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分類
症狀體徵
1.在
新生兒期有無
黃疸持續不退、吸吮困難、便秘、呼吸不暢、打鼾(鼻塞、舌厚大)、嘶啞、哭聲弱、少動、腹脹和皮膚花斑。是否從2~3個月起出現特殊面容,頭大、鼻樑平塌、鼻翼寬、舌大常 伸出口外、精神呆滯、少動不哭、反應遲鈍、食慾差、怕冷、少汗、浮腫等。
2.體檢 注意有無特殊面容,呆滯貌,
前囟閉合晚,身材矮小,四肢短,身體
上部量大於下部量,
皮膚粗糙乾涼,色蒼白或焦黃,毛髮稀脆、乾枯,面、頸、背、腹、手足有
粘液性水腫。出牙晚,甲狀腺缺如、不腫大,屬
甲狀腺激素合成酶缺乏者可腫大心率慢,血壓低,肌肉鬆弛,腹大有
臍疝,站立時腹外凸。
步態蹣跚,手足寬短、呈方形。
智慧型落後,性
發育遲緩。
疾病病因
表現
(1)母體接受放射131I治療後(孕婦(孕婦產品,孕婦資訊)、
乳母應禁忌)。 (2)
自身免疫性疾病(母患
甲狀腺疾病,使甲狀腺組織某些成分進入血中,產生抗體,破壞了
胎兒甲狀腺)。
(3)胎內受有毒物質影響造成發育缺陷。
(4)胎兒早期
TSH分泌減少,致使甲狀腺
發育不良。
(7)
甲狀腺激素合成及功能障礙呈家族性甲狀腺腫型,見於非
地方性甲狀腺腫流行區,常見有八種缺陷:(1)甲狀腺攝取或轉運碘障礙;(2)
過氧化酶缺陷致
酪氨酸碘化缺陷;(3)碘化酪氨酸
偶聯缺陷;(4)脫碘酶缺陷;(5)產生異常的含碘蛋白(蛋白補充產品,蛋白補充資訊)質(蛋白質產品,蛋白質資訊);(6)甲狀腺對
TSH不起反應;(7)甲狀腺激素分泌困難;(8)周圍組織對甲狀腺
激素不起反應。
診斷檢查
1.病史 注意是否出生於
甲狀腺腫流行地區,兒母有無
甲狀腺疾病,
妊娠期曾否服用抗甲狀腺藥物。 在
新生兒期有無
黃疸持續不退、吸吮困難、便秘、呼吸不暢、打鼾(鼻塞、舌厚大)、嘶啞、哭聲弱、少動、腹脹和皮膚花斑。是否從2~3個月起出現特殊面容,頭大、鼻樑平塌、鼻翼寬、舌大常伸出口外、精神呆滯、少動不哭、反應遲鈍、食慾差、怕冷、少汗、浮腫等。
2.體檢 注意有無特殊面容,呆滯貌,
前囟閉合晚,身材矮小,四肢短,身體
上部量大於下部量,
皮膚粗糙乾涼,色蒼白或焦黃,毛髮稀脆、乾枯,面、頸、背、腹、手足有
粘液性水腫。出牙晚,甲狀腺缺如、不腫大,屬
甲狀腺激素合成酶缺乏者可腫大心率慢,血壓低,肌肉鬆弛,腹大有
臍疝,站立時腹外凸。步態蹣跚,手足寬短、呈方形。
智慧型落後,性
發育遲緩。
4.骼X線檢查及
腦電圖檢查 表現典型者診斷多無困難,但多已失去早期治療機會,故對臨床表現可疑者,應與多種疾病鑑別,及早檢查確診。
鑑別診斷
常需與下列相鑑別:
1.先天愚型面容特殊,外眼角上吊,眼內眥皮,舌尖外伸,
皮膚細,毛髮軟少,關節(關節產品,關節資訊) 鬆弛,趾與餘四趾分開較明顯,小指中節短,X線可見鈣(
補鈣產品,補鈣資訊)化不全,可有通常掌紋,常合併
先天性心臟病,
染色體核型多為21
三倍體,血T4多數正常。
2.腦發育不全眼神呆滯,常有外斜視,全身比例正常,皮膚細,無粘液
水腫,
BMR不降低,血T4正常。
4.軟骨
營養障礙智力正常,全身不成比例,四肢粗短,上身長於下岙,X線
長骨象可見特徵性骨幹變短,乾骺端擴大,邊緣不規則,血T4正常。
5.腎性
佝僂病智力正常,有佝僂病體徵,
血鈣低,
血磷增高,X線長骨象有佝僂病改變,某些病例可有尿與腎功能改變。
6.
粘多糖病Ⅰ型智力低下,多毛,好動,毛髮濃密,濃眉大眼,
鼻根低平,鼻翼寬大,
角膜雲翳,肝、脾 大,爪狀手,X線頭顱蝶鞍象可呈小提琴狀或鞋底狀,胸片可見飄帶肋,指骨遠端及
掌骨近端變尖,
胸椎12、
腰椎1-2前緣呈魚嘴或鳥嘴狀改變。
尿酸性
粘多糖陽性。
7.
苯丙酮尿症智力低下,尿有鼠尿霉臭味,毛髮黃,皮膚白皙,
濕疹,可有抽風,血苯丙氨酸常>1.22mmol/L(20mg/dl),正常0.06~0.18mmol/L(1~3mg/dl),尿FeCI3試驗可呈陽性。
8.家族性TBG缺乏為
伴性遺傳疾病,血T4降低,RT3U增高,TSH、FT4正常,甲狀腺功能亦正常,不須治療。男患者為純合子,
TBG近完全缺乏,女性為雜合子,TBG中等缺乏,男∶女=9∶1。占新生兒1/10,000~1/14,000。
治療方案
1.甲狀腺製劑 宜早期治療,用足劑量,長期堅持。首選
L-甲狀腺素,足量為2.8~4.4/μg/(kg?d),開始時宜自1/3量起,每2~3周增加一次劑量,一般6~9周加至足量,並隨年齡增加至可耐受的最大量,以促進全身及腦發育,終生套用。用藥過程中,應警惕過量現象如嘔吐、腹瀉、腹痛、睡眠不安、心動過 速、多汗等。
護理:
1.按兒科護理常規。
2.調整飲食,豐富營養,注意食慾及消化情況,必要時記錄出入量。
3.治療過程中注意觀察病情有無進步,若有
煩躁不安、多汗、明顯消瘦、腹痛、腹瀉等症狀,表示劑量過大,應及時報告醫師,調整劑量。
4.加強教育,提高智慧型。
出院標準及隨訪:
檢查確診經治療見初效,對所用藥物無不良反應可出院,繼續用藥。出院後頭3個月每月體檢及測定血清
甲狀腺激素、促甲狀腺素、
膽固醇一次,根據檢查結果調節甲狀腺製劑劑量。如無異常,以後每3~6個月複查一次。
保健貼士
胎兒後半期及出生後頭半年正值
腦細胞發育階段,故該時期發病者影響
智力較重,應爭取早期診治,生後3個月內治療者,90%智力可達正常。3歲以後發病者智力多正常。
預後尚發病原因有關:無甲狀腺者41%
智商(I、Q)>85,激素合成障礙者44%IQ>85,
異位甲狀腺者78%IQ>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