀況,為有利水資源的合理開發,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