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光忠(湖南新晃一中操場跑道埋屍案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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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光忠是湖南新晃一中操場跑道埋屍案嫌疑人。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事件發生,掃黑除惡,開庭審理,一審宣判,二審宣判,

人物經歷

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攬了新晃侗族自治縣一中400米操場土建工程,聘請被告人羅光忠等人管理。

人物事件

事件發生

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夥同羅光忠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將鄧世平殺害,當晚二人將屍體掩埋於操場一土坑內,次日羅光忠指揮鏟車將土坑填平。

掃黑除惡

2019年4月中旬,新晃縣公安局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查獲杜少平涉惡犯罪團伙,並向社會廣泛徵集線索。5月,懷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掃黑除惡第16督導組交辦的鄧世平被殺案線索時,發現杜少平與該案關聯極大。經深入偵查,公安機關根據杜少平、羅光忠的供述和現場指認,於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場挖出一具人體遺骸,經DNA鑑定確認為鄧世平遺骸。
新晃“操場埋屍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全國掃黑辦將此案列為重點督辦案件。湖南省委高度重視,要求依紀依法、從嚴從快查辦案件,對涉案人員及其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一查到底、絕不姑息。湖南省、懷化市、新晃縣有關部門迅速成立特偵組,徹查新晃“操場埋屍案”、杜少平涉惡犯罪團伙案及其背後的“保護傘”“關係網”。

開庭審理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

一審宣判

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光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審宣判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全案審判程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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