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龍新政辦〔2010〕309號)精神和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屬檔案等七部分組成。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010年,區交通局以新辦公大樓落成投入使用為契機,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點放在推進日常管理的規範化工作上,進一步健全完善了視、音頻系統,LED電子顯示屏,重新更新設定了局內部政務公示欄等信息公開平台。同時,按照“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股室負責人審核,分管局領導審批,落實工作機構及具體工作人員的同時,不斷健全和發揮分管領導、責任人員、工作人員組建的三級組織網路體系,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合理、準確、到位。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及主要類別情況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為止,我局在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99條,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時、準確的公開。同時,按時回復《新羅之窗》網站公眾留言3條。
(二)信息公開的形式
2010年我局一是在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99條;二是堅持每月一次在區政府政務公開欄公開政府信息;三是按規定要求,每季度向新羅區檔案館、龍巖市圖書館等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查閱點報送主動公開紙質檔案;四是通過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加強交通信息宣傳。
(三)加強交通宣傳
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2010年我局加強對新聞報導方面的工作的力度,積極向各級各類新聞媒體和入口網站報送交通信息稿件,全年被各級各類新聞媒體採用信息94條(篇),其中:《福建日報》、《福建運管信息》、《福建交通》等省級媒體、刊物採用11條(篇);《閩西日報》、龍巖電視台、龍巖市交通局網等市級媒體、刊物採用32條(篇);《新羅之窗》、《新羅快訊》、《龍巖鄉訊》等區級媒體、刊物採用51條(篇)。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本年度我局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改進
(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提高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切實把政府信息工作作為深入推行政務公開、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認真抓緊抓好抓落實。
(二)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重點以社會關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公開作為突破口,廣泛套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系統,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流程。
(三)進一步健全新羅交通網站的運行。以新辦公大樓落成投入使用為契機,健全完善新羅交通網站的運行,加大辦公信息化建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