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強村村民委員會是1984年設立的地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強村村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Xīnqiángcūn Cūnmínwěiyuánhuì
- 設立年份:1984
- 性質:歷史地名
新強村村民委員會是1984年設立的地名。
新強村村民委員會是1984年設立的地名。地名含義因寓意新的村落能換髮新的青春,強盛發展下去,故得名新強村村民委員會。歷史沿革1950年定名新強村,1956年以行政村組建高級社,稱新強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1958年稱新強管...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屆全國...
20.村民委員會進行民主決策時應注意把握哪些環節?如何建立良好的民主決策機制?21.什麼是民主管理?實行民主管理有何重大意義?22.什麼是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民代表會議的議事內容和職能是什麼?23.什麼是民主監督?民主監督的內容包括哪些方面?24.民主理財小組有哪些職責?如何規範村級財務收支的審批程式?25.如何對村...
人口少的村民委員會可以由其委員分工負責各項工作。村民委員會下設若干村民小組,小組長由村民小組會議推選。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由村民委員會召集和主持。村規民約是以法律與政策為指導,結合本村實際情況而制定的行為規範和自治規章,由村民會議討論制定,報鄉、...
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集體財產管理使用情況、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和管理情況、土地補償分配和使用情況、村級債權債務情況,以及農民民眾反映集中、強烈要求審計的其他內容,要列入審計範圍,並及時將審計結果公之於眾。選舉程式 依法規範村民委員會選舉程式 1.規範村民選舉委員會產生程式。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必須依法推選...
村民委員會一般設在自然村;幾個自然村可以聯合設立村民委員會;大的自然村可以設立幾個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範圍調整,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組成,根據村的大小設三至七人,村民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具體職數由村民...
民強村村民委員會 民強村村民委員會是1958年設立的地名。地名含義 民強,寓義人民越來越強,生活越來越昌盛。歷史沿革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由原民勝大隊分成民勝大隊和民強大隊,1984年托古公社改為托古鄉,民強大隊變為民強村,2001年民勝村和民強村合併為大溝村。
村選舉委員會行使職責從組成之日起至新一屆村民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為止。第三章 選民登記 第十一條 年滿18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具有選民資格。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第十二條 具有選民資格的村民一般在戶口所在地的村進行...
第七條 村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五至九人組成,具體人數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確定。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其中應當有婦女成員。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應當具有較好的政治思想素質,辦事公道,作風正派,有...
村長是解放前對一個村落領導者的俗稱。解放後,中國農村地區實行村民自治,設立了村民委員會,主持村委會工作的主要負責人稱謂是村委會主任,是幫助居民致富,為居民發展經濟共同富裕的帶頭人,是依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選舉產生的民眾自治性的村委會主任,每屆任期為三年,2018年,部分村改為5年任期制,可以連選...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應當體現民主、平等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三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
第四條村民委員會的任務:(一)負責本村農業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組織村民發展農業生產,因地制宜地開展多種經營,鞏固發展集體經濟,帶領村民走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道路;(二)辦理本村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和其它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三)調解民間糾紛,維護社會治安,增進村民之間、村際之間和民族之間...
第十七條 選舉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向村民介紹候選人的情況,並組織候選人發表治村演說和回答村民的詢問。第十八條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召開選舉大會。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村民小組設投票站投票,老、弱、病、殘者不能到會到站投票可在流動票箱投票,投票站和流動票箱的票必須集中到...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具體職數,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根據本村實際情況討論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多個村合併規劃建設農村社區並成立村民委員會的,其成員組成應當兼顧原村落分布狀況。第三條 ...
在村民委員會選舉中,要特別注意做好以下關鍵環節的工作:一是要做到由村民會議或各村民小組民主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保證村民的推選權。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按照規定的推選程式擔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不能硬性規定或由組織指定、委派。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依法確定為村民委員會...
第九條村民委員會或者村選舉委員會應將依法提出的全部候選人列入候選人名單,在投票選舉的五天以前公布。第十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一般實行差額選舉;根據候選人提名、醞釀的情況,也可以實行等額選舉。村民委員會實行差額選舉的,候選人數可以比應選人數多一人至二人。村民委員會正式候選人名單經醞釀協商後,根據較多數村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江蘇省實施辦法和選舉辦法的要求,以加強村委會組織建設、能力建設和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目標,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真正把政治素質好、辦事公道、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真心實意為民眾辦事、深受民眾擁護的人選進村委會班子,...
第八條 村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共七至十一人單數組成。具體人數由鄉、民族鄉、鎮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領導機構確定。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應當具有較好的政治素質、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較強的工作能力,辦事公道。村民選舉委員會的主任和委員,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
1990年9月21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 頒布單位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0.09.21 實施時間 1990.09.21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
村民委員會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狀況分設若干村民小組,村民小組長由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村民小組應當貫徹落實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委員會的決議、決定。第十一條 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是村最高權力機構。村民會議行使下列職權:(一)選舉、罷免和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
(九)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十)監督、執行經村民會議制定的村規民約和制度。第四條 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經濟條件,按照便於民眾自治,便於管理,有利於發展生產的原則設立。已建立的村民委員會的範圍一般應穩定不變。個別因範圍過大、管理不便、大多數村民要求調整的,...
第四章 村民委員會選舉的地方行政管理體制 一、村民委員會屆期的定型 二、省級管理單元體制的系統鞏固 三、選舉的培訓體制 四、選舉行政管理的改進與創新 五、政府自上而下的督導體制 六、村民委員會選舉地方行政管理的發展趨勢 第五章 村民有序參選與選舉登記再規範 一、村選舉時間的分散性與登記選民的高比例 二...
為了規範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單數組成。具體組成人數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定。村民委員會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
村民代表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每季度召開1次。有1/5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議,應當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委員會認為必要,可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委員會應當提前3至5日將討論的事項通知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村民代表應當徵求所代表的村民的意見和建議,並在村民代表會議上如實反映。村民代...
第三條村民委員會在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進行工作。第四條村民委員會的任務如下:(一)教育村民自覺遵守和執行憲法、法律、法規、政策,自覺遵守和執行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人民政府的決定;(二)向村民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和紀律教育,組織村民制定村規民約,建設社會主義文明村;(三)辦理本...
第四條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指導、支持和幫助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但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的職責:(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遵守並組織實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二)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村民委員會開展工作需要經費的,由委託部門承擔。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公益事業經費確有困難的,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適當支持。第二章 村民委員會的組成和職責 第六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村民委員會成員中,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
全村轄17個村民小組,有農戶497戶,有鄉村人口2036人,其中農業人口2001人,勞動力1324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數708人。2013年全村經濟總收入2005.5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6655.00元。 農民收入主要以種植業,畜牧業為主。基礎設施 該村截止2013年底,全村有495戶通自來水,有0戶飲用井水, 有495戶通電,有0戶通有...
村務公開是指村民委員會組織把處理本村涉及國家的、集體的和村民民眾利益的事務的相關情況,通過戶外LED屏宣傳欄、手機APP、觸摸查詢機、電腦等一定形式和程式告知全體村民,並由村民參與管理、實施監督的一種民主行為。村務公開是農村村務管理的重大改革,是促進村幹部廉潔自律、強化農村監督機制的重要環節,尊重和保證了...
第十條 村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是:(一)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村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的決議。(二)討論和決定本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中的重要問題並及時向鄉鎮黨委報告。需由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