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
頒發證書之前,各地建設局會制定相關條列,根據當地的實時情況,制定申報“文明工地”條件,然後一一對申報的工地進行審查工作,符合申報條件的工地通過審查並開會討論是否給予“文明工地”稱號。以下是通用制度。
申辦標準
標識標準
⑴ 現場設定“六牌一圖”,即工程簡介牌、
施工標牌、創優規劃牌、
安全生產措施牌、消防保衛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現場
平面布置圖。
⑵ 工程簡介牌內容: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主要工程數量、建設單位名稱、設計單位名稱、監理單位名稱、施工單位名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等。⑶ 施工標牌:主要內容是介紹
項目經理部有關情況,項目部組織機構設定,包括各主要負責人姓名、質量檢查工程師、安全員、治安保衛負責人及應急聯繫電話等。
⑷ 創優規劃牌:主要內容是創優目標,創優組織技術措施等。
⑸ 安全生產措施牌:主要內容是確保全全生產採取的措施,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要求等
⑹ 消防保衛牌:主要內容是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安全保衛、門衛管理等措施及規定和要求,消防緊急措施等。
⑺ 文明施工措施牌:主要內容包括施工現場生活設施、生產設施、衛生條件、環保措施、勞動競賽等方面的布置要求及採取的措施等。⑻ 施工現場
平面布置圖:主要內容是展示施工現場總體布置情況,標明項目部和各施工隊駐地位置,主要建築物的位置及名稱,施工道路及消防保衛設施位置等。
⑼ 以上圖牌內容書寫字型美觀、
正規、排放整齊有序。工程簡介牌、創優規劃牌、安全措施牌、施工標牌、施工現場平面示意圖、施工形象進度圖排成一列,位於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設單位有特殊要求的,要遵守其相關規定。
工地標準
⑴班子堅強。項目班子堅持兩個文明一起抓的方針,重視創建文明工地工作,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工作勤奮,團結協作,廉潔奉公,作風民主,民眾威信高,組織能力強。黨組織的核心、堡壘作用發揮好,執行上級各項規定、制度認真,落實措施有力。
⑵隊伍過硬。思想過硬,日常學習教育落實,施工人員愛工地、講道德、吃苦奉獻思想樹得牢;技術過硬,結合施工狠抓業務技術培訓,施工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技能;作風紀律過硬,管理規章制度健全,施工人員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能打硬仗,無違法犯罪。
⑶現場整潔。生活現場布置合理,設施齊全,伙房、澡堂、廁所乾淨衛生,宿舍整齊劃一,會議室、圖書室和
娛樂體育活動場所布置有序;施工現場管理規範,標牌齊全,規格統一,機械設備、物資材料管理符合貫標要求,場地經常整理,保持清潔。
⑷鼓動有力。施工動員教育及時,標語口號響亮,
勞動競賽成效明顯,黨團員帶頭作用突出,施工人員生產積極性高,現場大幹氣氛濃烈。
⑸工期保證。能最佳化
施工組織設計,合理配置生產要素,完成實物工作量超計畫,工程進度在參戰單位中名列前茅,滿足工期要求,業主滿意。
⑹產品優質。工程有明確的
質量目標,有具體的分階段規劃,有健全的質量體系和嚴格的控制措施,認真落實ISO9002質量標準,單位工程一次驗評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鐵路綜合工程達85%以上,公路工程達80%以上,房建工程達40%以上,其它工程達行業(契約)規定水平。
⑺安全達標。工地安全組織健全,制度完善,責任到人,教育常抓,檢查認真,預防得力,安全防護符合施工規範標準,無因工死亡、重傷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嚴重污染和擾民,無食物中毒和傳染疾病。⑻效益顯著。強化契約管理,嚴格成本控制,處處精打細算,勤儉節約,工程無超撥款,職工工資按時發放,能夠超額完成承包利潤指標。
樣板標準
參照文明工地標準執行,爭創文明工地稱號,使文明工地建設又上新台階。
先進標準
⑴領導重視,措施得力。單位領導班子有強烈的“創建”意識,能把創建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經常進行研究布置,捨得投入,有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和人員,有詳細的創建規劃和具體步驟措施,有檢查評比。
⑵教育紮實,活動深入。強化思想政治工作,通過有的放矢地開展各種教育,職工有較強的創建意識。創建目標、措施和要求深入人心,創建活動既轟轟烈烈,又扎紮實實,全員參與熱情高,“創一流,爭第一”意識強。
⑶成效顯著,業績突出。各工區必須開展創建文明工地活動,沒有死角,
項目管理制度嚴格,管理水平較高,必須在公司內外創出良好信譽,使管理處於領先水平。
評審辦法
評審辦法按各地方建設局政策會略有不同,下面是某市的評審章程。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
安全生產方針,鼓勵施工企業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
施工管理,促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推動我市建設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簡稱安全文明工地)依據《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以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範、標準、規程進行檢查評審。
