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幹縣統計局

新幹縣統計局

1954年縣人民委員設計畫統計科

1961年從計統科析出成立縣統計局

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間撤銷機構,統計工作併入當時的縣革命委員會綜合組,計委復置後歸入計畫委員會,

1981年再次恢復縣統計局,主管全縣統計及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1985年10月,成立新幹縣農村經濟抽樣調查隊,隸屬縣統計局。 2003年,縣人民政府下發《關於印發新幹縣統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乾府辦發[2003]24號。

2014年,縣統計局內設三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經濟統計股、綜合統計股和兩個全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新幹縣經濟調查隊、新幹縣普查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幹縣統計局
  • 地   址:新幹縣金川鎮環城南路6號
  • 局   長:劉劍祥 
機構概況,機構職員,工作職責,

機構概況

1954年縣人民委員設計畫統計科;
1961年從計統科析出成立縣統計局
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間撤銷機構,統計工作併入當時的縣革命委員會綜合組,計委復置後歸入計畫委員會;
1981年再次恢復縣統計局,主管全縣統計及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1985年10月,成立新幹縣農村經濟抽樣調查隊,隸屬縣統計局;
2003年,縣人民政府下發《關於印發新幹縣統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乾府辦發[2003]24號),確定行政編制6名,工勤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2名。內設文秘綜合股。現有行政人員5人,工勤人員1人。
2006年4月,成立新幹縣普查中心,定為股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與縣經濟調查隊合署辦公。原定編2名,
2008年8月,經批准增加編制2名,總編制為4名。設正、副主任各1名。現有工作人員2人。
2007年3月,經批准升格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定編5名,副科級隊長1名,副隊長1名。現有副科級隊長1人,專技人員3人。2008年8月,經批准更名為新幹縣經濟調查隊。
2014年,縣統計局內設三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經濟統計股、綜合統計股和兩個全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新幹縣經濟調查隊、新幹縣普查中心。

機構職員

2014年局機關有在職幹部職工14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2人,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各1人,副科級調查隊長1人。

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模範遵守《統計法》、《實施細則》、《條例》以及《江西省統計管理經濟處罰細則》。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對統計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二)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上報。
(三)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門下發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擬定本縣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和郵電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能源、投資、科技、文化、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和民眾安全感調查、社會發展等方面統計調查、統計分析。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實行統計諮詢和統計監督。參與政府目標考核評價工作,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指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加強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七)協助縣委組織部管理鄉鎮綜合統計員,指導縣直有關部門加強統計人員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做作業資格認定工作。
(八)負責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鄉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九)認真完成好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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