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新羅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要求,由新羅區農業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務諮詢答覆情況、複議和訴訟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就政府信息公開提出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信息公開的支出和收費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概 述
(一)健全組織領導機制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確定了局辦公室作為辦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責任機構,負責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
(二)制定相關制度規範
制定出台了《新羅區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目錄》和《指南》,從組織領導、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期限、監督檢查等方面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出具體規定。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除依法免於公開的信息外,凡與農業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主動公開或依申請予以公開。
(三)完善公開內容
結合我局實際,主動公開了涵蓋農業工作各方面的15類共36個事項,含本行政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設定、農業概況、政風行風建設、政策法規、農業技術、農業信息、農產品價格、農事建議等內容。這些內容,在橫向上覆蓋了我局所承擔的基本職能,在縱向上貫穿了農業行政管理的全過程。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機構職能、概況信息類信息3條,工作動態類信息3條,公示公告類信息6條。
2002年以來應公開的政府信息按照要求以紙質文本的形式報送檔案局。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上採用了開辦網站、設立服務熱線等,並重點加強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建設,形成統一受理、統一辦理、規範服務的工作流程,為公眾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度,本局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因此未發生收費情況。
複議和訴訟情況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1、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完善;部分信息的公開時限還不夠及時。網站查詢服務等功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2、信息公開形式還需要進一步豐富。
3、信息公開的廣度還需要進一步拓展,網上查詢、網上審批等便民服務系統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擴大套用。
4、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二)改進措施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服務經濟、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的重要途徑,與農業執法、農業技術指導等具體工作結合起來。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責任到人,建立起各負其責、運轉協調的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2、以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為宗旨,提升網站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分析、落實,全面強化局網站在信息公開和便民服務中的各項功能,重點抓好網上查詢、網上搜尋等服務功能的完善。進一步做好信息更新。及時更新和維護公開的各類信息,根據工作變化和要求,主動更新完善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3、完善政府信息監督、考核機制,確保信息準確及時。進一步規範、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制度,保證網站信息及時更新。
4、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落實審核責任,把好政務信息的質量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