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新幹縣民政局,為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縣人民政府職能部門,肩負著“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百姓民眾解愁”的重大社會責任。承擔著救災救濟、
扶貧濟困、城鄉低保、城鄉大病醫療救助、精減退職老職工救濟、五保供養、
福利彩票、
社會福利、優待撫恤、雙擁、
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收養登記、社會救助、區劃地名、勘界、退伍安置、基層政權、社區建設、民間組織、老齡工作等工作。
局機關現有在職幹部職工43人,本科學歷4人,大專以上23人,中專13人,中共黨員29人,擁有一支具有較高文化素質和政治素質的幹部職工隊伍。
機構設定
縣民政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監察室)、優撫安置股(雙擁辦)、救災救濟股(慈善會)、社會事務股、財務股、城鄉低保股、婚姻登記中心。
下設縣老齡辦、縣社會救助局、縣民政局基金監管中心(增掛縣福利彩票管理站牌子)、縣慈善會辦公室、縣救助管理站、縣殯葬管理所、縣民政執法大隊和縣社會福利院(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縣光榮院、縣中心敬老院)等單位。
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文秘、信息、宣傳、信訪、保密等政務工作和安全保衛、機關後勤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黨團建設、工、青、婦工作;負責系統內幹部培訓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制度建設工作;開展案件調查,執法監察及行風工作,承辦縣紀委、縣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救災救濟股(新幹縣慈善會)
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災情核查、統計、上報;負責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協調全縣性救災捐贈活動;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協調扶貧濟困等經常性捐贈互助活動;負責社會救濟工作;指導各種慈善組織的有關工作。指導老年人、福利企業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的保護工作;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對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並監督實施扶貧保護措、政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指導和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管理本級社會福利資金使用。
社會事務股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鄉(鎮)和村(居)委會實施政務公開的規範化建設;指導社區服務工作,推動城市社區、農村村落社區的建設和發展;承辦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與毗鄰縣(市、區)及轄區內鄉鎮的邊界線勘定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外,提出仲裁建議;承辦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組織設定和管理地名標誌,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管理地名檔案。" 加指導殯葬行業的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倡導文明喪葬習俗。負責承辦全縣收養兒童的登記和管理工作;指導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工作,查處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法活動,指導各全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以及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工作。承辦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與毗鄰縣(市、區)及轄區內鄉鎮的邊界線勘定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外,提出仲裁建議;承辦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組織設定和管理地名標誌,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管理地名檔案。
社會救助局
主要任務是負責城市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市和農村困難民眾大病醫療救助工作;農村敬老院和五保供養工作;上世紀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生活困難救濟工作。
財務股(基金監管中心)
負責民政事業計財統計工作,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民政執法大隊(殯葬管理所)
維護民政法律、法規的正確執行,行使民政法律法規
老齡辦
辦理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研究提出全縣老齡工作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定實施辦法;、督促檢查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有關部門和各地的落實情況並綜合上報;負責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承辦縣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婚姻登記中心
新幹縣婚姻登記中心成立於2000年8月18日,是我市實行全縣集中登記最早的一個
婚姻登記機構。2012年3月縣編委設立“新幹縣婚姻登記中心”為民政局所屬股級全額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新幹縣民政局每年都要專門組織或以會代訓的形式,開展對婚姻登記員的培訓工作。開展《
婚姻法》知識競賽、與婦聯、法院等部門聯合開展《婚姻法》知識諮詢等活動,繼續深入《婚姻法》的宣傳教育。使廣大民眾普遍提高對《婚姻法》的認識。1999年8月1日起,所有的婚姻檔案折釘、整理入盒入櫃近4萬多份。方便了婚姻檔案的查閱和出證。
2011年,為應對全國婚姻登記系統突發事件,安裝了婚姻登記應急單機版軟體,確保了婚姻登記在突發情況下能正常辦理相關業務。
新幹縣婚姻登記處認真貫徹落實民政部關於推動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工作的部署,創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方式,扎紮實實推進了婚姻登記機關登記評定工作。新幹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2004年被評為江西省民政系統優秀服務視窗,一人獲“全國優秀婚姻登記員”稱號,2005年全市婚姻執法大檢查獲“優勝”。2008年4月獲“全省婚姻登記達標單位”。
