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1年度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向社會公布新羅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1年度工作報告
  • 概述:七個部分組成
  • 信息公開一:網站公開的類別和數量
  • 信息公開二: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
一、概述
(一)加大財政性資金公開力度
2008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規定了公民申請信息的權利,同時也規定,各級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有提供信息的責任和義務。《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而第四、五、六款則如此規定,“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屬於重點公開信息。我區定期在《新羅之窗》網站及公共媒體公布財政資金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全面情況,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和使用情況。健全收費公示制度,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通過《新羅之窗》網站等途徑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確保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透明。完善單位採購制度,通過新羅政府採購網規範發布採購信息,按有關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政策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規範單位採購過程。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提高財政性資金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二)規範政府投資項目、促進行政審批公開透明
依託《新羅之窗》及市區行政服務中心網站完善行政審批過程透明和結果公開。公開行政審批項目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標準)、辦理程式、簡易流程圖、需提交材料、收費標準及依據、辦理時限、辦理機構(科室)和聯繫方式等信息,並按規範格式編制和實時更新,方便公眾辦理。通過行政審批辦事平台,實現各審批環節信息的狀態查詢,規範行政審批行為,促進行政審批效率的提高。
(三)完善政策解讀及公開機制,進一步加大重大公共政策公開力度
及時公開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事項,主動發布相關政策。對涉及公眾的規範性檔案,重大決定等,及時通過方便公眾的途徑進行政策解讀,推動政策落實。及時關注社會各方對政策實施情況的反應,為推進政策實施和完善提供依據。
(四)加大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力度,提高公共信息質量
主動通過《新羅之窗》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公共服務類相關信息,積極推進依法行政類信息公開。公開行政機關職責、內設機構、職權目錄及調整、變動等情況。
(五)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建設,完善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各級單位共同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維護,把信息公開內容上傳至網站上,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以供公眾查閱。為進一步構建多樣化的公開渠道,一是繼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對《新羅之窗》網站進行改版,繼續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在連結、內容、格式上體現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閱、統一規範的原則;二是繼續抓好公共查閱點建設。藉助龍巖圖書館優越的地理位置、大量的藏書期刊及新羅區檔案館豐富的館藏檔案,增加配備電腦、觸控螢幕、LED、複印機、印表機等各類電子設備,方便廣大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
(六)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的規範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充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政府公開信息送交辦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程》、《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季報制度》等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信息送交、工作規程等具體工作進行進一步規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網站公開的類別和數量
(1)公文類政府信息:6067份,其中2011年度1350份;
(2)《指南》和《目錄》:68份;
(3)政務類和專題工作信息:11838條,其中2011年度817條。
(二)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
2002年以來(含2011年度)全區共梳理公開公文類信息17709份,其中網站公開檔案6067份;各單位向區檔案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4225份,電子檔案4225份;各單位向龍巖圖書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4074份。
2011年度全區共梳理公開公文類信息6497份,其中網站公開檔案1350份;各單位向區檔案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848份,電子檔案848份;各單位向龍巖圖書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961份。
(三)信息公開形式
(1)主要公開平台:新羅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2)主要查閱場所:新羅區檔案館和龍巖圖書館;
(3)公開公告欄:新羅區政府門口公告欄及各單位的公開欄;
(4)公開媒體:電視《龍津新聞》、報紙《龍巖鄉訊》;
(5)便民電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1年,全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區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成本費用外,不收取其他費用。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統一標準收取。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1年,我區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主動公開相關的政府信息,沒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公開內容不夠豐富,重點不夠突出,民眾對依申請公開知識知曉率不足,信息公開流程要進一步規範等問題。同時,一些基層單位還存在信息公開工作不主動,工作進展不平衡,單位之間差距較大等。
(二)改進措施
下一步,我區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努力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法定化、規範化、常態化、便民化的目標。
1、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重點加強鄉鎮(街道)政府信息和公眾關注的國土資源、環保、教育、醫療衛生、城鄉建設、征地拆遷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對重大決策等開展相關的解讀,方便公眾及時了解政府信息。
2、豐富公開形式。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充分發揮其第一平台的作用;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控螢幕等載體建設;完善檔案館、圖書館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健全鄉鎮(街道)、部門單位的網路體系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
3、規範工作流程。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依申請公開的處理效率,方便公眾查閱、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探索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服務工作。
4、建立長效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的內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5、抓好學習培訓。按照“全面、深入、持續、有效”的培訓工作要求,制定學習規劃,有重點、有步驟地加強領導幹部、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採取會議、交流、現場會、調研、督查等形式,重點加強部門、鄉鎮業務人員的培訓和指導。
6、加強指導監督。推動示範點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加強工作交流和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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