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機構
(二)認真編制《指南》和《目錄》
下發了《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等工作的通知》(龍政辦[2008]38號),參照省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編制了《龍巖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龍巖市
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試行)》,同時,就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編制進行了說明,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三)建設公開平台,落實配套措施
一是抓好政府網站建設。市、縣兩級政府網站以及市政府各部門單位的網站在《條例》實施前進行了全面改版擴容,按照要求設定了“
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標識與入口連結,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頁,專頁中設定了“指南與目錄”、“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意見箱”等4個二級欄目。“中國龍巖”網站實現了與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部門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連結,設有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公開規定、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
意見箱、各部門信息公開、縣市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與聯繫方式、信息公開社會考核考評等9個二級欄目,在子欄目中,還設有“《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我市實施情況的網上調查和意見徵集”、“市政府各部門信息發布排行”、“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政府信息公開點擊排行”、“政府信息發布統計排行”等欄目,在連結、內容、格式上體現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閱、統一規範的原則。
二是抓好公共查閱點建設。市、縣兩級
檔案館、
圖書館因地制宜,設定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配備了觸控螢幕電腦。有的縣(市、區)還提供電子查閱場所。
三是提供經費保障。市
財政撥出了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設施經費57萬元,其中市公開辦12萬元、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系統建設經費35萬元、市檔案館公共查閱場所建設經費10萬元。據不完全統計,各縣(市、區)政府共撥出經費198萬元用於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四是推進試點工作。在調研的基礎上,確定了市經貿委、新羅區政府、新羅區鐵山鎮政府為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試點單位。
(四)推進制度建設,規範工作流程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的規範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先後制定出台了《
龍巖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規定》、《龍巖市政府公開信息送交辦法(試行)》、《關於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的意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程(試行)》、《龍巖市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季報制度》等檔案,轉發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行辦法》,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信息送交、工作規程等具體工作進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考核考評、責任追究等辦法,待省里出台後參照制定。
(五)開展培訓宣傳,營造公開氛圍
分階段、分層次組織了學習培訓,先後於2007年10月31日、2008年1月17日、2月20日、4月14日、5月16日、7月2日、10月23日、12月10日召開了8期次的業務學習、培訓會議。特別是在2008年2月20日召開的2008年市政府第一次全體(擴大)會上,邀請參與《條例》起草審定的國務院法制辦馬森述處長作了專題講座,是第一個邀請國務院法制辦專家輔導的地級市,市政府領導和政府部門、單位的領導共200多人聽取了輔導報告。通過講座,從領導層面上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了認識,對於全面推進這項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各縣(市、區)也積極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培訓工作,除參加省、市的學習之外,各自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暨《
條例》學習培訓會議,組織部門和鄉鎮的分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學習培訓。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共舉辦20期次的培訓,培訓3500人次,其中市政府辦公室組織舉辦8期900人次。
在《條例》施行前,組織開展了宣傳普及工作。2008年4月29日在《閩西日報》刊登市政府江棣章常務副市長就政府信息公開答記者問,就政府信息公開的意義、主體、保障和政府信息的查閱、申請和獲取等公眾關心的問題進行宣傳普及,同時,還在報紙上公告市、縣兩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渠道的
網址和地址,為《條例》的正式施行作好了
輿論準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的數量和類別
截止12月31日,市、縣(市、區)、鄉鎮三級政府機關主動公開4205條,其中公文類信息2645條,市政府本級主動公開431條。在主動公開的公文類信息中:機構職能類689條,占26%;政策、規範類檔案信息376條,占14.2%,規劃計畫類177條,占7%;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216條,占8%;民政扶貧救災
社保就業類信息438條,占16.6%;科教文衛類信息269條,占10%;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554條,占20.1%。
市直部門單位和縣(市、區)部門單位主動公開信息7181條,其中公文類信息4824條,提供服務類信息803條。
(二)對2003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的情況
根據要求,市、縣兩級組織力量,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對2003年以來的政府信息進行清理、界定,屬主動公開的已編輯上網公開。其中,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共梳理並通過“中國龍巖”政府網站公開2007年以前的政府信息1054條。
(三)公開形式
1.政府入口網站。市民通過“中國龍巖”入口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可查閱市級機關、縣(市、區)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申請公開”欄目,可向各政府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查閱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狀態;為方便市民查閱各政府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實現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全文檢索功能。
2008年通過各級政府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政府信息的有149.2萬人次,其中“中國龍巖”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25萬人次。
2.公共查閱點
市、縣兩
檔案館、
圖書館都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市檔案館匯集了31個市級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其中紙質全文1977件、電子全文1977件。2008年市、縣檔案館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1655人次。
3.政府公報
通過市政府公報公開政府機關的主要規範性檔案,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以及人事任免、機構設定、表彰等信息。《龍巖市人民政府公報》每月出版,每期發放量達1200份,免費向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市直單位和各縣(市、區)贈閱。
4.其它渠道
對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通過閩西日報、龍巖電視台等新聞媒體進行公開,重要信息還通過新聞發布會發布。各級政府部門單位、鄉鎮、村還通過“政務公開欄”、公告欄等渠道及時發布、公布政府信息。各級各部門單位還開設政府信息公開的電話查詢渠道,方便公眾諮詢、查問。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全市各政府機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2件,其中當面申請16件,占25.8%,網上申請39件,占63%,以電子郵件形式申請5件,占8%,以信函形式申請2件,占3%。主要為
行政事業性收費、
行政許可、
公務員登記、大中專結業生就業、
公益事業等方面的申請。
受理的62件依申請公開,已答覆62件,其中:同意公開答覆的52件,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3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機關政府信息”的答覆數6件,否決公開答覆數1件(為正在內部研究、調查、討論或處理過程中等原因而否決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條例》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成本費用外,不收取其他費用。收取檢索、複製、
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統一標準收取。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鑒於我市尚未明確收費標準,截止目前,全市沒有發生收費問題;個別單位對當面申請的免收複印費。
五政府信息公開的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我市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開展工作,主動及時公開相關的政府信息,及時答覆依申請公開,因此全市沒有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問題
主要是:一些單位在思想認識、工作部署和人員安排上不夠重視,工作不主動;信息公開的流程還有待進一步規範;工作進展不平衡,縣(市、區)之間、部門之間工作差距較大;縣直部門單位和鄉鎮的政府信息公開還沒有全面推開。
(二)改進措施
2009年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按照省里的有關要求,針對我市的薄弱環節,圍繞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總目標,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行政機關的績效評估工作中,進一步健全制度,規範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規範化。
1、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重點加強鄉鎮政府信息和對公眾關注度高的國土資源、環保、醫療衛生、城鄉建設、征地拆遷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對重大決策等開展相關的解讀,方便公眾準確理解政府信息。
2、豐富公開形式。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充分發揮其第一平台的作用;進一步完善政府公報、政府新聞發布會以及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控螢幕等載體建設;完善市、區(縣)檔案館、圖書館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健全市,區、縣(市),街道(鄉鎮)的
政府信息公開網路。
3、規範工作流程。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依申請公開的處理效率,方便公眾查閱、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探索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服務工作。
4.建立長效機制。把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的內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5、抓好學習培訓。按照“全面、深入、持續、有效”的培訓工作要求,制定學習規劃,有重點、有側重地加強領導幹部、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採取會議、交流、現場會、調研、督查等形式,重點加強部門、鄉鎮業務人員的培訓和指導。
6、加強指導監督。推動示範點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加強工作交流和調查研究。
發布機構
習水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