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是2019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規定了有機化工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生產工藝和管理要求,監測與監督實施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已有有機化工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擴、改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
  • 外文名: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Part2: organic chemical industry
  • 標準號:DB36/ 1101.2-2019
  • 發布日期:2019-07-17
  • 實施日期:2019-09-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 6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40.40
  • 技術歸口: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 批准發布部門: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標準類別:環保標準
  • 狀態:現行
  • 性質:環保標準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加強江西省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污染排放控制,改善區域大氣環境質量,促進有機化工行業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格恥主祝的進步,制定該標準。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由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提出並歸口。
2018年4月,任務下達後,江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立即著手成立以分管副站長任項目負責人的標準編制組,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要求,制定工作計畫開展標準編制工作。
2018年3月~4月,對國家和江西省環境管理規定、標準、文獻等相關資料和情況開展調研工作,主要工作有:查閱相關標準的;查閱相關企業標準;調研相關文獻及研究成果;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措施及生產工藝調研。在廣泛查閱、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江西省有機化工業實際情況,擬訂了該標準制訂的基本原則和技術路線,編制形成了該開題論證報告和標準草案。
2018年5月,通過江西省廳組織的地方標準開題報告論證會。從江西省工業企業中篩選部分有機化工企業進行問卷調查和現場監測。
2018年7月,對調研監測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形成《有機化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編制說明(徵求意見稿)初稿。課題組成員對報告內容進行討論。
2018年8月,召開標準座談會,根據專家意見等情況完成標準文本及編制說明(徵求意見稿)初稿的編制工作。
2018年10月,補充完善標準文本及編制說明(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企業和江西省設區市環保局公開徵求意見。
2018年11月,根據徵求意見統計匯總,形成標準文本及編制說捆朵明送審稿並通過專家審查。
2018年12月,根據該標準送審稿專家審查會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標準及編制說明報批稿。
2019年7月17日,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19年9月1日,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兵想戒江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主要起草人:徐潔、鄒新、劉暢、鄒文虎、康長安、儲險峰、劉甩頁愚敏、戴勇、周斌彬、李秀峰胡波。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2
4 排放控制要求567
3
5 生產工藝與管理要求
6
6 監測要求
6
7 實施與監督
9
附錄A(規範性附錄)有機化工行業範圍
10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規定了有機化工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生產工藝和管理要求,監測與監督實施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已有有機化工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擴、改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揮發戒燥嫌道性有機物排放管理。該標準適用的有機化工行業具體範圍見附錄A。

引用檔案

GB/T 15501 空氣品質—硝基苯類(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的測定—鋅還原-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度法
GB/T 15502 空氣品質—苯胺類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516 空氣品質—甲醛的測定—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紋喇尋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GB/T 16758 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光氣的測定—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酚類化合物的測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放夜潤氣中甲醇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乙烯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乙醛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丙烯醛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丙烯腈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苯類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66 大氣固定污染源—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68 大氣固定污染源—苯胺類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0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 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範(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 583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
HJ 584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 604 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
HJ 638 環境空氣—酚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644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採樣-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45 環境空氣—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 683 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採樣—氣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738 環境空氣—硝基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739 環境空氣—硝基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759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採樣/氣相色譜-質譜法
DB36/ 1101.1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1部分:印刷業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的實施後,可為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持,補充完善江西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管理體系,倒逼企業提高清潔生產意識,促進企業技術革新,推動治理技術不斷創新,大幅度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持續改善江西省環境空氣品質。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徐潔、鄒新、劉暢、鄒文虎、康長安、儲險峰、劉敏、戴勇、周斌彬、李秀峰胡波。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2
4 排放控制要求567
3
5 生產工藝與管理要求
6
6 監測要求
6
7 實施與監督
9
附錄A(規範性附錄)有機化工行業範圍
10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規定了有機化工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生產工藝和管理要求,監測與監督實施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已有有機化工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擴、改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該標準適用的有機化工行業具體範圍見附錄A。

引用檔案

GB/T 15501 空氣品質—硝基苯類(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的測定—鋅還原-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度法
GB/T 15502 空氣品質—苯胺類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516 空氣品質—甲醛的測定—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GB/T 16758 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光氣的測定—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酚類化合物的測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甲醇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乙烯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乙醛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丙烯醛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丙烯腈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苯類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66 大氣固定污染源—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68 大氣固定污染源—苯胺類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0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 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範(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 583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
HJ 584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 604 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
HJ 638 環境空氣—酚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644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採樣-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45 環境空氣—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 683 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採樣—氣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738 環境空氣—硝基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739 環境空氣—硝基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759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採樣/氣相色譜-質譜法
DB36/ 1101.1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1部分:印刷業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2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6/ 1101.2-2019)的實施後,可為江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持,補充完善江西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管理體系,倒逼企業提高清潔生產意識,促進企業技術革新,推動治理技術不斷創新,大幅度削減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持續改善江西省環境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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