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實施意見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10年4月2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實施意見
  • 編號:寧政辦發[2010]32號
  • 機構:各區縣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0年4月21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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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政辦發[2010]32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我市第八屆村民委員會(簡稱“村委會”)即將任期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應依法進行換屆選舉。為確保全市第九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平穩進行,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內容

充分認識做好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性
村委會換屆選舉,是全市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建設新農村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確保農民民眾依法行使當家作主權利,完善村民自治,調動和發揮廣大農民民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重要載體和主要內容。做好這項工作,有利於加強和完善黨對農村基層的領導,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有利於選好配強村委會班子,增強村級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有利於增強農民民眾的民主法制觀念,最廣泛地調動基層開展民主實踐的積極性、主動性;有利於妥善化解農村各類矛盾,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研究解決換屆選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做實做細選舉工作的各個環節,認真辦好這件事關廣大農民民眾切身利益的大事,保障農村社會的穩定。
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安排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江蘇省實施辦法和選舉辦法的要求,以加強村委會組織建設、能力建設和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為目標,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真正把政治素質好、辦事公道、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真心實意為民眾辦事、深受民眾擁護的人選進村委會班子,切實提高村級組織建設的整體水平和村幹部的整體素質,進一步夯實農村發展的組織基礎,為加快推進農村“三個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總體安排。全市第九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統一在2010年3月至7月份進行。3月底前,開展換屆選舉工作調研,廣泛徵求基層意見,擬定全市換屆選舉工作方案;4月底前,下發換屆選舉工作檔案,召開全市第九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動員會,部署換屆選舉工作;5月—6月,各區縣、鎮街組織開展村委會換屆選舉各階段的實施工作,並依法產生新一屆村委會班子成員;7月底前,全面完成換屆選舉工作,做好換屆交接、資料歸檔、工作總結和新任培訓等相關工作。
認真做好村委會換屆選舉的各項工作
(一)加強宣傳發動。
各區縣、鎮街要及時召開換屆選舉工作動員會進行部署,切實加大宣傳發動力度,突出宣傳重點,幫助農村幹部民眾了解村委會換屆選舉和實行民主直選的重要意義,熟悉選舉工作的原則、方法和步驟,知曉村委會成員推選程式、候選人條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選人確定辦法及具體投票程式等情況。要根據農村工作實際,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宣傳手冊、宣傳畫、黑板報、村務公開欄、代表會議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激發農民民眾參與民主選舉的熱情,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要分級開展工作人員的培訓,使他們熟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掌握民主選舉的方法、程式和要求,切實提高他們依法指導和開展換屆選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強與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的聯絡溝通,妥善解決他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問題。
(二)認真開展選民登記。
要認真研究城鎮化、戶籍制度改革、區劃調整,以及人口流動等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嚴格按照選舉有關規定,堅持以戶籍所在地為基礎,結合居住地的實際情況,紮實細緻地做好選民登記工作,確保做到不錯登、不漏登、不重登。選民登記一般以村民小組為單位設立登記站,村民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到登記站進行登記,也可由選民登記員挨家挨戶依據戶口簿、身份證進行登記。在全市推行“選民登記名冊和選民證對應編號”的做法,選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天前進行張榜公布。
(三)依法規範村委會選舉程式。
1、規範村民選舉委員會產生程式。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必須依法推選產生,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換。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依法被確定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所缺名額從原推選結果中依次遞補。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不能履行職責的,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或者另行推選。
2、規範村委會成員候選人提名方式。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候選人由本村有選舉權的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產生,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於應選名額。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各地要對村委會成員的資格條件作出規定,引導村民把思想好、作風正、有文化、有本領、真心實意為民眾服務的人提名為候選人。鼓勵農村致富能手、復轉軍人、外出務工經商返鄉農民、回鄉大中專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區縣和鎮街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提前離崗或退休幹部職工等,通過法定程式積極參與選舉村委會成員的競爭。提倡村黨組織成員和村委會成員交叉任職,但要堅持從實際出發,不搞一刀切。提倡把更多的女性村民,特別是村婦代會主任提名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
