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案件經過,案發背景,家屬報案,發現遺骸,案件處置,案件調查,全力偵查,審查起訴,掛牌督辦,案情通報,民事賠償,案件審理,一審,二審審理,執行死刑,二審判決,線索,案件人物,案件主要相關人物,失職瀆職公職人員,各方觀點,家屬觀點,網友觀點,媒體評價,案件影響,
案件經過
案發背景
2003年1月22日上午8點,鄧世平和往常一樣去新晃一中體育場工地上班,身上僅有人民幣兩百元,他中午沒有回家吃飯,下午也沒有回家吃飯,晚上也沒有回家睡覺。
同月23日,鄧世平妻子急忙去工地找,沒有看見人,又去親戚朋友家找了還是沒有看見人,後來鄧世平兒子又到新晃一中去了解,才知道鄧世平中午以後沒有下過山(未離開該校體育工地施工現場)。
家屬報案
2003年1月25日,鄧世平妻子譚某到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報案。
發現遺骸
2019年4月,新晃縣晃州鎮杜少平等人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涉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聚眾鬥毆等犯罪行為。在強大的政策法律攻勢下,經公安機關審訊深挖,杜少平及其團伙成員羅某某、高某某供認其殺害鄧世平及埋屍的犯罪事實。
2019年6月18日9時,挖掘工作開始;6月19日18時許挖到疑似人體遺骸物,到20日0時許,屍骸被挖出來。屍骸皮膚組織已不復存在,警方從現場提取到人體頭骨、四肢、軀幹等骨骸以及衣物和可疑殘留物。
該塊操場在被徵用之前,附近有一些墳墓,後來大多已遷走,無主墳並不多。死者身上的衣服,從內至外分別是襯衣、毛衣和帶紐扣的棉衣外套,與正常下葬的遺體穿著壽衣不同。衣服上的標籤,尚能辨認。
2019年6月21日,新晃縣縣委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從特偵組獲悉,操場並不是被挖出遺骸者被害的第一案發地,而只是屍體藏匿地。案發地究竟在哪,公安機關還在進一步審訊。涉黑涉惡團伙主犯杜少平並沒有完全承認自己曾謀害鄧世平。疑似鄧世平的遺骸系杜少平團伙成員交待,他曾於案發日晚上幫杜少平抬屍至新晃一中在建的跑道。
案件處置
案件調查
湖南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接到報案後,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多次現場勘查、走訪調查,並組織了現場模擬實驗,未能獲取有價值線索。也圍繞杜少平等相關人員進行了重點調查,但未能發現鄧世平下落,也未發現其遇害的相關證據。
2019年6月21日,根據懷化市委的要求,懷化市紀委監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已分別組成特偵組對該案進行調查,對歷史遺留的相關線索開展排查和深挖。當地還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發動民眾檢舉揭發杜少平涉黑涉惡線索。新晃縣委政法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政法機關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依規將這一案件徹查清楚、查辦到位。
懷化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紀委監委特偵組已經調閱了大量公安筆錄、卷宗、檔案等資料,與數十名有關人員進行了談話,尋找指向鄧世平被害案存在“保護傘”的證據。
全力偵查
2019年6月23日,經公安機關全力開展偵查,社會關注的新晃一中“操場埋屍案”取得突破性進展。“操場埋屍案”發現新線索後,湖南省副省長、公安廳長許顯輝高度重視,立即派出刑偵專家組進駐新晃縣開展工作,要求“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委掃黑除惡工作部署,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不論歷時多久,不論涉及到誰,都要深挖細查,除惡務盡,一律依法嚴懲,決不姑息。要給死者以告慰,給家屬以撫慰,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法治尊嚴。”
同日,懷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經DNA檢驗鑑定,確認新晃一中操場挖出的屍骸為2003年失蹤人員鄧世平。至此,鄧世平失蹤案取得突破性進展,相關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在湖南省公安廳組織指揮和懷化市委統一領導下,懷化市紀委監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已由主要領導帶隊,並抽調精幹力量加強特偵組,加大審訊力度,加快案件偵辦,全面收集固定證據,並對杜少平及犯罪團伙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進行深挖。
同日,新晃縣紀委監委已對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黃炳松否認對杜少平殺害鄧世平一事知情,但承認在操場建設招投標不規範、預算超標問題上負有責任。
審查起訴
2019年6月30日,湖南省檢察機關根據省檢察院的指示,懷化市檢察院和新晃縣檢察院已應要求在第一時間依法派員提前介入案件的偵查工作,了解案情,引導偵查。
2019年10月17日晚,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懷化市人民檢察院向受害人家屬出具的“委託訴訟代理人告知書”顯示,該院“已收到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杜少平、姚才林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的案件材料。”
掛牌督辦
2019年11月14日,全國掃黑辦對督辦的新晃“操場埋屍案”案件辦理提出要求,抓緊推動案件查深查透、辦成鐵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彰顯法律公平公正。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日前在長沙聽取了湖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關於新晃“操場埋屍案”辦案進展情況匯報。陳一新說,“操場埋屍案”性質極其惡劣,沉冤長達16年,全國掃黑辦將該案列為督辦的重大案件,辦好該案對於懲治犯罪、弘揚正氣,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具有標誌性意義。
