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9年度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09年度新羅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

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概述

(一)調整充實組織機構 2007年12月21日,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龍新政綜〔2007〕495號),負責全面指導、推進、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鄉鎮、街道和區直各有關部門也相應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領導小組,並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提供保障,促進工作任務的全面落實。確定區政府辦公室作為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確定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作為我區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確定新羅區檔案館和龍巖圖書館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公共查閱點。2009年1月,區政府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翁慶擔任組長,區政府辦主任陳金照和區監察局局長賴彥擔任副組長,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各行政執法部門和涉及公共事務管理的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
(二)及時更新《指南》和《目錄》
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或諮詢政府信息,及時更新並公布了《龍巖市新羅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龍巖市新羅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標準。2009年完成了本年度和2002年以來應當主動公開的《目錄》及信息發布工作,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將公開信息的格式索引號、名稱、發布機構、內容概述、生成日期在新羅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上公開。同時,就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編制和更新進行了說明,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三)繼續建設公開平台,落實配套措施
一是繼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在2008年對《新羅之窗》全面改版的基礎上,2009年繼續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增加《新羅之窗》網站與各單位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連結,完善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公開規定、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意見箱、政府信箱、年度報告、工作機構與聯繫方式、信息公開社會考核考評等二級欄目,在連結、內容、格式上體現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閱、統一規範的原則。
二是繼續抓好公共查閱點建設。藉助龍巖圖書館優越的地理位置、大量的藏書期刊及新羅區檔案館豐富的館藏檔案,增加配備電腦、觸控螢幕、LED、複印機、印表機等各類電子設備,方便廣大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的規範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充實完善了《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公開信息送交辦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程》、《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季報制度》等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信息送交、工作規程等具體工作進行進一步規範。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網站公開的類別和數量
(1)公文類政府信息:3467份,其中2009年度1137份;
(2)《指南》和《目錄》:69份;
(3)政務類和專題工作信息:2896條,其中2009年度1189條。
(二)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
2002年以來(含2009年度)全區共梳理公開公文類信息8594份,其中網站公開檔案3467份;各單位向區檔案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2743份,電子檔案2704份;各單位向龍巖圖書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2384份。
2009年度全區共梳理公開公文類信息3246份,其中網站公開檔案1137份;各單位向區檔案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1091份,電子檔案1052份;各單位向龍巖圖書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1018份。
(三)信息公開形式
(1)主要公開平台:新羅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2)主要查閱場所:新羅區檔案館和龍巖圖書館;
(3)公開公告欄:新羅區政府門口公告欄及各單位的公開欄;
(4)公開媒體:電視《龍津新聞》、報紙《龍巖鄉訊》;
(5)便民電話。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09年,全區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2件。其中區政府辦公室2009年9月27日收到題為《廉租房分配問題》的依申請公開申請,已於2009年10月受理答覆辦結;區城鄉規劃建設局2009年9月27日收到題為《龍巖第二水源土地徵收標準還有就是第二水源的有關檔案》的依申請公開申請,已於2009年10月受理,向申請民眾說明要向市規劃局及市自來水公司諮詢。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區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成本費用外,不收取其他費用。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統一標準收取。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2009年我區接到申請2件,但均屬於免費範疇,未發生收費及減免問題。

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09年,我區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主動公開相關的政府信息,沒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公開內容不夠豐富,重點不夠突出,民眾對依申請公開知識知曉率不足,信息公開流程要進一步規範等問題。同時,一些單位還存在工作不主動,工作進展不平衡,單位之間差距較大等。
(二)改進措施:
下一步,我區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努力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法定化、規範化、常態化、便民化的目標。
1、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重點加強鄉鎮(街道)政府信息和對公眾關注的國土資源、環保、醫療衛生、城鄉建設、征地拆遷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對重大決策等開展相關的解讀,方便公眾及時了解政府信息。
2、豐富公開形式。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充分發揮其第一平台的作用;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控螢幕等載體建設;完善檔案館、圖書館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健全鄉鎮(街道)、部門單位的網路體系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
3、規範工作流程。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依申請公開的處理效率,方便公眾查閱、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探索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服務工作。
4、建立長效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的內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5、抓好學習培訓。按照“全面、深入、持續、有效”的培訓工作要求,制定學習規劃,有重點、有步驟地加強領導幹部、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採取會議、交流、現場會、調研、督查等形式,重點加強部門、鄉鎮業務人員的培訓和指導。
6、加強指導監督。推動示範點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加強工作交流和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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