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幹縣商務局

新幹縣商務局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新幹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乾發[2010]19號)和《縣政府辦<關於印發新幹縣商務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縣商業外貿總公司、縣外經貿局、縣招商局合併成立縣商務局,為縣政府直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內設5個職能股室,即辦公室、內資管理股、外資管理股、內貿管理股、外貿管理股。

新幹縣商務局位於金川南大道76號附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幹縣商務局
  • 地    址:金川南大道76號附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和擬訂本縣對內對外貿易、招商引資、國際經濟合作等工作的規章草案、政策和支持促進政策,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在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我縣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利用省外資金、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年度商務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和發布重要商務信息,參與協調商務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務、統計等領域的政策問題。組織督查、考核全縣商務和開放型經濟工作成效。
(四)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查,指導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和社區商貿發展,負責商貿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信息網路、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五)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本縣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參與組織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等工作,指導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和商業信用銷售,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全縣商業體系建設工作及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七)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全縣酒類流通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等服務業以及藥品流通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成品油流通、拍賣、典當以及二手車交易(包括二手車鑑定評估、二手車市場建設)、老舊汽車更新、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等特種行業的監督管理;發展家政、健康、休閒、養老等服務消費。
(八)促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負責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工作,指導和協調加工貿易工作。
(九)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審核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件工作。
(十)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縣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一)負責全縣涉及世貿組織規則的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本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利用內外資工作,組織擬訂最佳化投資環境的措施,負責重大境內外招商活動組織協調和重大引資項目協調推進工作,依法核准許可權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和法律特別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助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本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招商引資等有關工作。為來本縣投資者及在本縣投資的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和協調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核准、推進縣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工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歸口管理對外援助、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有關國際組織涉外經濟商務機構與本縣經濟合作交流事務,歸口管理全縣經貿外事活動。
(十四)編制全縣招商引資、外經貿年度目標計畫,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外經貿的督查管理、統計上報及宣傳工作,負責區域經濟合作及友好縣市區交往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根據省、市、縣工作安排,負責組織重大招商活動,參與收集、彙編全縣招商引資項目,並對項目實行動態管理,指導縣政府或產業辦駐外招商隊的招商引資的調度、考核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招商指導和產業項目招商服務,綜合協調和指導全縣進出口貿易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長周曉霞 :主持商務局全面工作,統抓商務綜合執法大隊工作。
副總經理劉伯強:協助局長分管內貿、外經貿、口岸、單位招商引資、企業幫扶、農村掛點、綜治、信訪、安全生產等工作,協助局長主抓商務綜合執法大隊工作,負責與縣人大、縣政協聯繫相關工作。
副局長鄧春平:協助局長分管內資、開放型經濟調度、工業經濟、項目建設、統計、機關節能、新聞宣傳、編印《縣開放型經濟簡報》等工作,負責與縣工業園區、縣工信委、縣統計局、縣機關事務局聯繫相關工作以及對接省、市開放辦相關工作。
副局長蔣偉:協助局長分管外資、向上爭資、稅源培植、電子商務等工作,負責與縣發改委、縣財政局聯繫相關工作。
副主任科員周考如:協助局長分管機關事務、人事勞動、機關效能、社會保障、精神文明建設、統戰民宗、財務、組織、紀檢、黨建、老幹部、“四城同創”、計畫生育、工青婦等工作,負責與縣財政局聯繫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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