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

2005年,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攀枝花市仁和區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攀仁委[2005]41號)區經濟貿易局更名為區經濟商務局(掛區招商引資局牌子),作為區政府主管全區工業經濟、經濟運行、全區國內外貿易、國內外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攀枝花
  • 國家:中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併入職責
1、原區招商引資局的職責。
2、全區橫向經濟聯合合作的綜合職責。
3、原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
(二)劃入職責
l、 原區農業財貿辦公室的商貿、市場流通管理職責劃入區經濟商務局,區供銷聯社、區絲綢公司歸口區經濟商務局管理。
2、增加會展和各類交易會規劃監督管理職責。
(三)劃出職責
l、原區經濟貿易局指導國有企業改革和管理的職責劃歸區發展和改革局。
2、原區經濟貿易局承擔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的設立、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儲存和經營的監督管理職責以及民爆物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歸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3、對區煤炭管理局的行政管理職能劃歸區煤炭管理辦公室。
4、原區經濟貿易局承擔的經濟體制改革職能劃入區發展和改革局。

主要職責

根據原區經濟貿易局原有職責和以上職責調整,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貫徹執行國家工業經濟、國內外貿易、國內外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口岸工作、國家流通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促進我區工業經濟持續協調發展的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區新型工業化戰略,組織編制全區工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擬定並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在我區的具體實施意見;監督、檢查實施國家產業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制定電力、煤炭、建材、冶金、機械、電子、輕化紡、食品、醫藥、易製毒化學品、燃氣具、商貿流通行業規劃並實施行業管理;指導產業結構調整,負責全區工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提出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負責全區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
(三) 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負責全區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研究擬定全區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園區的規劃和發展;協調企業生產涉及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問題。
(四)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 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指導和協調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的生產組織和調配工作。
(五)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培育發展城鄉市場,引導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協調、指導、監督有關項目的實施;擬定行業市場建設和商業網點布局規劃;培育發展消費品市場,參與並協調重要消費品市場的建設管理工作;參與制定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政策,協調解決市場建設和市場運行中有關問題。
(六)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負責工業企業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對國家、省、市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全區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研究制定全區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對重點工業技改項目實施監督;協調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所需的信貸資金。綜合協調全區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協調發展,研究擬訂全區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指導歸口管理企業的改制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協調區域間工業經濟交流、合作,指導和推動企業跨區域、跨行業合作與重組;聯繫工業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指導、協調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培訓和行業職業技術培訓工作。
(七)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研究起草全區商品流通、餐飲服務業和美容美髮業的規範性檔案;負責繭絲綢協調和酒類、美容美髮、拍賣、典當、舊貨市場等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民爆產品專營、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汽車品牌市場、廢舊金屬市場、鋼材市場等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絲綢和蠶桑生產和經營。加強內貿工作和內外貿的綜合協調,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指導城鄉生產生活資料的供應工作,深化流通體制改革。
(八)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負責制定全區流通行業服務標準,規範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會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全市流通行銷企業、餐飲業和服務業的職業技能鑑定、名店、名菜、名小吃及行業示範店評定和培訓等工作;監督、指導流通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安全生產事故。
(九)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研製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鼓勵和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協調資金與物資、生產與流通、工商等經濟關係;督促和檢查全區流通系統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完成國家計畫,落實區政府流通工作的方針政策。
(十)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負責我區國內外經濟合作、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調查、收集、篩選、包裝、推薦、跟蹤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情況的統計;承辦全區國內外貿易、國內外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和口岸管理活動的組織、聯絡和服務工作;擬定全區口岸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擬定和執行外商投資的管理規章。
(十一)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管理規章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監督、指導全區商務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負責各類企業外經貿經營權的審核、轉報和管理工作;執行境外發展、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審核、上報區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擬訂赴境外舉辦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的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指導和監督在我區舉辦的各種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等經貿招商活動。
(十二)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協助外來投資企業辦理立項、審批、徵用土地、建設以及工商註冊等事宜,幫助企業落實有關政策;協調外來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的關係,受理外來投資企業的投訴。
(十三)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負責轄區內獨資企業和外來辦事機構的管理和協調服務;初審和轉報外資企業、合資企業、合作企業的契約和企業章程;協助轄區內的企業辦理外經、外貿經營出口權有關事宜。
(十四)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指導經濟商務局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黨務工作、人事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五)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設四個職能科室。
