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責任追究辦法
- 頒布時間:2012年9月26日
- 頒布目的:增強責任意識,提高工作效能
- 頒布者:新鄉市人民政府
- 文號:豫政辦〔2012〕113號
為嚴厲打擊和妥善處置各種非法集資活動,增強責任意識,提高工作效能,保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促進社會和諧,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的通知》(豫政辦〔...
第一條 為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
《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講述的是對於非法集資工作者的處置流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程式,明確省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工作職責,提高工作效率,依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247...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是一本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本書規定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對非法集資堅持防範為主、打早打小、綜合治理、穩妥處置的原則。內容簡介 2021年1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第...
加快建立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制度,強化正面激勵,加大獎勵力度,鼓勵廣大民眾積極參與,並做好保密、人身安全保護等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研究制訂舉報獎勵辦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五、依法打擊,穩妥處置 (十一)防控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風險...
《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為充分發揮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加強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的協調配合,對非法集資實施綜合治理,加大打擊力度,維護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經國務院同意而制定。該工作機制包括:建立...
第三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責任】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省級政府制定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特殊非法金融業務和法律適用】第四十條【條例施行時間】關聯法規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2021年1月26日)法務部、中國銀保監會負責人...
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預警和查處工作暫行辦法 (保監發〔2007〕127號)各保監局,機關各部門,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的方針和政策,做好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預警和查處工作,建立相關工作...
為鞏固打擊整治養老詐欺專項行動成果,加大常態化養老機構非法集資防範化解力度,切實履行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明確的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職責,堅持防範為主、打早打小、綜合治理、穩妥處置的原則,多措並舉強化日常監督管理,依法...
(一)未落實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行業主管(監管)部門有關要求的;(二)可能存在違反《條例》有關規定的情形。整改單位和個人應當在限定的期限內將整改結果報送責令整改部門,並接受監督。第三章 處置工作 第一節 管轄與受理 第十六...
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駐贛分支機構、派出機構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督促、指導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加強對資金異常流動情況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資可疑資金的監測工作。第十六條 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履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防範非法集資...
《河北省實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辦法》是由河北省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1月3日發布的辦法。全文 河北省實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山西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山西省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
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定期向領導小組報送風險形勢、存在問題和工作情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研究分析,做好情況通報。(三)疏堵結合。各縣(市)、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的同時要深入推進金融改革...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精神,湖南省人民政府就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提出的《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 [1] ...
陝西省《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建立健全工作體制與機制,明確部門工作職責,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