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訴訟法修改評析

新行政訴訟法修改評析

《新行政訴訟法修改評析》是2015年7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春業。

基本介紹

  • 書名:新行政訴訟法修改評析
  • 作者:王春業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7月
  • 頁數:328 頁
  • 定價:35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360569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新的行政訴訟法已於2015年5月1日正式實施。
  該法在原行政訴訟法基礎上修改或增加了100多處,修改內容涉及行政訴訟的方方面面。如何在短時間內理解新的行政訴訟法內容?捷徑的辦法就是將新法修改的條款與舊法逐一進行比較,闡述修改條款的含義、分析修改的目的與原因、評述修改後進步之處以及仍然存在的問題。《新行政訴訟法修改評析》正是基於以上想法而寫的。
  《新行政訴訟法修改評析》圍繞著新行政訴訟法修改的條款,從學理和適用角度對修改部分逐條進行評析,其中,對行政訴訟法重點修改的內容,例如,受案範圍、一審管轄、登記立案制度、複議機關當被告、簡易程式、再審事由、行政訴訟對民事訴訟法適用、檢察監督等進行了含義闡述、存在問題之分析,並提出了進一步完善之構想等。因此,該書不僅可以為實務部門的適用提供參考,也可以為進一步理論研究提供思路。

作者簡介

  王春業,1970年生,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後,現為河海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先後在安徽師範大學獲得學士學位,復旦大學獲得碩士學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得博士學位,浙江大學獲得博士後證書,主要從事行政法學、立法學研究。曾入選安徽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培養對象,擔任安徽省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安徽省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安徽省六五普法講師團成員等學術兼職,2013年被安徽省法學會推薦參淋祖員加第七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評選。2014年作為河海大學人才引進,加盟河海大學法學院。已出版專著、教材6部,主編擊踏和2部,參編教材3部。在《中國行政管理》、《中共中央黨校學報》、《中國高教研究》、《現代法學》、《當代法學》、《行政法學研究》等期刊上發表論文130多篇。主持教育部規劃項目、最高人民檢察院項目、江蘇省社科規劃重點項目等省部級以上項目10多項。獲安徽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等各類獎項6項。