(一)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和黨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政務信息、財務後勤、檔案、機要、信訪、提案議案、督查督辦、保密、接待、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經濟商務系統信息網建設和管理維護;管理和協調局機關在區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經濟商務系統的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綜合治理、衛生、綠化、支農幫鄉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經濟運行科(民營經濟科)
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制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研究起草工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綜合分析、監測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和發展的有關協調工作;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分析、發布;分析、監測能源、交通、電力等行業運行情況,組織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等重要物資的綜合平衡、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綜合協調;負責全區成品油批發企業和倉儲企業及加油站零售網(點)經營資格的初審;管理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工作,編制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工商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投資方向;負責國家鼓勵類工業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確認工作;執行並指導項目備案制度的實施,對重點技改項目實施監察;指導企業重點技術創新、重點新產品項目的實施;指導和推進企業技術創新新機制的建立和產、學、研的聯合;貫徹、執行電力工業行業規劃、行業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指導建材行業發展;負責審批總裝機容量小和不跨區的輸變電項目的基本建設工作;指導水利行業地方電站、電網管理;實施技術監督,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建設;主管和指導全區地方電力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和地方電力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貫徹落實工業領域產業政策;承擔工業經濟宣傳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區工業結構和布局調整。
負責企業監督,研究提出監督企業執行國家和地方工業經濟法規政策的規章和措施;參與制定促進企業直接融資和產權交易的政策、措施;協調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問題;提出企業清潔生產、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推廣套用;組織企業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項目)的認證及申報;研究提出鼓勵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企業跨區域、跨行業合作與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國家、省和市有關發展鄉鎮企業、中小企業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的貫徹實施;研究提出鄉鎮企業、中小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民營經濟的管理工作,協調全區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工業企業產品促銷工作,指導企業搞好安全生產及勞動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安全執法工作。
(三)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市場科
負責擬定全區現代化服務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負責批發、零售、餐飲業、住宿業、美容業和居民服務業等行業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監督區內舉辦的各種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負責民爆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社團,協會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工作;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及發展趨勢,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負責全區社會商品零售運行情況分析,提出市場運行調節政策建議;負責區政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商業企業對全區重要副食品、日用工業品和民族特需商品的調控;組織實施重大節日的商品購銷活動和展銷活動;負責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區酒類產銷市場的監督管理及酒類產銷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協調指導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相關工作,負責“菜籃子”產品的行業指導和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品牌汽車管理;負責鋼材市場、建材市場監督管理;負責報廢汽車更新工作;指導絲綢和蠶桑生產和經營;協助主管部門解決歸口企業的改制遺留問題。
(四)攀枝花市仁和區經濟商務局經濟合作科(招商引資和工業項目科)
提出我區經濟合作、招商引資的政策建議;研究起草改善投資環境、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的政策及具體措施;起草並組織實施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工作計畫、目標任務及其實施方案;分析研究外資投資情況,執行外商投資的管理規章;建立完善經濟合作、招商引資信息網路和渠道,收集編報全區經濟合作、招商引資項目和統計資料,做好招商項目庫建設工作;調查研究、蒐集信息,為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提供招商引資諮詢服務;組織、聯絡、協調對內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活動;協助投資企業辦理立項、審批、徵用土地、建設以及商標註冊等事宜,幫助企業落實有關優惠政策,協調投資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的關係,受理投資企業的投訴;負責轄區內獨資企業和外來辦事機構的管理和協調服務;督促投資企業履行契約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和意見;負責匯總重點項目,掌握項目動態,研究分析產業及招商引資項目運行情況;負責對區內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發布、推薦、跟蹤、協調及綜合性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展示、展銷工作;會同部門對全區招商引資重大項目進行審議;負責博覽會、洽談會等有關項目方面的工作。結合全區資源實際,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需求,制定我區工業項目包裝貯備規劃,擬定我區工業興區項目工作的辦法和措施。負責做好項目庫的建設工作,按照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結合實際,搞好工業項目的篩選,初步論證工作,圍繞工業項目區總體規劃來確定一批具有可行性的項目,在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牽頭聘請專業人士搞好項目建設整體策劃,搞好整體包裝,編制各個項目的商業計畫書;建立多層次、寬領域、大容量的項目庫,實施項目庫動態管理。
負責擬定全區貿易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商品進出口工作;負責全區外貿巨觀運行狀態的監測分析,指導協調商品、技術貿易進出口工作,規範進出口經營秩序;負責全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監督、指導我區企業赴境外投資設立貿易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工作;指導赴境外的各類商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外貿倉儲、運輸、貨代工作;管理和協調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境外帶料加工等業務;指導出口廣告宣傳工作;管理我區範圍內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執行國家進出口管理政策,提出產品的結構調整的建議;負責全區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初審和轉報外資企業、合資企業、合作企業的契約的企業章程;協助轄區內的企業辦理外經、外貿經營出口權有關事宜;指導城鄉生產生活資料的供應任務,指導全區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加快體制、機制創新,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合作經濟的多種實現形式;擬定、協調內外貿政策和進出口政策,積極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人員編制

仁和區經濟商務局行政編制12名,退管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黨總支書記1名,副局長2名,科室(股級)領導職數4名。機關工勤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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