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是在政府間雙邊和多邊協定下執行的科技合作項目,科研合作水平較高,對國家科技事業和經濟建設有較大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
- 合作方:政府間雙邊和多邊
- 特點:科研合作水平較高
- 基金項目:第一類是APEC組織負責的
項目簡介
申報說明
1、項目是落實APEC領導人倡議、推動APEC經濟與技術合作的重要支撐, 項目設計應符合APEC合作的優先領域,注重實效,避免空泛的研討、座談。
2、兩類基金資助的優先領域根據當年APEC相關會議東道主確定的重點領域逐年調整。2014年中國APEC會議主題為“共建面向未來的亞太夥伴關係”,三個優先議題分別為“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促進經濟創新發展、改革與增長”以及“加強全方位基礎設施與互聯互通建設”。
3、APEC框架內設有多個工作機制,分別涉及經貿合作、中小企業、防災備災等不同領域。科技部國際合作司牽頭負責的為APEC科技與創新政策夥伴合作機制(Policy Partnership o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PPSTI),主要負責推進APEC框架下的科技與創新合作。因此,各單位向我部申報的項目應與科技創新領域相關。
4、申請的“APEC基金”支持項目和“財政部基金”支持項目資金額度原則上分別不超過10萬美元和60萬元人民幣,配套資金應充分保證。
5、外方合作單位需來自兩個或兩個以上APEC成員經濟體。
6、項目預算編報應本著務實節約的原則,按照實際開支需求逐項填報申請表中的金額。
7、各項目組織推薦部門需對申請進行初選,最終推薦的項目申請不超過兩個(推薦部門項目推薦流程見附屬檔案2)。
申報方法
1、各單位可同時申請“APEC基金”和“財政部基金”資助,或僅申請其中的一項。但由於二者的申報程式差別較大,有意向申報的單位須按照APEC組織和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分別準備申報材料。“APEC基金”和“財政部基金”項目所需申報材料,請參看附屬檔案。
2、“APEC基金”項目申請單位在初審通過前,僅需報送電子版材料;“財政部基金”項目申請單位除報送電子版材料外,還需報送紙質版材料1式3份。兩類項目的電子版材料分別錄入1個WORD文檔,文檔名稱一律按照“項目承辦單位名稱-項目名稱”的形式編纂。
申報時間
1、“APEC基金”第一周期項目和“財政部基金”項目即日起開始申報,截止日期均為2014年1月19日。
2、“APEC基金”項目審批周期和審批程式請參看附屬檔案1“APEC基金項目申請簡介”。
3、“財政部基金”項目申報結束後,由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對項目進行戰略評審,擇優向財政部推薦候選項目,最終由財政部決定入選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