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09年度新羅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
概述
(二)及時更新《指南》和《目錄》
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或諮詢政府信息,及時更新並公布了《龍巖市新羅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龍巖市新羅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標準。2009年完成了本年度和2002年以來應當主動公開的《目錄》及信息發布工作,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將公開信息的格式索引號、名稱、發布機構、內容概述、生成日期在新羅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上公開。同時,就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編制和更新進行了說明,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三)繼續建設公開平台,落實配套措施
一是繼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在2008年對《新羅之窗》全面改版的基礎上,2009年繼續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增加《新羅之窗》網站與各單位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連結,完善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公開規定、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意見箱、政府信箱、年度報告、工作機構與聯繫方式、信息公開社會考核考評等二級欄目,在連結、內容、格式上體現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閱、統一規範的原則。
二是繼續抓好公共查閱點建設。藉助龍巖圖書館優越的地理位置、大量的藏書期刊及新羅區檔案館豐富的館藏檔案,增加配備電腦、觸控螢幕、LED、複印機、印表機等各類電子設備,方便廣大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的規範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充實完善了《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公開信息送交辦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程》、《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季報制度》等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信息送交、工作規程等具體工作進行進一步規範。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公文類政府信息:3467份,其中2009年度1137份;
(2)《指南》和《目錄》:69份;
(3)政務類和專題工作信息:2896條,其中2009年度1189條。
(二)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
2002年以來(含2009年度)全區共梳理公開公文類信息8594份,其中網站公開檔案3467份;各單位向區檔案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2743份,電子檔案2704份;各單位向龍巖圖書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2384份。
2009年度全區共梳理公開公文類信息3246份,其中網站公開檔案1137份;各單位向區檔案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1091份,電子檔案1052份;各單位向龍巖圖書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1018份。
(三)信息公開形式
(1)主要公開平台:新羅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2)主要查閱場所:新羅區檔案館和龍巖圖書館;
(3)公開公告欄:新羅區政府門口公告欄及各單位的公開欄;
(4)公開媒體:電視《龍津新聞》、報紙《龍巖鄉訊》;
(5)便民電話。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公開內容不夠豐富,重點不夠突出,民眾對依申請公開知識知曉率不足,信息公開流程要進一步規範等問題。同時,一些單位還存在工作不主動,工作進展不平衡,單位之間差距較大等。
(二)改進措施:
下一步,我區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努力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法定化、規範化、常態化、便民化的目標。
1、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重點加強鄉鎮(街道)政府信息和對公眾關注的國土資源、環保、醫療衛生、城鄉建設、征地拆遷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對重大決策等開展相關的解讀,方便公眾及時了解政府信息。
2、豐富公開形式。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充分發揮其第一平台的作用;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控螢幕等載體建設;完善檔案館、圖書館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健全鄉鎮(街道)、部門單位的網路體系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
3、規範工作流程。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依申請公開的處理效率,方便公眾查閱、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探索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服務工作。
4、建立長效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的內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5、抓好學習培訓。按照“全面、深入、持續、有效”的培訓工作要求,制定學習規劃,有重點、有步驟地加強領導幹部、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採取會議、交流、現場會、調研、督查等形式,重點加強部門、鄉鎮業務人員的培訓和指導。
6、加強指導監督。推動示範點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加強工作交流和調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