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撫順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3年12月17日撫順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04年1月16日遼寧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撫順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撫順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4.01.16
  • 實施時間:2004.01.16
撫順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並經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
撫順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1月16日
撫順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撫順市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