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0年度新羅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0年度工作報告
- 地點:新羅區
- 時間:2010年
- 類型:政府工作報告
(一)加大財政性資金公開力度。
2008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規定了公民申請信息的權利,同時也規定,各級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有提供信息的責任和義務。《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而第四、五、六款則如此規定,“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屬於重點公開信息。我區定期在新羅之窗及公共媒體公布財政資金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全面情況,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和使用情況。健全收費公示制度,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通過新羅之窗等途徑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確保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透明。完善單位採購制度,通過新羅政府採購網規範發布採購信息,按有關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政策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規範單位採購過程。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提高財政性資金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二)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促進行政審批公開透明。
依託新羅之窗及市區行政服務中心網站完善行政審批過程透明和結果公開。公開行政審批項目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標準)、辦理程式、簡易流程圖、需提交材料、收費標準及依據、辦理時限、辦理機構(科室)和聯繫方式等信息,並按規範格式編制和實時更新,方便公眾辦理。通過行政審批辦事平台,實現各審批環節信息的狀態查詢,規範行政審批行為,促進行政審批效率的提高。
(三)完善政策解讀及公開機制,進一步加大重大公共政策公開力度。
及時公開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事項,主動發布相關政策。對涉及公眾的規範性檔案,重大決定等,及時通過方便公眾的途徑進行政策解讀,推動政策落實。及時關注社會各方對政策實施情況的反應,為推進政策實施和完善提供依據。
(四)加大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力度,提高公共信息質量。
主動通過新羅之窗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公共服務類信息相關信息,積極推進依法行政類信息公開。公開行政機關職責、內設機構、職權目錄及調整、變動情況。
(五)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的建設,完善各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各級單位共同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維護,把信息公開內容上傳至網站上,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以供公眾查閱。為進一步構建多樣化的公開渠道,我區一是繼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對《新羅之窗》進行改版,繼續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在連結、內容、格式上體現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閱、統一規範的原則;二是繼續抓好公共查閱點建設。藉助龍巖圖書館優越的地理位置、大量的藏書期刊及新羅區檔案館豐富的館藏檔案,增加配備電腦、觸控螢幕、LED、複印機、印表機等各類電子設備,方便廣大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
(六)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的規範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充實完善了《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公開信息送交辦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程》、《新羅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季報制度》等制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信息送交、工作規程等具體工作進行進一步規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網站公開的類別和數量
(1)公文類政府信息:4643份,其中2010年度1173份;
(2)《指南》和《目錄》:68份;
(3)政務類和專題工作信息:10838條,其中2010年度3392條。
(二)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
2002年以來(含2010年度)全區共梳理公開公文類信息9498份,其中網站公開檔案4643份;各單位向區檔案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3317份,電子檔案3278份;各單位向龍巖圖書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3113份。
2010年度全區共梳理公開公文類信息3050份,其中網站公開檔案1173份;各單位向區檔案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574份,電子檔案574份;各單位向龍巖圖書館公共查閱場所移交紙質檔案729份。
(三)信息公開形式
(1)主要公開平台:新羅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2)主要查閱場所:新羅區檔案館和龍巖圖書館;
(3)公開公告欄:新羅區政府門口公告欄及各單位的公開欄;
(4)公開媒體:電視《龍津新聞》、報紙《龍巖鄉訊》;
(5)便民電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0年,全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區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成本費用外,不收取其他費用。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統一標準收取。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0年,我區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主動公開相關的政府信息,沒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著公開內容不夠豐富,重點不夠突出,民眾對依申請公開知識知曉率不足,信息公開流程要進一步規範等問題。同時,一些單位還存在工作不主動,工作進展不平衡,單位之間差距較大等。
(二)改進措施:
下一步,我區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努力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法定化、規範化、常態化、便民化的目標。
1、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重點加強鄉鎮(街道)政府信息和對公眾關注的國土資源、環保、醫療衛生、城鄉建設、征地拆遷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對重大決策等開展相關的解讀,方便公眾及時了解政府信息。
2、豐富公開形式。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充分發揮其第一平台的作用;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控螢幕等載體建設;完善檔案館、圖書館的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建設;健全鄉鎮(街道)、部門單位的網路體系和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
3、規範工作流程。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依申請公開的處理效率,方便公眾查閱、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探索政府信息公開的諮詢服務工作。
4、建立長效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的內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5、抓好學習培訓。按照“全面、深入、持續、有效”的培訓工作要求,制定學習規劃,有重點、有步驟地加強領導幹部、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採取會議、交流、現場會、調研、督查等形式,重點加強部門、鄉鎮業務人員的培訓和指導。
6、加強指導監督。推動示範點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加強工作交流和調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