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稱生活保護,是日本國一種對窮人和各種弱勢直接發給金錢的社會福利,資金一半由地方各級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另一半中央支付,目前有212萬4千多人領取。
福利金髮放根據生活保護法第一條和日本國憲法第二十五條制定法源,對於國民無法維持生活者給予幫助,以平等原則和補充性原則為主,二戰後混亂期曾經達到200萬人領取(當時人口數),1995年時達到最低值88萬人領取,後來景氣惡化1999年後突破100萬,2012年達212萬以上。外國人因結婚或其它原因持有永久居住資格的也可領取,目前以韓裔人士領取者2萬7千多人為最高,菲律賓裔4千多人第二。
審核和實施以各地福祉事務所來進行,村里長居於協助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