第三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由建築業企業自願申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評審。
第四條 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項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應達到市內先進水平。
第五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稱號授予主要
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
評審組織
第六條 市建委成立**市建設工程評優評審委員會,負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評審管理工作。評審委員會下設安全文明工地初審委員會,初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負責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組織申報和初審工作。
第七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每季度評審一次,由安全文明工地初審委員會組織、初審、推薦,**市建設工程評優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
申報條件
第八條 參加評選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必須為**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規模達到下列標準之一:
(一)
單體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100萬元以上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
(二)由建築企業承建的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橋樑、污水處理等市政工程;
(三)個別建築面積和規模達不到上述標準要求,但建築風格獨特,具有標誌性和紀念意義,而且施工安全難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九條 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二)按規定配備配足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且持有效安全員崗位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一線作業人員經過全員安全教育培訓;
(三)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創建市“安全文明工地”實施方案和措施;
(五)安全管理資料完整齊全、真實,能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
(六)具有工程項目開工前的施工許可踏勘記錄。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工程項目,不能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
(一)沒有向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提出創建市“安全文明工地”申請,並在市安監站備案的;
(四)發生重大火災和治安事件以及發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五)因嚴重擾民、野蠻施工受到舉報、投訴被新聞媒體曝光並經查實的;
申報程式
第十一條 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應填報《創建**市安全文明工地申請表》,開工後及時向**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條件審查備案。
檢查方法
第十三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實行
動態管理,**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月底前,對申請備案的工程項目進行現場評定打分。
第十四條 評審委員會接到**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推薦報告後,對上報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達到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授予**市“安全文明工地”稱號,並予以頒發獎牌和榮譽證書。
第十五條 凡未通過評審的工程項目,不得再次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
評審紀律
第十六條 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警告、直至撤消申報和評審資格。
第十七條 評審委員會對申報的工程項目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認真審查,嚴格把關。
