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是攀枝花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攀枝花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
- 發布時間:1998年1月13日
《攀枝花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是攀枝花市施行的辦法。
《攀枝花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是攀枝花市施行的辦法。攀枝花市行政執法投訴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依法及時處理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法投訴,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攀枝花市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促進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攀枝花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平、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執法主體的辦公地址、諮詢和投訴電話發生變更的,由原提請審查的行政機關或者組織提請市政府辦公室在《攀枝花政報》及攀枝花市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告。第十三條市級行政機關可以在其法定職責和許可權內,依法委託符合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維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規定》(以下簡稱《四川省裁量權規定》),結合攀枝花市實際,制定本...
攀枝花市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及行政執法證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和行政執法水平,促進依法行政,根據《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四川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攀枝花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 負責擬訂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城市管理髮展規劃、實施計畫、管理標準等 規範性檔案。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城市管理工作...
第三條 攀枝花市經濟委員會主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管理和監察工作。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節能監察,是指依法對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能源生產、使用、經營及相關活動的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
投訴受理機構接到投訴、舉報,按《攀枝花市行政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定》、《攀枝花市行政機關效能建設投訴受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十六條 對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追究效能責任,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責任人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作出處理...
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對城市規劃區內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及擅自拆除、改動、偷盜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等方面的違法、違章...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有效期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市政府令第50號)和《攀枝花市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辦法》(市政府令第74號)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同時廢止。
會議由省政府法制辦黨組成員、副主任彭矛主持,來自全省各市州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省級行政執法部門分管領導,省政府法制辦各處室負責人共100餘人參加會議。受攀枝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文靜委託,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黨組成員、副...
攀枝花市西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攀枝花市西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攀枝花市西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攀枝花市仁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攀枝花市仁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簡介 攀枝花市仁和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攀枝花市仁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攀枝花市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意見》(...
?(四)實施行政收費不合法的;?(五)實施的行政處罰行為不合法的;?(六)行政執法人員執法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或執法程式不合法的;?(七)行政執法機關或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的其他違法行為。第八條 對不屬於本辦法規定範圍的投訴,受理...
攀枝花市仁和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職能機構。機構簡介 現內設三科(綜合科、登記科、市場科)、一室(辦公室)、一隊(經濟檢查大隊)、兩會(個私協會、消費者協會),下設大河工商所、仁和工商所、裕民工商...
攀枝花市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攀枝花市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簡介 攀枝花市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