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科學技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研究擬定地方性科學技術管理的有關辦法。 2、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研究確定科技重點項目,推動科技攻關和科技開發及推廣套用。 3、研究提出全縣科技改革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4、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編制管理科技三項費,負責全縣科技條件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幹縣科技局
- 位置:新幹縣
- 所屬:中國
- 分類:組織機構
主要職責
5、研究制定加強全縣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的相關措施;負責科技攻關、星火、火炬、社會發展、科技合作、成果推廣、重大科技產業化和軟科學等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6、研究擬定全縣高新科技及產業化發展規劃;負責新技術產業化和套用技術的開發、推廣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認定的推薦和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出資入股高新技術成果的審核工作。
7、審核與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項目;負責全縣科技考察、培訓、學術會議、科技展覽、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8、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學技術獎勵、科技保密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9、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政策指導、科技立項、成果鑑定、成果獎勵、技術職稱評審以及資格認定、年檢、統計等管理、服務工作。
10、加強全縣農村和農業科技工作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農業新技術革命和農村科技進步的措施;組織農村科技產業、星火技術密集區、農村區域性支柱產業的科技示範與推廣、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工作,推動農村與農業科技進步。
11、研究全縣重大科技問題和科技優先發展領域,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療衛生方面的科技工作。
12、負責管理全縣科研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科技宣傳、信息、統計工作。
13、管理監督縣域內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制定本縣的防震減災事業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14、負責管理本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本縣地震測報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15、負責本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工作。
16、管理本縣內的地震災害預測,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和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