全國掃黑辦要求,辦理“操場埋屍案”要努力實現政治、法律、社會效果相統一。要集中辦案力量,尊重辦案規律,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實體和程式公正。對已查實的“保護傘”,要儘快做好起訴審判工作;對尚未查實的涉“傘”人員,要循線深挖、一查到底。
案情通報
2019年11月26日,從湖南省掃黑辦和懷化市委獲悉,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深挖出的歷史積案新晃“操場埋屍案”(鄧世平被殺案)已經徹底查清,杜少平及其同夥羅光忠被依法逮捕,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該案涉及的黃炳松等19名公職人員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相應黨紀政務處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並移送審查起訴;杜少平涉惡犯罪團伙13名成員被依法逮捕並提起公訴。
經查,2001年,新晃縣下崗職工杜少平採取不正當手段,違規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場土建工程,並聘請羅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過程中,杜少平對代表校方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鄧世平產生不滿,懷恨在心,於2003年1月22日夥同羅光忠將鄧世平殺害,將屍體掩埋於新晃一中操場一土坑內。案發後,時任新晃一中校長黃炳松(杜少平舅舅)為掩蓋杜少平的殺人犯罪事實,多方請託、拉攏腐蝕相關公職人員,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楊軍(杜少平同學)等人接受請託,干擾、誤導、阻撓案件調查,導致該案長期未能偵破。杜少平、羅光忠到案後,對殺害鄧世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人均被依法逮捕,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民事賠償
2020年6月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操場埋屍案”受害人鄧世平家屬代理律師周兆成處獲悉,新晃侗族自治縣人社局對鄧世平家屬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予以認定,最近已經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補助金總計88萬元撥付到位。此外,鄧世平的兒子鄧藍冰稱,全家人在經過慎重考慮後,決定放棄民事賠償,不僅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且也放棄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我們希望以放棄賠償的方式,全力支持中央的掃黑除惡行動,同時為湖南各級司法機關從快、從重、從嚴的處理案件掃清一切障礙。”鄧藍冰說。
案件審理
經審理查明,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攬了新晃侗族自治縣一中400米操場土建工程,聘請被告人羅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總務處鄧世平、姚本英(病故)二人監督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質量等問題與鄧世平產生矛盾,對鄧世平懷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夥同羅光忠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將鄧世平殺害,當晚二人將屍體掩埋於操場一土坑內,次日羅光忠指揮鏟車將土坑填平。
2008年以來,以杜少平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江少軍、姚才林、楊華、楊松、宋峙霖、王紅、成珊、楊天豪、王文、楊澄、張仕傑、楊德勇為成員的13人形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催收高利貸本息、插手民間糾紛,從中謀取不法利益,共同故意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多起犯罪活動。此外,2005年4月,杜少平還夥同他人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
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杜少平夥同被告人羅光忠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組織、領導惡勢力犯罪集團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杜少平的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羅光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害人親屬、部分被告人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社會各界民眾約280人旁聽了庭審。
新晃“操場埋屍案”涉及的相關公職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等案件正在依法辦理,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2019年12月24日至26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楊軍等10名涉新晃“操場埋屍案”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指控犯罪的證據,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的訴訟權利,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2019年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一審對新晃涉“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公開宣判。
