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工地

文明工地

文明工地是一個工地的榮譽稱號,由各地方建設局、建設廳頒發這個榮譽稱號及相關證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明工地
  • 性質:工地的榮譽稱號
  • 頒發:各地方建設局、建設廳
  • 屬於:榮譽稱號及相關證書
綜述,申辦標準,標識標準,工地標準,樣板標準,先進標準,評審辦法,總則,評審組織,申報條件,申報程式,檢查方法,評審紀律,獎懲,評分制度,

綜述


頒發證書之前,各地建設局會制定相關條列,根據當地的實時情況,制定申報“文明工地”條件,然後一一對申報的工地進行審查工作,符合申報條件的工地通過審查並開會討論是否給予“文明工地”稱號。以下是通用制度。
某建設單位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某建設單位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

申辦標準

標識標準

⑴ 現場設定“六牌一圖”,即工程簡介牌、施工標牌、創優規劃牌、安全生產措施牌、消防保衛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⑵ 工程簡介牌內容: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主要工程數量、建設單位名稱、設計單位名稱、監理單位名稱、施工單位名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等。⑶ 施工標牌:主要內容是介紹項目經理部有關情況,項目部組織機構設定,包括各主要負責人姓名、質量檢查工程師、安全員、治安保衛負責人及應急聯繫電話等。
工程簡介牌工程簡介牌
⑷ 創優規劃牌:主要內容是創優目標,創優組織技術措施等。
⑸ 安全生產措施牌:主要內容是確保全全生產採取的措施,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要求等
⑹ 消防保衛牌:主要內容是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安全保衛、門衛管理等措施及規定和要求,消防緊急措施等。
⑺ 文明施工措施牌:主要內容包括施工現場生活設施、生產設施、衛生條件、環保措施、勞動競賽等方面的布置要求及採取的措施等。⑻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主要內容是展示施工現場總體布置情況,標明項目部和各施工隊駐地位置,主要建築物的位置及名稱,施工道路及消防保衛設施位置等。
文明生活設施牌文明生活設施牌
⑼ 以上圖牌內容書寫字型美觀、正規、排放整齊有序。工程簡介牌、創優規劃牌、安全措施牌、施工標牌、施工現場平面示意圖、施工形象進度圖排成一列,位於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設單位有特殊要求的,要遵守其相關規定。

工地標準

⑴班子堅強。項目班子堅持兩個文明一起抓的方針,重視創建文明工地工作,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工作勤奮,團結協作,廉潔奉公,作風民主,民眾威信高,組織能力強。黨組織的核心、堡壘作用發揮好,執行上級各項規定、制度認真,落實措施有力。
⑵隊伍過硬。思想過硬,日常學習教育落實,施工人員愛工地、講道德、吃苦奉獻思想樹得牢;技術過硬,結合施工狠抓業務技術培訓,施工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操作技能;作風紀律過硬,管理規章制度健全,施工人員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能打硬仗,無違法犯罪。
⑶現場整潔。生活現場布置合理,設施齊全,伙房、澡堂、廁所乾淨衛生,宿舍整齊劃一,會議室、圖書室和娛樂體育活動場所布置有序;施工現場管理規範,標牌齊全,規格統一,機械設備、物資材料管理符合貫標要求,場地經常整理,保持清潔。
⑷鼓動有力。施工動員教育及時,標語口號響亮,勞動競賽成效明顯,黨團員帶頭作用突出,施工人員生產積極性高,現場大幹氣氛濃烈。
⑸工期保證。能最佳化施工組織設計,合理配置生產要素,完成實物工作量超計畫,工程進度在參戰單位中名列前茅,滿足工期要求,業主滿意。
⑹產品優質。工程有明確的質量目標,有具體的分階段規劃,有健全的質量體系和嚴格的控制措施,認真落實ISO9002質量標準,單位工程一次驗評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鐵路綜合工程達85%以上,公路工程達80%以上,房建工程達40%以上,其它工程達行業(契約)規定水平。
⑺安全達標。工地安全組織健全,制度完善,責任到人,教育常抓,檢查認真,預防得力,安全防護符合施工規範標準,無因工死亡、重傷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嚴重污染和擾民,無食物中毒和傳染疾病。⑻效益顯著。強化契約管理,嚴格成本控制,處處精打細算,勤儉節約,工程無超撥款,職工工資按時發放,能夠超額完成承包利潤指標。
施工安全設施施工安全設施

