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區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

為加強對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最大程度避免、縮小和消除因突發事件造成的各種負面影響,促進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維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依據《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站高新區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
  • 性質:預案
一、總體要求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新站高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的各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處置中的新聞發布工作。
(二)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疏導為主。突發事件發生後,嚴格按照新聞宣傳的有關規定,由宣教中心迅速跟進,及時將情況上報部門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嚴格執行新聞宣傳歸口管理制度、統一對外發布制度和輿情監測制度,規範接受新聞採訪的流程,掌握統一的新聞宣傳口徑,耐心細緻地接待新聞媒體採訪,防止人為炒作、造謠、煽動等不利情況發生。
2.快速反應、力爭主動。事件發生後,力爭在第一時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穩定公眾情緒。對於不實、不利、負面等報導,要迅速了解實情,有針對性地發布準確、積極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或減少公眾猜測,掌握新聞輿論主動權。
3.嚴肅紀律、加強管理。嚴格新聞發言人工作規程,把公開透明建立在嚴密的組織工作基礎之上,參與新聞發布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應嚴守保密規定,未經授權不得蓄意封鎖或隨意散布與處置相關的工作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中獲得的信息牟取私利。對於因行為人主觀故意或過失而造成影響的,根據影響程度依法依紀處理。
4.區分情況、分類處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並造成廣泛影響的突發事件,應及時組織新聞發布,涉及重大政治性、群體性事件,要嚴格把握,公開報導要報請上級批准授權,統一組織發布訊息。
(三)工作要求
1.及時準確。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快速反應機制,新聞發布既要爭取發布時效,又要確保信息準確。情況較為複雜的突發事件,在事態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眾猜測和恐慌時,應及時發布已認定的簡要信息,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再作後續詳細發布。對境外媒體關注或有境外媒體記者在場的突發事件,要支持新聞單位在把握導向前提下,注重時效,必要時可以打破常規及時報導,爭取先入為主。
2.把握適度。新聞發布既要使公眾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又要講究策略,認真策劃,循序漸進,確保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突發事件信息的發布要及時、適度,要有助於公眾對事件的正確了解,爭取更廣大民眾的理解和支持,有利於動員和組織廣大民眾參與事件的處置,消除和化解公眾的恐慌情緒、維護社會的穩定。
3.突出重點。要堅持團結穩定、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打好主動仗。要除及時發布事件造成的傷亡、損失和影響等信息外,應著重組織報導妥善處置事故已採取的應急措施。要加強對應急知識的宣傳,同時引導社會公眾以健康的心態面對考驗,樹立戰勝危機的信心。
二、組織指揮
(一)組織領導
1.成立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組,由黨工委辦公室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宣傳工作負責人任常務副組長,宣教中心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事件發生主管部門、黨工委辦公室、新站公安分局、事件發生地所在社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宣教中心。
2.各單位應明確新聞發布負責人,在新聞發布工作組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處置職責範圍內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
(二)工作職責
1.新聞發布工作組職責:根據新站高新區應急指揮中心通報,及時了解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啟動本預案,必要時集中辦公。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工作,研究新聞發布方案,審定新聞發布內容,組織新聞發布,接待和接受記者採訪。收集、掌握境內外輿情,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把握輿論導向。
2.黨工委辦公室職責:提出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協調、指導新聞單位及時發布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收集輿情動態,供應急處置工作參考。
3.事件發生主管部門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有關新聞發布事項的前期工作;及時提供事件有關信息,擬定新聞發布內容初稿;根據新聞發布工作組指示,參與新聞發布,視情況接受採訪。
4.新站公安分局職責:負責網信監管,對現場進行警戒和管控,協助有關部門疏導記者。
5.社區職責:及時向新聞工作組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查找事件源頭,收集新聞報導中所提及事項的原始憑證;實施與職責相關的各項處置措施。
三、工作內容及方法
(一)預警信息
1.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布等。
2.預警信息回響。新聞發布工作實行統一歸口管理,境內外新聞媒體採訪,統一由工作組受理。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在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進行。加強對新聞信息的蒐集、采編,及時掌握社會各界對黨政工作的反應、評價和態度。
3.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的平台為新站高新區應急指揮中心等。
(二)應急回響及處置
1.回響和處置。發生突發事件後,根據應急指揮中心通報,由新聞發布工作組批准啟動本預案。新聞發布工作組指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指揮部工作,具體負責事件新聞發布和宣傳。新聞發布工作組成員抵達現場後應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隨時向新聞發布工作組報告,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儘快研究草擬新聞發布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新聞發布工作組對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進行全面指導把關。
2.記者採訪與管理。若有記者在場,有處置責任的相關單位和新聞工作組應立即派員到場,做好現場記者的接待和管理工作。及時在警戒區外劃定臨時採訪區,受理記者採訪申請。對經批准採訪突發事件的境外記者,向記者提供有關信息。必要時設立臨時新聞中心,為記者提供服務和方便,確保記者正當的採訪權益。同時要加強對記者採訪的組織、引導,對不服從現場指揮部門的管理,干擾或影響事件處置工作的記者,採取必要措施進行管理。
3.輿情監測與調控。新聞發布工作組接獲事件發生的信息和通報後,要立即分析研判,明確工作要求,對輿情進行監測、收集、整理,及時上報。根據輿情動態和形勢發展,對新聞發布、宣傳進行部署。必要時要報請上級部門協調,請求對市屬新聞單位進行必要調控。
4.新聞發布。新聞發布工作組依據批准的新聞發布方案,及時有效地組織新聞發布。新聞發布由新聞發言人通過新聞發布會、散發新聞稿、應約接受記者採訪、口頭或書面回答記者提問等形式進行。較大級別突發事件採訪應優先安排、接受市屬主要媒體的採訪。
5.現場資料留存。由新聞發布工作組派員做好突發事件現場文字、圖片、音像和影視資料的采寫、拍攝、收集工作,處置部門應對上述人員的採訪、拍攝給予支持。
6.擴大應急回響。突發事件發生後,新聞發布工作組要派員全時值班,與應急指揮中心、專項指揮部和媒體保持聯繫,確保信息溝通暢通。如發生涉及境外人員或可能引起境外關注的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組要及時向上級報告,根據上級指示做好相關工作。
(三)時效要求
1.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應急指揮中心應及時通知新聞發布工作組參與處置,各專項指揮部要積極提供信息,配合做好宣傳工作。
2.新聞發布組在接獲突發事件發生信息後,應在一小時內啟動預案,對各單位宣傳人員如何配合以及如何進行新聞發布、宣傳作出指令。
3.新聞發布工作組成員在獲知突發事件發生後一小時內,應抵達事件現場,根據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擬出新聞發布口徑和方案,組織對外發布。
4.現場新聞發布人員在新聞發布工作組批准後一小時,按批准方案組織新聞發布。
5.待突發事件處置基本結束,現場記者陸續散去,應急新聞發布即可結束。新聞發布工作組可根據需要,保留部分人員協調善後工作中的新聞發布事項。
四、總結講評
(一)工作總結
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後,由新聞發布工作組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新聞發布情況及境內外媒體報導情況進行總結與評估,全面分析事件發生及處置過程中新聞發布與宣傳的得失,修改完善新聞發布預案,增強下步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
(二)嚴格獎懲
參照年度工作要求,將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納入年度考評內容,並作為評先爭優依據。對在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及宣傳報導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獎勵。對因工作不力、消極怠工、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責任單位和個人相應處分;造成重大消極影響和嚴重後果的,除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外,還要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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