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任務
教育強國推進工程主要包括鞏固基礎教育脫貧成果、職業教育產教融合、高等教育內涵發展等三部分建設內容。
鞏固基礎教育脫貧成果
(1)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按照經各省級人民政府審定的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要求,改善學校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宿舍、供暖取暖設施、無障礙設施、食堂(伙房)、廁所、鍋爐房、浴室、衛生保健室、足球場等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場所、“網際網路+教育”設施等教學和生活設施,以及急需必要的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每套建築面積不超過35平方米),逐步實現未達標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的校舍、場所達到規定標準。
(2)公辦幼稚園建設。支持新建和改擴建公辦園、集體辦園。主要加強幼稚園活動、生活場地等設施土建;支持利用閒置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廠房倉庫、閒置校舍、居民小區配套用房等場所裝修改建幼稚園園舍;支持購置必備的玩教具、室內外活動器材和生活設施設備。
職業教育產教融合
集中支持一批優質職業院校、套用型本科高校建設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具體包括,支持職業院校加強基本教學型技能實訓設施建設,依託職業院校建設區域性、行業性、開放性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突出模組化實訓特色;保障職業院校教學設施建設,持續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支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套用型轉變,同步推進學校實習實驗實訓環境、平台和基地建設與轉型發展。
高等教育內涵發展
(1)中央高校“雙一流”建設。重點加強主幹
基礎學科、
優勢特色學科、
新興交叉學科等學科基礎設施和大型儀器設備建設,建設一流學科綜合實驗研究項目;在
積體電路、
儲能技術等關鍵領域,布局建設一批國家產教融合創新平台;建設產教融合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
(2)在京高校疏解及南疆高校建設。支持一批在京中央高校疏解轉移到雄安新區,支持一批南疆高校建設。
(3)中西部高校(含
部省合建高校)建設。支持一批中西部地方本科高校加強優勢學科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重點支持建設一批高水平教學實驗平台、校企聯合實驗室、
先進技術研究院和
現代產業學院,統籌加強其他教學和生活設施建設。
(4)優質醫學和師範院校建設。支持一批本科醫學院校(含綜合類院校中的醫學院)教學科研設施建設,統籌支持國家及區域院校醫學教育發展基地、醫藥基礎研究創新基地等建設,重點支持建設一批高水平公共衛生學院;支持一批本科師範院校(含綜合類院校中的師範學院)加強教學科研設施建設,重點支持建設一批國家師範教育基地。
資金安排
實施教育強國推進工程所需建設投資由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財政性資金和中高等學校自有資金等相關渠道共同籌措解決。
投資比例
中央預算內投資對地方項目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含根據國家相關政策享受中、西部政策的地區)分別不超過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下同)的30%、60%和80%的比例進行支持,西藏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四省涉藏州縣最高在投資限額內全額支持。同時,基礎教育項目,中部地區脫貧縣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80%的比例進行支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最高在投資限額內全額支持。職業教育項目,位於東部地區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城市的職業教育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的比例進行支持。享受特殊區域發展政策地區按照具體政策要求執行。
投資限額
(1)鞏固基礎教育脫貧成果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對每所義務教育學校、幼稚園支持分別不超過1000萬元、500萬元。對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新建項目,可適當上浮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額度,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上述投資限額的200%。“十四五”期間,每縣支持額度不超過4000萬元。
(2)職業教育產教融合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對每所高等職業院校和套用型本科高校支持不超過8000萬元,每所中等職業院校支持不超過3000萬元。
(3)
高等教育內涵發展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對“
雙一流”建設中央高校支持額度逐校測算確定。國家產教融合創新平台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單列,原則上不計入高校支持額度。在京高校疏解及南疆高校建設,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委內關於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政策等規定執行。每所部省合建高校支持額度不超過1.5億元,每所中西部高校(非部省合建)、優質醫學和師範院校支持額度不超過1億元。
資金支持
2023年6月,廣西財政廳下達2023年教育強國推進工程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資金8.61億元,大力支持廣西教育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