樣板標準

參照文明工地標準執行,爭創文明工地稱號,使文明工地建設又上新台階。

先進標準

⑴領導重視,措施得力。單位領導班子有強烈的“創建”意識,能把創建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經常進行研究布置,捨得投入,有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和人員,有詳細的創建規劃和具體步驟措施,有檢查評比。
⑵教育紮實,活動深入。強化思想政治工作,通過有的放矢地開展各種教育,職工有較強的創建意識。創建目標、措施和要求深入人心,創建活動既轟轟烈烈,又扎紮實實,全員參與熱情高,“創一流,爭第一”意識強。
⑶成效顯著,業績突出。各工區必須開展創建文明工地活動,沒有死角,項目管理制度嚴格,管理水平較高,必須在公司內外創出良好信譽,使管理處於領先水平。

評審辦法

評審辦法按各地方建設局政策會略有不同,下面是某市的評審章程。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鼓勵施工企業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促進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推動我市建設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簡稱安全文明工地)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以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範、標準、規程進行檢查評審。
第三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由建築業企業自願申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評審。
第四條 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項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應達到市內先進水平。
第五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稱號授予主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

評審組織

第六條 市建委成立**市建設工程評優評審委員會,負責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評審管理工作。評審委員會下設安全文明工地初審委員會,初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負責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組織申報和初審工作。
第七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每季度評審一次,由安全文明工地初審委員會組織、初審、推薦,**市建設工程評優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

申報條件

第八條 參加評選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必須為**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規模達到下列標準之一:
(一)單體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100萬元以上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
(二)由建築企業承建的投資在300萬元以上的橋樑、污水處理等市政工程;
(三)個別建築面積和規模達不到上述標準要求,但建築風格獨特,具有標誌性和紀念意義,而且施工安全難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九條 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式,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市場行為規範;
(二)按規定配備配足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且持有效安全員崗位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一線作業人員經過全員安全教育培訓;
(三)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創建市“安全文明工地”實施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現場必須實行標準化管理和安全生產評價;
(五)安全管理資料完整齊全、真實,能反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
(六)具有工程項目開工前的施工許可踏勘記錄。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工程項目,不能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
(一)沒有向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提出創建市“安全文明工地”申請,並在市安監站備案的;
(二)發生四級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
(三)受到通報批評的、不良行為記錄的、經濟處罰的;
(四)發生重大火災和治安事件以及發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五)因嚴重擾民、野蠻施工受到舉報、投訴被新聞媒體曝光並經查實的;
(六)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定員工集體宿舍的。

申報程式

第十一條 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應填報《創建**市安全文明工地申請表》,開工後及時向**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條件審查備案。

檢查方法

第十三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實行動態管理,**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月底前,對申請備案的工程項目進行現場評定打分。
第十四條 評審委員會接到**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的推薦報告後,對上報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達到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授予**市“安全文明工地”稱號,並予以頒發獎牌和榮譽證書。
第十五條 凡未通過評審的工程項目,不得再次申報市“安全文明工地”。

評審紀律

第十六條 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警告、直至撤消申報和評審資格。
第十七條 評審委員會對申報的工程項目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認真審查,嚴格把關。
第十八條 檢查和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公平公正、嚴守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第十九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創建和評審工作實行政務公開,**市建設委員會定期將獲獎工程項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獎懲

第二十條 對獲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主要承(參)建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由市建委發文公布名單,在全市通報表彰。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文明工地”業績作為企業考核、升級、評優評先和項目經理及項目總監考核、評先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 工程招投標部門對獲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施工和監理單位在投標中給予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獲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可以獲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獎勵費的70%。
第二十四條 未獲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項目不能參加工程質量“優質結構”和“山陽杯”的評選活動。
第二十五條 已頒發獎牌和榮譽證書的工程項目,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核實,取消市“安全文明工地”獲獎資格,收回獎牌和榮譽證書。
(一)發生死亡事故;
(二)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
第二十六條 對被取消的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將按規定給於經濟處罰和不良業績紀錄。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本轄區符合評審條件的工程項目,報**市“安全文明工地”評審委員會統一評審。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評分制度