民政所
二、負責災情的核查、統計上報工作,及時發放救災款物。
三、負責開展經常性捐贈活動,推動慈善救助工作。
四、負責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時發放城鄉低保金。
五、負責五保供養工作,加強敬老院管理、保障五保對象的生活權益。
六、執行國家優撫法規政策,開展擁優屬
七、指導村民委員會選舉和開展村民自治
八、負責城鄉社區建設,搞好殯葬改革
九、負責行政區域內地名標誌、管理
十、負責落實其他各項社會救助工作及時發放各類救助對象的救助。
主要職責
1、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民政工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2、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3、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災情核查、統計、上報;負責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督使用;組織協調全縣性救災捐贈活動;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
4、建立和實施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監督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
5、組織協調扶貧濟困等經常性社會捐贈互助活動;負責社會救濟工作;指導各種慈善組織的有關工作。
6、指導老年人、福利企業殘疾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的保護工作;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對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並監督實施扶持保護政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指導和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
7、主管社福利彩票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8、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評定和傷亡撫恤,以及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社會優待和為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9、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農村退役士兵兩用人才的培養、開發和使用工作;承辦縣本級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
10、負責落實軍隊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及其他住房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11、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委會和社區居委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指導鄉(鎮)、村(居)委會實施政務公開和規範化建設。
12、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城市社區、農村村落社區的建設和發展。
13、負責承辦全縣婚姻登記和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14、承辦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與毗鄰縣及轄區內全縣鄉鎮的邊界線勘定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提出仲裁建議。
15、承辦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組織設定和管理地名標誌,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管理地名檔案。
16、指導殯葬行業的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倡導文明喪葬習俗。承辦全縣殯葬服務和管理工作。
17、負責國內收養兒童的登記和管理工作。
18、指導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承辦縣內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
19、負責全縣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工作,查處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法活動;負責本縣區域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以及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工作。
2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民政事業改革發展規劃
1、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健全以城市低保、農村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災害應急救助為基礎,以臨時救助和慈善援助為補充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
2、完善減災救災工作體系。以“把工作重心轉移到救災並重,有災時救災,無災是備災;用救災拉動減災,靠減災支持救災,兩項工作協調推進”為總目標,全面提高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全面完成縣、鄉鎮、村(社區)應急救助預案的修訂編制。
3、完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以發展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為目標,大力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加快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事業,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以福利院、敬老院、頤養之家(幸福院)為依託,推進綜合性老年福利服務中心建設。
4、完善雙擁優撫安置保障體系。積極開展雙擁共建活動,形成雙擁組織網路化、工作制度化、活動經常化的雙擁工作新局面,認真落實撫恤優待各項政策,不斷提高撫恤補助標準。
5、完善城鄉社區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體系。以構建和諧社區為目標,以創建國家、省級和諧城市社區建設示範點活動為載體,繼續抓好鄉社區建設。一是加強城鄉社區基礎設施建設。
6、完善社會事務管理服務體系。創新登記管理部門的體制,著力解決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部門機構不全、人員不夠、經費不足、缺乏執法力度等問題。