對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原政委楊軍、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對懷化市公安局原偵查員、法醫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對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長劉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原副大隊長陳守鈿、原大隊長曹日銓、原偵查員陳領、新晃一中原辦公室主任楊榮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對懷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長蔣愛國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羅光忠(均另案處理)在新晃一中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將鄧世平殺害,當晚二人將屍體掩埋於操場一土坑內,次日杜少平安排羅光忠指揮鏟車將土坑填平。2003年1月25日、2月11日,鄧世平的妻子及弟弟先後向新晃公安局報案。經蔣愛國安排,新晃公安局成立了以曹日銓為組長,陳守鈿、陳領為組員的特偵組,劉洪波組織、領導、參與案件辦理。懷化市公安局鄧水生參與案件查證、指導,楊學文對案件的查處予以指導。
為了逃避法律追究,杜少平與其舅舅黃炳松找到楊軍,為其包庇罪行,又夥同楊榮安多方請託、拉攏腐蝕相關公職人員,干擾、誤導、阻撓案件調查。楊軍、黃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殺害鄧世平的兇手,相互勾結,共同故意包庇;鄧水生、劉洪波、曹日銓、陳守鈿、陳領等人明知杜少平有殺害鄧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在辦案過程中故意包庇,故意延遲對現場提取血跡的送檢,未按上級要求對疑似埋屍的兩個土坑深挖清查,對相關證據不及時勘驗、送檢、查證,向上級匯報時隱瞞重要證據和線索,將案件定性為失蹤案,不予立案;楊學文、蔣愛國在辦案過程中接受黃炳松及他人安排的請吃後,玩忽職守,不認真落實上級要求,輕信鄧水生、劉洪波等人的匯報,同意將鄧世平被害案以失蹤案處理,導致該案長期未被刑事立案偵查,殺害鄧世平的兇手杜少平、羅光忠長達十六年未受追訴,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告人家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民眾旁聽了案件公開審理和宣判。
一審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在懷化市鶴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公告顯示,此次案件有14人受審,其中被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當日上午9時,案件開庭審理。此次案件審理由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借用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羅光忠犯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姚才林、楊華、楊松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江少軍、王紅、成珊、楊天豪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被告人楊澄犯尋釁滋事罪,被告人宋峙霖犯聚眾鬥毆罪,被告人王文、楊德勇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張仕傑犯聚眾鬥毆罪。
2020年1月6日上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故意殺人一案。
二審審理
一審宣判後,杜少平等8名被告人不服,提出抗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1月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抗訴人杜少平、羅光忠故意殺人案,對該案其他抗訴人和原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依法進行書面審理。
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杜少平、羅光忠等8名被告人的抗訴,全案維持原判,核准對羅光忠的死緩判決,對杜少平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全案審判程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執行死刑
2020年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操場埋屍案”故意殺人罪犯杜少平依法執行死刑。
二審判決
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採用遠程視頻宣判方式對新晃“操場埋屍案”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抗訴人的抗訴,全案維持原判。
線索
2019年7月2日,新晃警務再次發布通告,向社會各界徵集杜少平犯罪團伙違法犯罪線索。
通告指出,懷化市、新晃縣兩級公安機關在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經過縝密偵查,成功打掉一個長期盤踞在新晃縣境內的涉惡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杜少平(綽號“少爺”)、姚才林(綽號“草上飛”)、宋峙霖(綽號“毛豬”)等人。為依法打擊犯罪,徹底查清杜少平犯罪團伙的全部違法犯罪事實,現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各界徵集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