文明工地的評分也是各地方有各種不同的評分制度,但都是大同小異,下面以某市的文明工地評分制度為例。
文明工地評分表文明工地評分表
安保系統(25分)
項目經理職責不落實扣3~10分,不按規定配置專職安全員扣3~10分,各類檢查、安全員監督無記錄扣3分;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管理目標扣3~5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扣1~3分;未開展安全教育扣5分,教育不普及扣1~3分,特殊工種無證或持無效證件上崗有1人扣2分;專項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無針對性的有1項扣2~5分,方案未按規定計算、審批有1項扣5分;分包隊伍安全責任不落實扣3~5分;無針對性的安全警示標誌缺1項扣1分;無項目應急救援預案扣5分。
腳手架(15分)
架體不穩定扣5分,未按規定設定連牆件扣1~5分,防護欄桿、擋腳板腳手板不符要求扣1~3分;立桿、剪刀撐搭設不符要求扣1~3分;懸挑腳手不用型鋼作懸挑構件扣15分;懸挑腳手或其他特殊腳手架搭設不符要求的扣3~10分;臨街鋼管未油漆扣3分,無內擋防護或設定不合理扣1~3分;安裝驗收手續不完備扣1~3分,未驗收扣5分。
三保四口(12分)
現場人員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符標準或佩戴不符要求扣1分/人;使用偽劣安全網扣5分,封閉不符要求有1處扣2分;安全帶不符標準扣5分,不按規定使用扣3分;“四口”1處不防護扣3分,防護不嚴密扣1分;“臨邊”防護不符要求的扣1~3分。
施工用電(10分)
無外電防護措施扣5分,措施不嚴扣2分;接地,接零保護系統不符要求扣1~3分;未實行“三級配電系統,兩級保護”扣3分;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每一處扣2分;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電壓扣2分;電器元件不匹配扣2分,損壞嚴重扣2~8分;現場照明、電纜、電線架設、變配電裝置等不符要求的有1處扣1~3分;其他不符的有1項扣2分。
物料提升(10分)
無“兩證兩書”扣1~3分;搭拆隊伍無資質扣5分;無限位、保險裝置扣5分,裝置不符要求扣2~4分;架體不穩定扣10分,浪風繩設定不符要求扣1~3分,設連牆桿的與建築結構連線不符要求的扣1~3分;綱絲繩,卷揚機地錨不符要求的扣1~3分;卸料平台無安全防護門扣5分,防護不符要求扣2分;吊籃、卷揚機操作棚等其他有1項不符扣1~2分;提升機安裝驗收手續不完備扣1~3分;未驗收即使用扣5分。
外用電梯(10分)
安全裝置未經試驗或失靈的扣10分;無“兩證兩書”扣2~5分;安全防護不符要求扣2~6分;司機、指揮無證上崗扣5分,無資質隊伍安裝扣5分;架體不穩定扣10分;安裝未經驗收扣5分;未經檢測就使用扣10分;其他有1項不符扣2分。
塔 吊(10分)
無“兩證兩書”扣2~5分,安裝隊伍無資質扣6分;無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險裝置,缺1項扣5分,有1項不靈敏扣2分;司機、指揮無證上崗扣5分;路基與軌道、附牆裝置與夾軌鉗、電氣安全等其他有1項不符要求扣2~3分;安裝驗收手續不完備扣1~3分,未驗收扣5分;未經檢測就使用扣10分;無日常維護記錄扣1~3分。
施工機具(8分)
無安裝驗收記錄扣1~5分;防護裝置不齊全扣1~3分,手持電動工具無保護接零和絕緣裝置扣3分;各種機具使用不符要求有1處扣1~2分;氣瓶無標識、存放和使用不當扣1~2分;挖掘機推土機、翻斗車、打樁機械無“兩證兩書”扣3~5分。
起重吊裝(10分)
起重機械無限制、限位器、無保險裝置,無“兩證兩書”等有1項扣5分;司機、指揮無證上崗扣5分;鋼絲繩,地錨不符要求扣1~3分;高處作業不符要求扣3~5分;其他有1項不符扣2分。
基坑支護(10分)
臨邊防護、坑壁支護、坑邊荷載不符規定扣1~3分;無排水措施扣3分、措施不妥扣1~2分;上、下通道、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變形監測,作業環境安全等有一處不符要求扣2分;基坑支護無監測記錄扣10分。
模板支撐(10分)
立柱不符要求扣2~5分,立柱墊塊使用易碎材料有1處扣1分;施工荷載,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時安全防護等不符要求有1項扣3分;砼強度、運輸道路、作業環境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有1項扣2分。
現場圍擋(22分)