3、規範候選人的競爭行為。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積極主動、客觀公正地向村民介紹正式候選人的情況,並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介紹治村構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要完善競選承諾的內容和程式,競選承諾應當事先書面提交村民選舉委員會進行合法性審核和把關,不得有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牴觸的內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不得有對競爭對手進行人身攻擊的內容。要引導候選人著力圍繞發展經濟、完善管理、改進服務等方面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現為當選而進行個人捐助加碼比拼的現象發生。對候選人承諾捐助村集體的資金或物資,不應由候選人在選舉前或選舉後私自決定分配方案,而應交由依法選舉產生的新一屆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討論決定。
(四)精心組織選舉日的投票工作。
要按照確定的選舉日召開選舉大會進行投票選舉,並根據村規模、分布情況和村民多少等,設定若干投票站,動員和組織村民親自投票。要嚴格執行“本村選民過半數參加,選舉始得進行;每次選舉所投票數超過全體選民半數的,選舉有效;候選人及另選的其他選民獲得選民所投的過半數的贊成票,始得當選”的規定。選舉時,要普遍實行秘密寫票制度,設立秘密劃票處,保障村民在無干擾的情況下自主表達選舉意願。要嚴格規範委託投票行為,限定選民接受委託投票的人次,禁止投票現場臨時委託。投票結束後,應當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
各區縣、鎮街要積極推行無候選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選舉的方式,力爭全市無候選人一次性直接投票選舉的村達到參加換屆選舉村總數的50%以上。要探索利用網路、手機等信息化手段進行投票選舉,創新投票方式,方便民眾參與。
(五)切實做好選舉前期和後續的相關工作。
凡需對村組進行區域範圍調整的,各地應在換屆選舉前完成調整工作。撤村轉居中“村居合一”的社區,村民多於居民的,目前資產尚未量化,撤村轉居的各項工作尚未完成的,也應進行村委會換屆選舉。要嚴格執行先審計後換屆的規定,換屆選舉前,各區縣、鎮街應當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村委會進行任期審計,審計結果要在村務公開欄予以公布。選舉工作結束後,要按規定及時開展工作交接。村委會公章、辦公場所、辦公用具、財務帳冊、固定資產、工作檔案、債權債務,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等,要及時移交給新一屆村委會。移交工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鎮街負責監督。要及時健全工作網路,建立完善村委會下設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推選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組成新一屆村民代表會議。要按照村委會規範化建設的要求,及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職能事務,開展農村社區服務。要探索建立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實行民主理財,落實村務公開等制度。其成員應當具備財會、管理等知識,並由村民選舉產生。村委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成員。
(六)堅決制止和查處賄選等違法違紀行為。
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必須堅持依法進行,堅決杜絕賄選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各區縣、鎮街要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賄選界限,加強監督,加大查處力度。對選舉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村民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應當負責調查並依法處理。對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違法手段,破壞選舉或妨礙村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以及對控告、檢舉選舉違法行為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一經查實,要取消當事人的參選資格;已經當選的,其當選無效;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加強對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要把換屆選舉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各區縣要高度重視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儘快建立由黨委、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參加的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指導和監督工作的開展。對村情複雜、管理薄弱的“難點村”、“重點村”要幫助制定好選舉工作方案,選派得力幹部駐村指導換屆選舉工作。要建立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協同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做好換屆選舉的日常組織和指導工作。各級組織、宣傳、農委、紀檢監察、公安、司法、信訪、財政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溝通協調,確保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加強對換屆選舉工作的監督。
村委會換屆選舉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在整個換屆選舉過程中,必須堅持依法辦事,做到法定的程式不變、規定的步驟不少。要建立選舉監督員制度,從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選派人員擔任選舉監督員,保證整個換屆選舉工作按法定的程式規範進行。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行政監督、民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對干擾破壞選舉或阻礙他人正常行使選舉權等違法行為,要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予以嚴肅查處。同時,要高度重視並正確對待民眾的來信來訪,建立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有效解決農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依法維護農民民眾的合法權益。
(三)要落實換屆選舉工作經費。
各級財政要給予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必要的經費支持,保證選舉工作正常開展。具體經費標準為:鎮街按總人口每人0.40元、區縣按總人口每人0.2元、市按農民總人口每人0.15元的標準,編制選舉工作經費,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列支。選舉工作經費主要用於召開會議、培訓骨幹、宣傳發動、印發資料、檢查指導,以及利用信息化手段進行投票選舉等工作。
(四)認真搞好檢查驗收和總結。
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結束後,各區縣要認真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要及時統計、匯總、上報選舉結果,完善村委會選舉工作檔案。檢查驗收的標準是:所有村委會都依法按時進行換屆選舉,選舉程式規範合法;村民選舉委員會依法產生,按照職責開展工作;村委會成員候選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並按得票多少確定,村委會成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村委會選舉時設立秘密寫票處,選舉結果當場公布,向當選人頒發了當選證書;村委會下屬組織健全,職責明確;制定了村級建設發展規劃,明確了責任目標;及時推選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建立了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村委會各項制度健全,切實可行。檢查驗收可採取鎮街普查,市、區縣逐級抽查的辦法進行。
各區縣要將換屆選舉工作總結於2010年7月底前報市民政局,換屆選舉工作中的重要情況應隨時上報。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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