希望廣大人民民眾積極提供線索,特別是受到該犯罪團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積極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依法保障舉報人、受害人、知情人、證人的各項合法權利。
凡提供線索查證屬實,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的,依據《湖南省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獎勵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凡是包庇、窩藏犯罪嫌疑人,為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毀滅偽造犯罪證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檢舉揭發人員恐嚇、威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同時,公安機關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對於投案自首和檢舉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將提請檢察、審判機關依法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
案件人物
案件主要相關人物
姓名 | 人物簡介 | 照片 |
---|---|---|
鄧世平(被害人) | 2003年1月22日失蹤前系新晃一中教職工,中共黨員,1950年出生,在校主要負責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 |
杜少平(嫌疑人) | 黃炳松外甥,1962年4月7日出生,戶籍地為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晃州鎮太陽坪路35號。2003年1月,杜少平將鄧世平殺害,埋屍於新晃某中學操場內。於2020年1月20日被執行死刑。 | |
新晃一中原校長,在得知杜少平殺害鄧世平並埋屍於操場後,夥同楊軍等人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
失職瀆職公職人員
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深挖徹查新晃“操場埋屍案”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對19名失職瀆職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黃炳松,時任新晃一中黨總支書記、校長(已退休),在得知杜少平殺害鄧世平並埋屍於操場後,夥同楊軍等人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楊軍,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在得知杜少平殺害鄧世平後,接受杜少平和黃炳松的錢物和請託,利用職務之便,干擾、誤導、阻撓案件調查,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楊榮安,時任新晃一中辦公室主任,在鄧世平被殺案發生後,出於個人私利,按照黃炳松的指使,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正科級偵查員、副主任法醫鄧水生(已退休),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洪波,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曹日銓,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陳守鈿,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陳領,在參與辦理鄧世平被殺案過程中,接受黃炳松的請吃或錢物,不依法履行職責,涉嫌瀆職犯罪。給予5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其退休待遇等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蔣愛國,時任懷化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學文(已退休),在辦理鄧世平被殺案過程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涉嫌瀆職犯罪。給予2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其退休待遇等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辦案指導大隊大隊長徐勇,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黃均平,時任新晃縣副縣長龍勝蘭,時任新晃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清林,時任新晃縣委副書記張家茂,時任新晃縣委書記王行水,時任懷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伍紹昆,時任懷化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汪華,時任湖南省民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縣委書記)等9人,在辦理鄧世平被殺案中存在失職瀆職或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政務撤職等黨紀政務處分。另,楊清林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各方觀點
家屬觀點
2019年6月23日晚,在遺骸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周兆成說家屬在得知結果後情緒非常崩潰,“家屬就是希望早日查明案件真相,將殺人兇手以及背後的黑惡勢力繩之以法。讓被害人沉冤昭雪,還被害人一個公道。”
24日,周兆成律師在接受鄧世平之子鄧藍凍的委託成為代理律師後,一直在和家屬進行溝通,律師方面主要提供的是法律諮詢和幫助。
網友觀點
網友紛紛表示:全國人民都在等真相!該案提級偵辦,必須嚴肅徹查,期待辦成鐵案!