路、橋建築:全路段禁止車輛通行的道路施工,應在道路兩側實行全封閉圍攔;凡半幅道路禁止車輛通行的道路施工,路幅中間設定連續隔離帶,路幅邊沿設定連續圍攔;陸上交通不中斷的橋樑施工,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一側與施工的一側之間設定封閉型隔離防護攔桿;河道不斷航的橋樑施工,橋樑兩側設定防護攔桿,用密目式標準安全封閉圍護;高架路(橋)墩、柱和上部結構施工時,兩側套用密目式安全網圍護。路橋施工應按規定設定警示標記、禁行標記、導向標記和燈光照明。工地應設企業標誌。
房屋建築:圍欄連續設定,高度:城市主幹道2.5米,一般工地2米,優先採用彩鋼板,磚砌圍牆(外側粉刷,上有壓頂裝飾線,下有勒腳裝飾線),保持堅固、穩定和整齊美觀。
工地現場出入口設定牢固、開啟方便的大門,有門衛和門衛制度,進入現場佩戴工作卡,大門及出入口保持整潔,美觀。 無圍攔扣10分,不連續扣2~5分;無隔離帶扣10分,隔離防護攔桿設定不符要求扣2~5分;未按規定設定警示、禁行、導向標記或燈光照明,缺1項扣3分,工地無企業標誌扣3分,企業標誌不整潔美觀扣1~2分。無圍檔扣10分,不連續扣2~5分;高度不符扣1~2分,所用材料不牢固,不穩定扣8分;圍檔破損、不潔1~3分,其它不符扣1~2分。大門不符要求扣5分,無門衛和管理制度扣3分,無企業標誌扣3分,不整潔美觀扣1~2分。
材料堆放(12分)
材料堆放按總平面布置,砂、石子、紙巾、石灰等應設料倉或料池,各種材料都應堆放整齊。有名稱、品種、規格標牌,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分隔存放,各類“下腳料”分類堆放有序;有成品保護措施,機械設備保養清潔,有合格的計量器具。優先採用預拌混凝土。 不按總平面布置堆放扣3分,無料倉或料池扣2分,無標牌扣1分,亂堆放扣2分,易燃、易爆材料未分隔堆放扣3分;“下腳料”混堆扣1分;成品保護差或無措施扣2分;設備保養不潔扣1分;無合格計量器具扣1分。有條件、不使用預抖混凝土扣2分。
現場住宿12分 禁止在建工程內住人,宿舍門窗齊全,夏天有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冬天能保暖,整潔有序,窗明地淨;使用正規單人床,衣衩,物品放置整齊,宿舍內用電規範,不燒煮東西。 在建工程住人扣12分;門窗不齊全扣1分;無消暑措施和防蚊措施扣1~3分,不整潔扣2分,睡鋪不符要求扣1分;亂拉電線扣2分;燒煮東西扣1分。
現場防火(6分)
有消防制度和消防措施,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和消防水源;有動火審批手續和監護措施。 無制度、措施,組織扣1~2分,無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扣1分,無足夠的水源或高層施工未設專用消防水源管道扣2~3分;無動火審批手續或無監護措施扣1~2分。
治安治理(6分)
現場建立治安保衛制度、責任到人,生活區有條件的設職工學習和文藝活動場所,有治安防範措施,施工人員掛牌上崗。 無制度、責任不落實扣2分;有偷盜違法事件每一起扣2分、重大違法事件扣5分,有不明身份的閒雜人員扣1分,男女混居扣3分;睡統鋪扣1分。施工人員未掛牌上崗扣1分。
評分說明
1、1-8項=100分,適用於主體結束後的考核評分檢查。
2、1-11=130分,適用於主體施工,根據工程實際進行的平時考核檢查。
3、機械設備的“兩證兩書”指該設備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說明書和設備履曆書。
4、安保體系: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制訂。
5、總分=施工安全數×0.6權重係數+文明施工分×0.4權重係數。
6、優良條件:總分≥85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5%。
7、達標條件:總分≥80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0%。
8、總分70~80分的為基本達標,低於70分的為不合格工地。
9、考核項目中(缺項考核的除外)有一項為零分,則不能評為文明工地。
10、每項扣減分數不大於應得分數。
11、現場生活設施利用市政公共設施或基地設施的,按百分率計分。
12、發生死亡事故或受到省、市通報批評的項目不得評為文明工地。
13、採用技術進步者加10~15分,在省、部檢查中獲通報表揚者加20~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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