加強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工作,紮實推進城市、城鎮街巷牌、樓牌、門牌設定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殯葬工作責任機制,加大殯葬宣傳和執法力度。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殯儀服務水平。加大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與管理,滿足民眾多元化的殯葬服務需求。
切實推進婚姻登記規範化建設,完善婚姻登記信息水平台,提高民政公共服務水平。
7、重點專項和重大工程。
(1)做好行政區劃調整專項規劃。
(2)做好老齡事業發展專項規劃。
(3)投資4000萬元,在沂江鄉務豐山新建新幹縣第二福利中心。
(4)投資2000萬元,在金川鎮灌溪村新建新幹縣城北福利中心。
(5)投資2000元,在朝陽學校1公里處新建新幹縣金福老年公寓。
(6)投資1000萬元,在新幹縣福利院新建新幹縣福利院康復中心。
(7)投資2680萬元在全縣各村委會新建、改建農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8)投資1500萬元,改擴建殯儀館。
(9)投資4000萬元,在全縣各敬老院進行改擴建、升級改造。
六、“十三五”期間民政事業改革發展的保障措施
乘勢而上,突破民政工作發展瓶頸
1、健全“政府統籌、民政主管、社會協調”的民政事業管理格局,加強組織保障。
民政工作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充分發揮政府的統籌整合作用,爭取來自於政府層面的助力,加強民政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配合聯動。對重點項目的實施,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管理機構進行督促與協調,積極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強化監督,從嚴規範,切實保障各項措施貫徹執行,讓政策真正體現出價值。
2、建立“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的民政事業發展機制,保證資金投入。
針對重點項目,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對民政事業的投入。首先,將民政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各級政府基本建設計畫,在建立公共財政、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中,不斷提高民政事業支出的比重。其次,廣泛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力爭多元投入搞好社會救助,促進事業發展。第三,堅持區級統籌、市場動作、各方共贏的原則,積極探索採取財政補助、銀行貸款、制定相關稅費優惠政策等措施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等方式,解決單純依靠政府投入的問題。
3、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完善民政政策法規體系,推行法治民政。
針對民政工作政策法規滯後的局面,積極探索,深入開展調研,研究制訂和修改我縣在民政方面的政府規章。通過試點取得突破後總結經驗,上升到地方政策規定。推進民政系統法制建設,提高民政系統依法行政水平。理清民政行政執法依據,規範執法主體,做到執法有依據;落實民政行政執法崗位責任,規範工作流程,做到有權必有責;建立民政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做到結果有考核;實行民政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做到過錯有追究;完善民政行政執法公開制度,做到全程有監督。
順勢而為,拓展民政事業發展空間
1、整合民政工作,創新運行機制。
根據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對民政工作的需求,利用各區大部制改革的時機,針對民政工作業務點多線長、面廣量多且各項業務相對獨立性較強的特點,科學整合多元化的民政業務,充分發揮綜合效能和整體優勢。順應社區建設迅猛發展的趨勢,把民政業業有機融入社區建設當中,以社區為平台、社區組織為依託、信息技術為手段,提高民政工作的整體效益,推動民政事業的協調、持續發展。
2、創新管理手段,培育服務市場。
順應政府職能轉變、經濟結構調整趨勢,實行社會組織分類管理、等級評估等制度,促進民間組織尤其是行業協會對社會經濟發展的貢獻度。制定扶持政策、保障政策、外包政策,加大對公益類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整合提升民政系統形成的龐大服務業市場,為產業轉型、解決就業提供平台。
3、加強民政宣傳,強化示範效應。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貼近社會現實和服務對象,充分運用主流媒體,準確、及時、生動地宣傳黨的民政方針和民生政策。把民政宣傳納入民政事業發展計畫、年度工作安排,建立民政宣傳工作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深度挖掘民政工作的宣傳資源,拓展民政工作的宣傳範圍,改進民政工作的宣傳方法,注重民政宣傳的時效性,增強各級各類示範區的社會效應,從而擴大民政影。
因勢利導,夯實民政事業持續發展基礎
1、高度重視民政人才培養。
從職業道德教育、能力提升和廉政建設入手,加強社會建設理論、公共管理政策的學習與培訓,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民政幹部隊伍。從專業培訓、崗位設定和職業制度入手,建立健全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為主要內容的政策措施,制訂社會工作者守則、水平評價制度和繼續教育管理辦法,確定職業規範和從業標準,多渠道吸納社會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領域專業化社會服務水平,建立一支數量龐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形成以行政力量為主導、專業力量為支撐、公眾力量為基礎的民政工作人力資源保障格局。
2、切實加強基層民政建設。
針對基層民政機構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簡單的實際問題,在機構編制和人員配置上,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解決基層工作力量不足的問題;在經費上,努力爭取通過財政預算解決工作經費不足的問題;在工作手段上,積極爭取當地立項和投入,把信息化建設延伸到基層民政部門,提高基層民政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在學習培訓上,為基層民政幹部創造條件、提供機會,同時完善和落實考評激勵、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確保各項民政工作任務在基層得到全面落實。
3、深入開展民政政策理論研究。
結合“改革民政”的構建,創造條件、整合內外資源、聚智聚力,探索民政事業發展趨勢和規律,加強政策理論研究網路建設,組成內外結合、優勢互補的民政政策理論研究隊伍,形成研究成果轉化與利用機制,使研究成果為民政工作創新的謀事之基、成事之道。加強專家諮詢論證工作,密切聯繫、增強溝通、加強協調、完善服務,在發展戰略制定、工作思路調整、重點業務變革、政策法規完善和重要項目立項方面,不斷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