媒體評價
“凡黑必有傘,打黑必打傘”,這起案件很明顯地再次為這種判斷提供了註腳。從媒體、鄧世平家人披露的信息來看,這個案子一直不破,背後很可能就有“保護傘”。接下來,有關部門應該順藤摸瓜,徹查真相,逐一挖出背後的“保護傘”,讓作惡的人、保護作惡者的人、不作為的人,都依法受到嚴厲制裁。
“操場埋屍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新晃縣公安局破獲的一個涉黑涉惡團伙“案中案”。如果不是涉黑團伙成員杜少平交代,這起駭人聽聞的惡性案件,恐怕還會一直沉埋地下。長達16年的疑案一直未能突破,其實外界質疑始終不斷。鄧世平家人懷疑,杜少平和黃炳松社會關係複雜,且有多名親屬和朋友在當地多個黨政部門任職,可能存在“關係網”甚至“保護傘”。結合雲南孫小果案,各地查處的大大小小的黑惡勢力,之所以能長期盤踞一方、霸占資源、獨享行業,往往都離不開保護傘的撐腰。鄧世平“失蹤”後,家人曾到公安局報案,為何最終“不了了之”,是不是“保護傘”從中作梗,必須給鄧世平家人和公眾一個交代。(北京晚報評)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中要求,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打擊“保護傘”與偵辦涉黑涉惡案件結合起來,對每起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及時深挖其背後的腐敗問題,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優先處置。“校園埋屍案”表明,打黑除惡可以挖開諸多“塵封”的罪惡。(北京晚報評)
保護傘不只是某些濫用權力的人,還有可能是一種為官不為的作風。“操場埋屍案”嫌疑犯杜少平如此膽大妄為,敢對其說不的人痛下殺手,可以說明16年前涉黑團伙已經極為囂張。16年來,當地老百姓怨聲載道,舉報信不知寫了多少封,當地的官員並非不知情,何以無動於衷?學校操場上埋著死人傳聞多年,挖掘機一天就找到了埋屍地點,何以“多次現場勘查、走訪調查,並組織了現場模擬實驗,卻未能獲取有價值線索”?16年疑案未破,是破不了,還是不想破、不敢破?(北京晚報評)
掃黑除惡專項行動開展以來,一大批黑惡勢力在短時間內就被連根拔起,為當地決心和效率點讚的同時,也必須承認此前長期存在的不作為。只要作為,一兩個保護傘怎么可能為黑惡勢力撐起天,又怎么可能在眼皮底下當內鬼那么多年?
懷化市、新晃縣紀檢監察機關業已介入杜少平案,正對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進行深挖。相信隨著調查的深入,會有令人滿意的答案。(北京晚報評)
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賽程過半”成績斐然,這起案件告訴所有人,接下來任務仍然艱巨,容不得絲毫懈怠。 光天化日殺人滅口埋屍操場,手段之殘忍、用心之歹毒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但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推進,人民民眾身邊“看得見”的黑惡終將掃盡,而一些曾經“看不見”的黑惡將一件件被掀開。 這是情理之中,更是專項鬥爭發展的必然。(長安劍評)
2019年6月28日,《人民日報》刊登了題為《“操場埋屍案”:正義不會止步於沉冤昭雪》的文章,文中指出:“操場埋屍”,駭人聽聞,令人髮指。“光天化日殺人滅口埋屍操場,手段之殘忍、用心之歹毒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這些暗瘡暴露在陽光下必然會讓人觸目驚心咬牙切齒,也更加彰顯掃黑除惡猛藥去疴、刮骨療毒的堅定決心。”(人民日報評)
2019年7月4日,《民主與法制》網站刊文指出:鄧世平案即將冤情大白。算起來,鄧世平失蹤已達16年之久,16年來,為了尋找失蹤的親人,鄧世平的家人四處奔走,可為何歷經千辛萬苦。需要通過個案分析,排查制度的漏洞。比如,如何切實保護舉報人的權利,如何堵塞司法干預的黑洞,如何暢通民眾的救濟渠道,等等。只有完善相關的制度建設,才能給民眾以確定性和司法公正的信心。(《民主與法制》網站評)
長達16年的疑案為何一直未能突破,引發外界質疑。鄧世平家人懷疑,杜少平和黃炳松社會關係複雜,且有多名親屬和朋友在當地多個黨政部門任職,可能存在的“關係網”甚至“保護傘”。(鳳凰網評)
案件影響
2020年5月,孫小果案、操場埋屍案寫入“兩高”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