第十八條 檢查和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公平公正、嚴守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第十九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創建和評審工作實行政務公開,**市
建設委員會定期將獲獎工程項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獎懲
第二十條 對獲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主要承(參)建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
項目總監由市
建委發文公布名單,在全市通報表彰。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業績作為企業考核、升級、評優評先和項目經理及項目總監考核、評先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 工程招投標部門對獲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施工和監理單位在投標中給予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獲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可以獲得安全
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獎勵費的70%。
第二十四條 未獲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不能參加工程質量“優質結構”和“山陽杯”的評選活動。
第二十五條 已頒發獎牌和榮譽證書的工程項目,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核實,取消市“安全文明工地”獲獎資格,收回獎牌和榮譽證書。
(一)發生死亡事故;
(二)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
第二十六條 對被取消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將按規定給於經濟處罰和不良業績紀錄。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本轄區符合評審條件的工程項目,報**市“安全文明工地”評審委員會統一評審。
評分制度
文明工地的評分也是各地方有各種不同的評分制度,但都是大同小異,下面以某市的文明工地評分制度為例。
安保系統(25分)
項目經理職責不落實扣3~10分,不按規定配置專職安全員扣3~10分,各類檢查、安全員監督無記錄扣3分;無
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管理目標扣3~5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扣1~3分;未開展安全教育扣5分,教育不普及扣1~3分,特殊工種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有1人扣2分;專項施工方案或
施工組織設計中
安全技術措施無針對性的有1項扣2~5分,方案未按規定計算、審批有1項扣5分;分包隊伍安全責任不落實扣3~5分;無針對性的安全警示標誌缺1項扣1分;無項目
應急救援預案扣5分。
腳手架(15分)
架體不穩定扣5分,未按規定設定
連牆件扣1~5分,防護欄桿、
擋腳板、
腳手板不符要求扣1~3分;立桿、
剪刀撐搭設不符要求扣1~3分;懸挑腳手不用型鋼作
懸挑構件扣15分;懸挑腳手或其他特殊
腳手架搭設不符要求的扣3~10分;臨街鋼管未油漆扣3分,無內擋防護或設定不合理扣1~3分;安裝驗收手續不完備扣1~3分,未驗收扣5分。
三保四口(12分)
現場人員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符標準或佩戴不符要求扣1分/人;使用偽劣安全網扣5分,封閉不符要求有1處扣2分;安全帶不符標準扣5分,不按規定使用扣3分;“四口”1處不防護扣3分,防護不嚴密扣1分;“臨邊”防護不符要求的扣1~3分。
施工用電(10分)
無外電防護措施扣5分,措施不嚴扣2分;接地,
接零保護系統不符要求扣1~3分;未實行“
三級配電系統,兩級保護”扣3分;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每一處扣2分;未按規定使用
安全電壓扣2分;電器元件不匹配扣2分,損壞嚴重扣2~8分;現場照明、電纜、電線架設、變配電裝置等不符要求的有1處扣1~3分;其他不符的有1項扣2分。
物料提升(10分)
無“兩證兩書”扣1~3分;搭拆隊伍無資質扣5分;無限位、保險裝置扣5分,裝置不符要求扣2~4分;架體不穩定扣10分,浪風繩設定不符要求扣1~3分,設連牆桿的與建築結構連線不符要求的扣1~3分;綱絲繩,
卷揚機地錨不符要求的扣1~3分;
卸料平台無安全防護門扣5分,防護不符要求扣2分;吊籃、卷揚機操作棚等其他有1項不符扣1~2分;提升機安裝驗收手續不完備扣1~3分;未驗收即使用扣5分。
外用電梯(10分)
安全裝置未經試驗或失靈的扣10分;無“兩證兩書”扣2~5分;安全防護不符要求扣2~6分;司機、指揮無證上崗扣5分,無資質隊伍安裝扣5分;架體不穩定扣10分;安裝未經驗收扣5分;未經檢測就使用扣10分;其他有1項不符扣2分。
塔 吊(10分)
無“兩證兩書”扣2~5分,安裝隊伍無資質扣6分;無
力矩限制器、
限位器、保險裝置,缺1項扣5分,有1項不靈敏扣2分;司機、指揮無證上崗扣5分;
路基與軌道、
