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攀枝花市仁和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攀枝花市仁和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 外文名:Renhe District of Panzhihua City 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 性質:政府機構
  • 領域:工商行政管理
機構簡介,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現內設三科(綜合科、登記科、市場科)、一室(辦公室)、一隊(經濟檢查大隊)、兩會(個私協會、消費者協會),下設大河工商所、仁和工商所、裕民工商所、鑫樂工商所、同德工商所、福太工商所、金江工商所、平地工商所、大田工商所9個基層所。全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64人,離退休幹部職工20人。承擔了仁和區14個鄉鎮一個街道辦事處所轄的6000餘戶個體工商戶、1341戶企業的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和20萬城鄉居民消費維權等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秘事務、政務信息、督查、文書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統計、機要管理、信息管理和綜合性會議組織;承擔綜合性調研及協調全局調研工作;負責全局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宣傳工作,擬定政務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全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政治思想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研究制定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財務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措施、辦法;管理全局經費、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編制全局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拔;監督檢查全局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負責物資裝備、票據等管理工作。
綜合科
負責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法規和規章的調研、協辦工作;負責全局受理案件的核審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有關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聽證工作;組織實施執法責任制,指導本局法制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工作,擬定法制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
登記科
組織實施企業登記管理、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和非法經濟組織;指導、協調全局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
市場科
組織實施規範市場秩序、交易規則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負責各類市場的登記管理和區所屬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市場開辦、交易和服務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制止壟斷、不正當競爭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經濟檢查
大隊
監督檢查市場經營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查處市場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監督、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會同法制科承擔案件的複議工作;指導工商所的辦案工作;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
個私協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引導、培育私營個體經濟健康發展;團結、教育全區私營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守法經營,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職責;發揮協會辦事機構的“服務、教育、宣傳、協調、監督”職能作用,促進私營個體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消委會
負責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媒體予以揭露、批評。負責“ 12315 ”消費者申訴舉報工作。承辦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大河工商所(與裕民工商所、仁和工商所合署辦公)
辦理轄區內由市、區工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的實地調查和年檢手續,並對由市、區工商局核准登記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監督檢查轄區內的經濟契約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契約糾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註冊,並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對轄區內設定、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收費及罰沒款物;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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