圖書目錄

第一章總則修改內容評析
一、行政訴訟功能的完善
二、將“具體行政行為”改為“行政行為”
三、將行政行為的主體擴展到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組織
四、保護公民訴權和規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
第二章受案范辯地霉圍修改內容評析
第一節新法對受案範圍的擴大
一、對行政處罰不服的行政訴訟
二、對行政強制行為不服的行政訴訟
三、對行政許可行為不服的行政訴訟
四、對行政確認行為不服的行政訴訟
五、對徵收、徵用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行政訴訟
六、對行政不作為的行政訴訟
七、將侵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村土地經營權納入受案範圍
八、對行政壟斷行為的行政訴訟
九、對行政機關違法要求晚糠台組履行義務的行政訴訟
十、對行政給付行為的行政訴訟
十一、對某些行政協定不履行行為的行政訴訟
十二、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政訴訟
第二節新法對受案範圍規定的不足及改進方向
一、存在的不足譽她姜想之處
二、可將負面清單模式引入行政訴訟法受案範圍的設計中
三、行政訴訟受案範圍負面清單模式的具體建議
第三章法院管轄修改內容評析
一、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問題
二、複議機關作被告時的管轄以及跨行政區域法院體制的確立
三、將共同管轄由最先“收到起訴狀”改為最先“立案”方式
四、關於移送管轄
五、關於管轄權的移轉
第四章訴訟參加人修改內容評析
一、關於原告
二、關於被告
三、關於共同訴訟制度
四、關於代表人訴訟制度
五、關於第三人
六、關於訴訟代理人
七、關於查閱和複製卷宗材料
第五章行政訴訟證據修改內容評析
一、關於證據種類
二、關於被告舉證
三、關於被告代理人取證
四、盼尋盛關於被告延期或補充證據
五、原告舉證責任
六、關於法院取證
七、精市關於鑑定事項的刪除
八、關於證據認定
第六章起訴和受理修改內容評析
一、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銜接
二、關於起訴期限
三、起訴條件的增加
四、起訴方式
五、登記立案制度
六、對不立不裁的處理
七、對規範性檔案附帶審查的請求
八、其他表述上的修改
第七章審理和判決修改內容評析
第一節一般規定
一、關於涉及商業秘密行政案件的公開審理問題
二、對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執行例外情形的完善
三、增加了先予執行的條款
四、對撤訴和缺席判決的完善
五、對於妨礙訴訟行為處理的完善
六、對相關決定或裁定不服的複議次數的明確
七、增加了某些行政案可以調解的規定
九、參照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審查的處理
十、關於公眾查閱裁判書的規定
十一、對被告及相關人員處理的司法建議
第二節第一審普通程式
一、被告向法院提交的具體材料和期限
二、關於法院的判決形式
三、對複議決定一併作出裁決
四、關於公開宣判的規定
五、對一審期限作了延長性規定
第三節簡易程式
一、簡易程式的適用條件
二、簡易程式的適用範圍
三、簡易程式行政案件的審理方式
四、簡易程式轉化為普通程式
第四節第二審程式
一、二審的審理方式
二、二審的審查範圍
三、審結期限的延長
四、二審對抗訴案件的處理
第五節審判監督程式
一、當事人的申請再審
二、再審事由
三、法院啟動的再審
四、檢察機關啟動的再審
第八章執行修改內容評析
一、執行的文書
二、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履行法律文書的執行
三、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律文書的執行
第九章其他部分修改內容評析
一、涉外行政訴訟
二、刪除了舊法第九章侵權賠償責任
三、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
附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
附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4年修訂版)
附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十二、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政訴訟
第二節新法對受案範圍規定的不足及改進方向
一、存在的不足之處
二、可將負面清單模式引入行政訴訟法受案範圍的設計中
三、行政訴訟受案範圍負面清單模式的具體建議
第三章法院管轄修改內容評析
一、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問題
二、複議機關作被告時的管轄以及跨行政區域法院體制的確立
三、將共同管轄由最先“收到起訴狀”改為最先“立案”方式
四、關於移送管轄
五、關於管轄權的移轉
第四章訴訟參加人修改內容評析
一、關於原告
二、關於被告
三、關於共同訴訟制度
四、關於代表人訴訟制度
五、關於第三人
六、關於訴訟代理人
七、關於查閱和複製卷宗材料
第五章行政訴訟證據修改內容評析
一、關於證據種類
二、關於被告舉證
三、關於被告代理人取證
四、關於被告延期或補充證據
五、原告舉證責任
六、關於法院取證
七、關於鑑定事項的刪除
八、關於證據認定
第六章起訴和受理修改內容評析
一、行政訴訟與行政複議銜接
二、關於起訴期限
三、起訴條件的增加
四、起訴方式
五、登記立案制度
六、對不立不裁的處理
七、對規範性檔案附帶審查的請求
八、其他表述上的修改
第七章審理和判決修改內容評析
第一節一般規定
一、關於涉及商業秘密行政案件的公開審理問題
二、對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執行例外情形的完善
三、增加了先予執行的條款
四、對撤訴和缺席判決的完善
五、對於妨礙訴訟行為處理的完善
六、對相關決定或裁定不服的複議次數的明確
七、增加了某些行政案可以調解的規定
九、參照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審查的處理
十、關於公眾查閱裁判書的規定
十一、對被告及相關人員處理的司法建議
第二節第一審普通程式
一、被告向法院提交的具體材料和期限
二、關於法院的判決形式
三、對複議決定一併作出裁決
四、關於公開宣判的規定
五、對一審期限作了延長性規定
第三節簡易程式
一、簡易程式的適用條件
二、簡易程式的適用範圍
三、簡易程式行政案件的審理方式
四、簡易程式轉化為普通程式
第四節第二審程式
一、二審的審理方式
二、二審的審查範圍
三、審結期限的延長
四、二審對抗訴案件的處理
第五節審判監督程式
一、當事人的申請再審
二、再審事由
三、法院啟動的再審
四、檢察機關啟動的再審
第八章執行修改內容評析
一、執行的文書
二、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履行法律文書的執行
三、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律文書的執行
第九章其他部分修改內容評析
一、涉外行政訴訟
二、刪除了舊法第九章侵權賠償責任
三、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
附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
附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2014年修訂版)
附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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