附牆裝置與夾軌鉗、電氣安全等其他有1項不符要求扣2~3分;安裝驗收手續不完備扣1~3分,未驗收扣5分;未經檢測就使用扣10分;無日常維護記錄扣1~3分。
施工機具(8分)
無安裝驗收記錄扣1~5分;防護裝置不齊全扣1~3分,手持電動工具無保護接零和絕緣裝置扣3分;各種機具使用不符要求有1處扣1~2分;氣瓶無標識、存放和使用不當扣1~2分;
挖掘機、
推土機、翻斗車、打樁機械無“兩證兩書”扣3~5分。
起重吊裝(10分)
起重機械無限制、限位器、無保險裝置,無“兩證兩書”等有1項扣5分;司機、指揮無證上崗扣5分;鋼絲繩,
地錨不符要求扣1~3分;
高處作業不符要求扣3~5分;其他有1項不符扣2分。
基坑支護(10分)
臨邊防護、坑壁支護、坑邊荷載不符規定扣1~3分;無排水措施扣3分、措施不妥扣1~2分;上、下通道、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變形監測,作業環境安全等有一處不符要求扣2分;
基坑支護無監測記錄扣10分。
模板支撐(10分)
立柱不符要求扣2~5分,立柱墊塊使用易碎材料有1處扣1分;施工荷載,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時安全防護等不符要求有1項扣3分;砼強度、運輸道路、作業環境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有1項扣2分。
現場圍擋(22分)
路、橋建築:全路段禁止車輛通行的道路施工,應在道路兩側實行全封閉圍攔;凡半幅道路禁止車輛通行的道路施工,路幅中間設定連續隔離帶,路幅邊沿設定連續圍攔;陸上交通不中斷的橋樑施工,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一側與施工的一側之間設定封閉型隔離防護攔桿;河道不斷航的橋樑施工,橋樑兩側設定防護攔桿,用密目式標準安全封閉圍護;
高架路(橋)墩、柱和上部結構施工時,兩側套用
密目式安全網圍護。路橋施工應按規定設定警示標記、禁行標記、導向標記和燈光照明。工地應設企業標誌。
房屋建築:圍欄連續設定,高度:城市主幹道2.5米,一般工地2米,優先採用
彩鋼板,磚砌圍牆(外側粉刷,上有壓頂
裝飾線,下有
勒腳裝飾線),保持堅固、穩定和整齊美觀。
工地現場出入口設定牢固、開啟方便的大門,有門衛和門衛制度,進入現場佩戴工作卡,大門及出入口保持整潔,美觀。 無圍攔扣10分,不連續扣2~5分;無隔離帶扣10分,隔離防護攔桿設定不符要求扣2~5分;未按規定設定警示、禁行、導向標記或燈光照明,缺1項扣3分,工地無企業標誌扣3分,企業標誌不整潔美觀扣1~2分。無圍檔扣10分,不連續扣2~5分;高度不符扣1~2分,所用材料不牢固,不穩定扣8分;圍檔破損、不潔1~3分,其它不符扣1~2分。大門不符要求扣5分,無門衛和管理制度扣3分,無企業標誌扣3分,不整潔美觀扣1~2分。
材料堆放(12分)
材料堆放按總平面布置,砂、石子、紙巾、石灰等應設料倉或料池,各種材料都應堆放整齊。有名稱、品種、規格標牌,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分隔存放,各類“下腳料”分類堆放有序;有
成品保護措施,機械設備保養清潔,有合格的計量器具。優先採用
預拌混凝土。 不按總平面布置堆放扣3分,無料倉或料池扣2分,無標牌扣1分,亂堆放扣2分,易燃、易爆材料未分隔堆放扣3分;“下腳料”混堆扣1分;成品保護差或無措施扣2分;設備保養不潔扣1分;無合格計量器具扣1分。有條件、不使用預抖混凝土扣2分。
現場住宿12分 禁止在建工程內住人,宿舍門窗齊全,夏天有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冬天能保暖,整潔有序,窗明地淨;使用正規單人床,衣衩,物品放置整齊,宿舍內用電規範,不燒煮東西。 在建工程住人扣12分;門窗不齊全扣1分;無消暑措施和防蚊措施扣1~3分,不整潔扣2分,睡鋪不符要求扣1分;亂拉電線扣2分;燒煮東西扣1分。
現場防火(6分)
有消防制度和消防措施,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和消防水源;有動火審批手續和監護措施。 無制度、措施,組織扣1~2分,無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扣1分,無足夠的水源或高層施工未設專用消防水源管道扣2~3分;無動火審批手續或無監護措施扣1~2分。
治安治理(6分)
現場建立治安保衛制度、責任到人,生活區有條件的設職工學習和文藝活動場所,有治安防範措施,施工人員掛牌上崗。 無制度、責任不落實扣2分;有偷盜違法事件每一起扣2分、重大違法事件扣5分,有不明身份的閒雜人員扣1分,男女混居扣3分;睡統鋪扣1分。施工人員未掛牌上崗扣1分。
評分說明
1、1-8項=100分,適用於主體結束後的考核評分檢查。
2、1-11=130分,適用於主體施工,根據工程實際進行的平時考核檢查。
3、機械設備的“兩證兩書”指該設備生產廠家的
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書和設備履曆書。
5、總分=施工安全數×0.6權重係數+文明施工分×0.4權重係數。
6、優良條件:總分≥85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5%。
7、達標條件:總分≥80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0%。
8、總分70~80分的為基本達標,低於70分的為不合格工地。
9、考核項目中(缺項考核的除外)有一項為零分,則不能評為文明工地。
10、每項扣減分數不大於應得分數。
11、現場生活設施利用市政公共設施或基地設施的,按百分率計分。
12、發生死亡事故或受到省、市
通報批評的項目不得評為文明工地。
13、採用技術進步者加10~15分,在省、部檢查中獲通報表揚者加20~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